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年本部饮用水采购项目(二次)
更正公告
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委托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代理的“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2024年本部饮用水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编号:ZHH-F〔2024〕29-01号)现对询价通知书更正如下:
一、询价通知书第3章“三、质量参数要求”中:
“(一)所供大桶装矿泉水产品须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标准,所供瓶装饮用水产品须符合 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5749-202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Q/NFS0001S-2018《饮用天然水》(产品需提供质检报告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鲜章)”
更正为:
“(一)所供大桶装矿泉水产品须符合《饮用天然矿泉水》(GB8537-2018)标准,所供瓶装饮用天然水产品须符合 GB19298-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装饮用水》、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产品需提供质检报告或证明材料复印件盖鲜章)”
二、询价通知书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666号1栋9层910号(花样年福年广场)
联 系 人:任女士
电话传真:028-67171868
电子邮件:service@sc-zh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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