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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建雄安智汇城销售案场项目秩序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2024/1/2 点击数:1530

 

 

 

 

项目名称:电建雄安智汇城销售案场项目秩序外包服务

 

(招标编号:ZDJWYGLYXGS-XAZHCXSAC-2023-01)

 

 

 

招标文件

 

 

招标人: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 2024 年 01 月 02 日

中国·(雄安)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电建雄安智汇城销售案场项目秩序外包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JWYGLYXGS-XAZHCXSAC-2023-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电建雄安智汇城销售案场项目秩序外包服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雄安智慧体验中心。

2.2项目建设规模:销售案场业态,总建筑面积为10500平方米。

2.3项目服务期限:1年,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在服务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若招标人与业主(或建设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失效(终止或期满),本招标所形成的合同自然失效,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2.4招标范围:日常安保防范工作、公共设施设备及固定物品的看护、门卫、巡逻、守护、人群控制、车辆、消防等管理工作,并填写相关工作表单、配合处理扰乱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突发事件等。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秩序人员服务标准》。

2.7中标人数量:1个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秩序外包服务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和履行合同的约定按时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费的银行回单或属地纳税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1个商业项目或案场项目秩序维护管理业绩经验,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订单合同、单项服务合同等,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周期(服务周期)页、签订日期页及签字盖章页。)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指2020年11月至今)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法定代表人在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行贿或者偷税漏税等欺诈行为。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1人,且在投标人单位在职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含12个月)且无犯罪记录,须提供相关承诺。

3.2其他要求:

3.2.1外地单位投标本项目的,须已完成在雄安新区开展秩序维护有关业务的备案。

3.2.2工具设备物资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服务本项目所需的工具及服装、对讲机、门禁设备等。

3.2.3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426号六楼627室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不便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联系招标代理人,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版)。

4.2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4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如有)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含手续费)后 0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1 月 22 日13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河北省容城县容东智慧体验中心三层贵宾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or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容东智慧体验中心三层

联系人:王碟

联系方式:13290680698

电子邮箱:194063015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电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426号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方式:15083551585

电子邮箱:805708081@qq.com

户    名:江西中电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昌金域名都支行

账    号:791905030110901

8.免责声明

参与本次投标的公司,如在招标信息的获取及投标过程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责任自负,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4 年 01 月 02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招标人

名称: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容东智慧体验中心三层

联系人:王碟

电话:13290680698

邮箱:1940630152@qq.com

1.1.3

招标项目名称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4

服务地点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1.5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以发布招标公告方式公开征集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

□邀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投标人)

1.1.6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组织(由招标人依法自行组织招标工作)

■委托招标(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中电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426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熊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83551585

1.1.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预审,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招标人自筹

□使用财政资金

□银行贷款

□国家融资

□其他:      

比例: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已落实(指资金虽然没有到位,但资金来源已经确定,如:银行已经承诺贷款,已签订贷款协议)

1.2.3

投标币种

人民币

1.3.1

招标范围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2

服务期限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3

服务质量标准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3.4

标段划分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不要求

□不适用,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除应符合本章第1.4.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2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资质;

(3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4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资质;

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1)没有从合法途径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2)被招标人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1.5.2

招标代理服务费(仅限委托招标

方式)

□否,本项目无招标代理服务费。

■是,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要求如下:

交纳金额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299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详见1.5.2款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取费金额和取费费率表)。以上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之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交纳期限及方式: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1.9.1

踏勘现场

□组织,踏勘现场要求: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整(踏勘时长:半天/整天/其他:            )

踏勘现场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不组织

1.10.1

投标预备会

□召开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招标预备会召开地点:            

(投标人参加招标预备会发生的费用自理)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时间:      /       

形式:     /         

1.10.3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时间:在招标人收到投标人需澄清问题后,若认为有必要澄清,在 3 日内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电子邮箱。

1.11

分包

服务项目严禁分包

1.12.1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招标文件中标识“(此条为实质性条款)”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另外,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属于实质性条款。

1.12.3

偏离

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除招标文件中标注“本条不可偏离”

偏离范围:偏离幅度(或偏离最高项数或偏离调整方法)。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其他技术资料、澄清函、招标答疑等。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

形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在的疑问,须加盖公司公章后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2.2.2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电子邮箱。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回复确认。(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招标人是否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2.3.1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电子邮箱。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回复确认。(以发出时间为准)

形式: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招标人是否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文件。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3.2.1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一般计税方法。

3.2.3

报价方式

□固定总价方式

■固定单价方式

□固定费率(报百分比%,具体计价方式:      )

□浮动费率(报百分比%,具体计价方式:      )

□其他:      

3.2.4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或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叁拾万捌仟元整(小写:¥1308000.00元),此价格为含税价格。

或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注意: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考核项目单项报价(如有)须低于(不含等于)招标人相应最高投标限价,且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报价变更函》修改报价必须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已标价费用清单子目的标价,即必须要同时修改单价、合价、总价。如未同时修改已标价费用清单(单价、合价、总价),则视为《投标报价变更函》无效。”仍然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报价为准进行开标。

(2)投标报价中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投标报价一律为包含了增值税的价格。

(4)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3.3.1

投标有效期

90天(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3.4.1

投标担保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担保:

□不要求

■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伍仟元整(小写:¥25000.00元)。

(2)投标担保的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担保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汇款帐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江西中电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昌金域名都支行

银行账号:791905030110901

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一律以银行转帐方式退回,不退现金。

□ 保函形式,包括银行保函或招标人接受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

递交方式:      

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      

招标人认可的国内银行: (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

以银行保函或招标人接受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形式提交的,不退还利息。

银行保函或招标人接受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再加   天延长期。

(4)其他注意事项:

①如采用银行汇款方式,银行汇款单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简写)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转账时间差,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人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未按时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③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4.4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违反8.2对投标人纪律的相关要求,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不按照3.4.1条款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开标后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利息。

3.5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无

□有,具体要求:

如: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       等。

资质证明材料:应提供能够证明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格或资质的相关资质证书,包括证书名称、颁发机构、等级、专业等。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近两年(2021年至2022年)

3.5.3

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本项目不适用

3.6.1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允许,相关要求:

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和评审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

3.7.3(1)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1)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则必须附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的授权(格式自制,且正本中必须附原件)。

(2)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签字”处均指本人书写签字不能以人名章、签字章、签名章、打印体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3)其他: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投标文件。

3.7.3(2)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电子版文件份数:U盘1套

其他要求:电子版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和相应的电子文本(word或Excel格式)。

(U盘的相关要求:电子载体上应加贴标签,使用不褪色的材料清楚地标识投标信息(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等),U盘内文档保证能够正常读取和编辑且无病毒。)

3.7.3(3)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需求,分册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3.7.3(4)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纸质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招标人名称(全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整(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4.2.1

投标截止时间

见招标公告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见招标公告

4.2.3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4)

开标程序

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正序顺序开标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6.3

评标方法

综合评估法

6.3.2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中标候选人 3 家,且标明顺序

7.1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org.cn/)。

公示期限: 3 日

7.4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是,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7.4.3

是否允许中标所有标段

□是

□否,最多中标标段数:        (仅限多标段集中招标项目),投标人仅限参与       个标段的投标。

■不适用,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7.5

中标人数量

1个

7.5.2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org.cn/)

公告期限: 3 日

7.6.1

履约担保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不需要提交

■需要提交

履约担保的形式: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其他要求:

(1)如采用银行保函时,招标人只接受地级市银行支行及以上分支机构或者招标人接受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

(2)银行级别:国有四大行或者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7.7.4

签订合同

时间: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

地点:河北省容城县容东智慧体验中心三层

注意:请准时派授权代表按照以上时间地点要求签订合同。

9.1

招标期间通讯要求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9.2

补充内容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无特殊声明,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招标组织形式:本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2)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资格后审一般包括资格要求、其他业绩要求、审查标准和方法。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投标币种:投标币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服务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服务所需工具设备物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及其他标段(多标段同时招标情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秩序外包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招标人列入禁入承(分)包商名单或者不合格承(分)包商名单、暂停或取消合格资格承(分)包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或资格暂停期、入库限制期内;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的一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详见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取费金额和取费费率表。

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取费金额和取费费率表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类招标费率

100以下

1.5%

100-500

0.8%

500-1000

0.45%

1000-5000

0.25%

5000-10000

0.1%

10000-50000

0.05%

50000-100000

0.035%

100000—500000

0.008%

500000—1000000

0.006%

1000000以上

0.004%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为5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

(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10)万元=16.95万元

1.5.3招标代理机构收取中标服务费后不因中标金额的变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价格变化、合同终止等情形而进行调整。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1.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7.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版本为准。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参考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离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方案(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投标文件超出可以偏离的范围和可以偏离的项数的,将被视为无效。

1.12.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离。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离,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细微偏离(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离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离可视为细微偏离: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

(2)服务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非关键性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离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4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离,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确认;

(2)对于本章第 1.12.4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离,如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离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打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重大偏离(实质性偏离):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对重大偏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投标预备会)、第 2.2 款(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第 2.3 款(招标文件的修改)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1.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招标公告”为准;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或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2.5澄清文件构成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修改文件构成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4.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在的疑问,须加盖公司公章后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公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投标担保;

5)报价清单及分项报价表;

6)商务条款偏差表;

7)资格审查资料;

技术部分:

1)技术条款偏差表;

2)技术方案;

3)其他技术部分资料。

其他: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资料;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亲自参加开标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3.1.1条所指的授权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条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条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4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为包括了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项目所在国税金的价格,同时应列明增值税的税率,报价表中应明确列出不含税价格和税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严格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清单及报价计算说明。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服务费用。投标报价应涵盖投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任何因投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总体情况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报价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及相关报价计算说明。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投标人的分项投标单价超过控制单价或者投标总价超过年度控制总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招标控制价金额如下:

人员类别

数量

控制单价(元/人·月)

年度控制总价(元)

中控岗

6

7000.00

1308000.00

礼宾岗(含1名队长)

8

7500.00

夜值岗

1

7000.00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招标范围内所有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投标人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完成各项物业服务工作。前述费用总价包干,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因任何原因调增,其中已包含人员成本(工资、保险、福利等)、服装费、保险费、管理费、酬金、税金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物业服务及其他约定义务时招标人应向投标人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招标人无需就本项目合同向投标人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2)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无法正确理解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报价清单”后附详细的报价计算说明,包括计算方法、取费依据等,以便招标人对投标人报价的合理性作判断。

(4)投标货币,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项。

(5)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等申请将不获批准。

(6)服务收费报价,应当符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服务收费标准。

(7)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报价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如有)。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8)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确服务理费用清单中每一分项报价的合理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于明显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有权要求投标人在总报价不变的情况下对其不平衡项目报价进行合理调整。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依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并且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投标人须在接到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后的 48 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报价有效期。如在 48 小时内未书面答复,视同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投标失效。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担保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担保格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担保,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严禁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提供招标人认可的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原件,或招标人认可的其它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的投标担保原件(采用其它机构出具投标担保证件的,应在开标前致函招标人确认。如未获招标人的书面认可,该投标担保证件视为无效,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银行保函及招标人认可的其它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均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担保格式办理。采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形式的,接受投标担保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等行为。

(4)投标人有腐败或欺诈的行为。

(5)投标人拒绝按规定修正报价。

(6)经查实投标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

(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8)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并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9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如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所合一的证照)等材料。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5.3“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服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本项目不适用)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秩序外包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适用)

3.5.6“现场负责人简历表”应附现场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学历证书、劳务合同、社保证明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7“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项目所需工具设备物资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工具设备物资。

3.5.8“信誉情况(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应附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截图。

3.5.9其他要求:(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可做补充)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能提出唯一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6.4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

3.6.5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主选方案和备选方案,如果没有注明则以其投标方案中报价最高的方案为主选方案。备选投标方案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备选投标方案应科学、合理、可行。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或)盖章,其中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代替。

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签字”处均指本人书写签字不能以人名章、签字章、签名章、打印体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纸质版投标文件需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图标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增加“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穿孔式、文件夹式、订书机装订机式),采用胶装方式装订。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纸质投标文件除所附图纸、图表可采用其他规格纸张外,其余均采用 A4 规格纸张直接打印。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内容应与纸质版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文件正本及电子版封入同一个密封袋,投标文件副本封入同一个密封袋,投标保证金封入一个密封袋。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4.1.2项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根据本章第 4.1 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4.2.6 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延期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建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5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6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无论投标人是否出席开标,均不影响整个开标过程的公开性和合法性。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采用现场开标时,应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提醒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介绍到会领导和招标人代表;介绍本次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公布的内容,并记录在案;对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现场退回其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

(5)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主持人介绍后续评标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投标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含资格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1.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量化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依法不超过3个,并标明顺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7.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2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书面方式提出。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

7.4定标

7.4.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4.2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4.3对于多标段(标包)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最多可中标的标段数量。

7.5中标通知和中标结果公告

7.5.1在本章第 3.3 款(投标有效期)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2《中标通知书》是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7.5.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7.6履约担保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3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7.5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应按招标人要求按时履行合同。

7.7.6签约合同价原则上以开标公布的投标报价为准。若评标期间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了修正,且相应修正报价经招标人和中标人书面签字盖章确认,确认的修正报价可作为签约合同价。

7.7.7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保廉协议》等,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7.8中标人在合同签订阶段出现不同意、不认可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情形(如: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包括借故要求修改合同标的内容、价格、质量标准、服务期限等中标的实质性内容),视同为投标要约未能完全履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7.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

(2)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

(3)到投标截止时间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4)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而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7.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依法不再进行招标,改为其他竞争性采购方式。

8.纪律和监督

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等违法行为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惩处。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2.2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它服务单位。

(2)投标人从其它服务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的行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拟在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不是本单位人员。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3.2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招标文件的异议)、第 5.3 款(开标异议)和第 7.2 款(评标结果异议)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8.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整

开标地点:                        

 

 

序号

投标人

密封

情况

投标保证金

(单位:  )

投标报价

(单位: )

服务期限

备注

投标人代表

签名确认

 

 

 

 

 

 

 

 

 

 

 

 

 

 

 

 

 

 

 

 

 

 

 

 

 

 

 

 

 

 

 

 

 

 

 

 

 

 

 

 

 

 

 

 

 

 

 

 

 

 

 

 

 

 

 

 

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有,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澄清编号:       )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服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澄清回复

 

问题澄清回复

(编号:       )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服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澄清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服务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单位:       )。

服务期限:       。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服务服务合同,在此之前,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递交金额:                 

履约担保递交时间:                 

履约担保递交形式:                 

 

 

(提示:如有必要,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需要将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作为附件。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服务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第    号补遗书,正文共 页,共 项),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方法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3)服务项目业绩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2.1.1

形式评审标准

投标人名称

与市场监督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书一致。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款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报价唯一性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投标报价有效性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低于成本价。

备选投标方案(如有)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具备市场监督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资质要求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财务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业绩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信誉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人员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服务项目所需工具设备物资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款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不得存在的情形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

投标报价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规定

投标内容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服务期限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服务质量标准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投标担保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服务方案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规定

商务部分偏离

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偏离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规定

技术部分偏离

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偏离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规定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20分

投标报价:60分

2.2.2

评标价基准值(B)计算方法

以所有评标价格的平均值确定评标基准价:当参与计算的投标人超过6家(含6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标价后,其余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评标基准价;当参与计算的投标人少于6家时,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下浮5%作为评标基准价。

2.2.3

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价基准值)/评标价基准值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

2.2.4(1)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0分)

商务投标文件质量

1.有目录索引、编页、排版等制作规范得1分,否则得0分;

2.投标文件格式规范、装订整齐、无涂改插字现象,投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得1分,否则得0分;

3.正文内容清晰得1分,否则得0分。

3分

投标人注册资本实力

1.注册资本8000万元(含)以上得4分;

2.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8000万元得2分;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被否决投标。

4分

其他资质

除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及备案证以外,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业内普遍认可的、行业相关的资质评定或企业实力评定证书,1个证书可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分

服务项目业绩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商业项目或案场项目秩序维护管理业绩合同不少于4个,可得6分,每少一个业绩扣2分,扣完为止。

注: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周期(服务周期)页、签订日期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未提供或信息不完整、不明确或不清晰的均为无效证明

6分

财务情况

1.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科学、合理、安全性高得2分。

2.根据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的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无有效材料或审计报告结论有保留意见的得0分。

4分

2.2.4(2)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20分)

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整体思路清晰,实施组织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优得3-4(含)分,良得2-3(含)分,中得1-2(含)分,差得0分。

4分

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控制措施健全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需要,优得3-4(含)分,良得2-3(含)分,中得1-2(含)分,差得0分。

4分

信息资料管理措施

信息资料管理措施健全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需要,优得3-4(含)分,良得2-3(含)分,中得1-2(含)分,差得0分。

4分

企业优势及和服务承诺

企业优势明显、服务承诺合理,得4分;企业优势较明显、服务承诺较合理,得2-3分;企业优势、服务承诺一般,得1-2分;无企业优势、服务承诺不合理,得0分。

4分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理解及服务完善建议

理解全面,建议合理、针对性强,得4分;理解较全面,建议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2-3分;理解和建议一般,得1-2分;不合理、粗糙得0分。

4分

2.2.4(3)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60分)

价格得分

投标人的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或者下浮1%,减1分,在满分的基础上相应扣减,最高扣减分不超10分。计算浮动比例取整,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

60分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2.1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价基准值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12 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补充内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或最高项数;

(4)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法定的否决投标情形。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即: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则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改正数字表示的数额。)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即:当报价表中某项目的“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则以该项标出的“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为准改正其“合价”。除非其“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则应以该项标出的“合价”为准改正和“数量”的乘积其“单价”。)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当报价汇总表中的各项目金额与其投标报价表中的相应项目金额不吻合时,则以各投标报价表中的项目金额为准,改正其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项目的金额。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或对细微偏离进行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投标人在澄清回复中所对其投标文件所做的实质性修改内容(如报价等)。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

3.3.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报价明细表》和《报价说明》,评标委员会应详细审核《报价明细表》的价格组成。如投标总价一致,且《报价明细表》的明细报价及分项内容均一致,同时投标人无法对报价一致的原因进行合理解释时,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判断报价一致的投标人视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3.3.5如投标人报价未包含增值税或增值税税额填写有误,评标委员会可直接按照投标人的纳税人属性计算其含税价格作为其评标价格,无需就此修正向投标人发出澄清函且无需由投标人签字盖章回复确认(此条为实质性条款)。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条款为招标文件实质性部分,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详见《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X项目日常保安服务合同》。

 


 

合 同 类 别:

 项目运营类(A)

合 同 编 号:

 

 

 

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项目日常保安服务合同

 

 

 

委   托   人 :

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受   托   人:

请键入对方名称

项  目  名  称:

XXXXXXXXX(**服务中心/销售案场)

签  订  日  期:

请键入签订时间(不晚于合同开始时间)

 

 

日常保安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为加强日常保安服务工作,保证保安服务质量,甲方将其在管项目的日常保安服务工作委托给乙方,由乙方为本项目提供日常保安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为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日常保安服务事宜订立《   项目日常保安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地点:          

3.项目基础数据:项目业态       ,项目总管理面积       平方米。

4.服务内容:出入口值守、秩序巡逻、监控/消控中心值守、秩序类应急处置等

5.服务范围:

(1)甲方项目内的日常安保防范工作;

(2)甲方项目内公共设施设备、固定物品的看护;

(3)甲方项目内秩序门卫、巡逻、守护、人群控制、车辆、消防等管理工作,并填写相关工作表单;

(4)配合处理扰乱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突发事件;

(5)甲方要求乙方配合的其他合理工作;

(6)根据甲方提供的附件3《秩序服务标准》制定各岗位保安人员任务及具体职责。

6.本项目执行附件3《保安服务标准》,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上述各处的各项保安服务工作应按附件3《保安服务标准》规定的详细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进行,乙方应保持高水平的保安服务质量,满足甲方服务需求。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将附件3《保安服务标准》中所列之工作内容及频次等适当调整及更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调整安排其保安人员做出相应调整,此类更改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

7.乙方以包工、包料、包安全、包工具、包服装、包设备的方式完成本合同工作。

第二条服务期限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30天为考察期,考察期内,如乙方提供的保安人员、保安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服务要求、人员要求、服务标准,无法按合同约定如质如数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可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自甲方通知送达乙方时本合同终止,双方按乙方实际提供服务的天数结算保安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或责任。

2.双方有意续签本合同的,可以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就续签合同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的,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第三条人员要求

1.乙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起安排不少于【   】个服务岗位的保安人员进驻甲方项目现场(详见附件5《保安人员配置表》),乙方应当根据项目需要,按照甲方需求提供人数充足的保安人员以完成甲方委托的保安服务工作。

2.乙方派驻保安人员应符合如下条件:

 

 

岗位

年龄

员工素质及工作经验

班长

45岁以下

初中以上文化,2年以上安全管理经验,身体健康,精神健硕,有良好表达能力,普通话沟通流畅

形象岗

35岁以下

178以上,高中以上文化,身姿挺拔,精神健硕,对队列训练、值岗等熟悉,能说普通话,退役军人优先

一般高岗

40岁以下

175以上,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精神良好,气质优良,有良好表达能力,能说普通话

一般低岗

50岁以下

172以上,初中以上文化,身体健康,精神良好,有良好表达能力,能说普通话

中控岗

50岁以下

年龄:25-50岁,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中控证;有相关工作经验、退伍军人或消防退役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优先录取

3.每日岗位作业时间为  24小时  ,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排班,保安人员按照上下班时间落实考勤打卡。

4. 乙方需使用甲方提供的考勤设备进行考勤打卡,并接受甲方不定期抽查。如甲方对上班时间进行调整的,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人员打卡行为仅为计算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时间和对乙方履约行为监督之用,不表示甲方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人事管理。

5.乙方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要求最低理赔不低于       万元;应在员工进场服务后15个自然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员工保险证明。

第四条合同费用

1.合同总价暂计为:人民币大写(价税合计)[    ](小写:[    ])。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乙方为       (一般纳税人(如果是“差额征税”在此处标注)/小规模纳税人),应向甲方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期内增值税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增值税率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化,不含税价不变,税率随政策调整,合同总价随税率调整。

2.每月标准服务费(含税价)为人民币[    ](小写:[    ]),每个岗标准费用(含税价)见下表。乙方根据甲方需求长期增加或减少岗位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其费用结算按实际服务岗位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甲方可以根据需要向乙方发出工作指示要求临时增加或减少保安岗位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约定),服务费用由双方据实结算,服务费用按    元/岗/天(“人”核算的改为“元/人/天”)(30天/月)计算。

岗位

数量

单价(含税)

每月小计(含税)

班长

 

 

形象岗

 

 

一般高岗

 

 

一般低岗

 

 

中控岗

 

 

总计

 

 

注:明确数量、单价单位,按”岗“核算分别为岗、元/岗/月;按“人”核算分别为人、元/人/月。

3.乙方以包工包料的方式完成各项保安服务工作。前述保安费用总价包干,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因任何原因调增,其中已包含人员成本(工资、保险、福利等)、保安材料费等低值易耗品费、保安设备使用及折旧费、服装费、保险费、管理费、利润、酬金、税金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保安服务及其他约定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结算及付款   

1.实际月度结算服务费用=月度标准服务费-月度考核扣款-月度缺编扣款-月度合同违约扣款-违约处罚±保安人员行为规范奖惩±其他费用

2.结算方式:按[  ]结算(月/季度/半年),甲方根据监督、检查、验收结果,乙方每[   ](月/季度首月/半年首月)的10日前提供结算资料与甲方确认上【  】(月/季度/半年)的结算费用。因乙方原因,如乙方未按时提交结算资料、因资料不合格导致退回等乙方未及时办理结算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结算办理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正规合法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如甲方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乙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和资料15个工作日(如遇非工作日,结算及支付时间顺延)内以【    】(电汇/电建融信)方式将款项划转到乙方指定账户内。

4.乙方如若提供的发票不合法合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需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交予甲方后方可支付费用,因重新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费成本均由乙方承担。

5.如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公司名称、税务登记变更等,应在变更前【7】日书面预通知对方拟变更事项,在完成变更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变更后的书面资料;若因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未及时通知变更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收款信息:

(1)单位名称:     

(2)银行名称:      (即人行联行名称)

(3)人行联行号码:      

(4)银行账号:      

7.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到岗情况结算费用,具体实到岗位数以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考勤表作为附件凭证;若乙方人员实到岗位数小于本合同配置岗位数时,按实际到岗岗位数量结算费用。

8.甲方在每月5日前依据《合同违约扣款清单》《排班考勤表》《保安服务供方月度评价表》等填写上月《保安外包费用月度结算单》,双方于10日前完成签字、盖章。

9.保安人员行为规范奖惩金额在甲方向乙方结算月度费用时兑现,乙方在向相应员工发放月度工资时体现。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监督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要求运作。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其对本项目的保安工作计划、管理方案和专业操作规程;甲方有权适时修改服务标准、工作内容等,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调整内容落实。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乙方保安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以保证乙方保安人员对甲方的规章管理制度有充分了解,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及服务标准对乙方的保安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验收及考核,依据附件6《合同违约扣款清单》,附件7《保安人员行为规范奖惩标准》开展相应合同履约考核,并评定相应考核分数、达标率。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对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定及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乙方应积极落实,甲方有权按本合同附件规定内容对乙方进行扣款等处罚处理。

5.如乙方工作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未能达标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款项将从甲方尚未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未付款项不足以支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驻现场的现场负责人和乙方保安人员的能力及技能进行必要的评估;若乙方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必须服从,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予以更换。

7.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时间,临时调用乙方岗位人员协助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或进行其他安保工作及活动,但需要通知乙方现场负责人;如遇特殊安保需要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岗位人员。

8.若因乙方人员使用不当或疏忽,造成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9.甲方严禁乙方雇佣不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人员,包括未成年人、三无人员、患有任何传染性疾病人员等,如乙方违反规定雇佣以上人员,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而受牵连,则乙方须同时赔偿甲方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10.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面试,对其职业形象、身体状况、业务水平、年龄等进行考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所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工作的乙方人员,甲方需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十指手纹等资料,乙方应给予配合,否则拒绝进场。

11.甲方在每月5日前依据乙方上月员工出勤情况、现场服务品质、员工流失率、团队管理、应急响应等对乙方进行月度服务评估,填写《保安服务供方月度评价表》,当月甲方就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作出的违约处罚应在该报告中体现,并交乙方书面确认。

12.甲方随机抽查乙方员工在岗情况,并填写《供方保安员工在岗抽查表》,作为员工考勤真实性验证措施。

13.乙方每月5日前将物料耗材采购至甲方项目,并在仓库保存,甲方有权调阅乙方物料出入库记录,监督其物料提供及使用情况;甲方保留对“乙方员工工资、社保福利的发放”进行查验的权利。

14.甲方指派  姓名  为甲方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本合同的执行,对履约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任何确认履约责任或履约记录的文件,必须由甲方代表亲笔正楷签字确认,方为有效。任何确认结算的文件,必须由甲方项目负责人  姓名  和乙方本合同负责人二人共同亲笔正楷签字确认方为有效,如仅由其中一人签字的,则该文件无效。其他任何人员的口头承诺或书面签字,均不得视为甲方对上述事项的认可或者确认。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的一切合法证照、执照、资质或许可,能够合法地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和范围、标准及服务频率的规定进行相关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作业区域内的作业活动进行事实记录,记录需字迹清晰、记录完善、内容真实,按月装订并及时上报甲方。

4.乙方派驻的保安人员必须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乙方负责办理保安人员的相关证件、保险,若因乙方未能及时办理而导致相关政府部门处罚或惩戒,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派驻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保险证明、体检报告或健康证明复印件等;因乙方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件,导致雇佣不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人员,包括未成年人、三无人员、患有任何传染性疾病人员等,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而受牵连,则乙方须同时赔偿甲方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6.乙方应依法与其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保证该劳动合同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合法存续。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与其员工劳动合同项下责任,乙方处理与其员工劳动纠纷不得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乙方违反本款约定的由其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向其员工支付工资、加班费、奖金、餐费、保险等费用,以上不受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进度的影响;乙方自行承担日常耗材(办公用品、安保用品)、设备折旧、税金等所有费用支出;前述费用支出是乙方的经营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8.乙方应指派一名现场负责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日常保安服务工作,巡检现场保安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

9.乙方派驻现场人员(含现场负责人)须专职于本项目的保安服务工作;工作时间内未经甲方事先批准,乙方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乙方每月向甲方递交当月保安员月度排班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月度排班表进行批阅和确认。

10.乙方应保证其保安人员总数及个体稳定若乙方自行更换保安人员,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增减乙方人员,乙方应保证在3日内完成。

11.在确保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况下,乙方自行合理安排员工倒休。乙方需保证在岗岗位数量符合合同要求,岗位出勤不因节假日、员工休息等因素影响;对考勤异常情况需得到甲方管理人员书面确认,乙方员工每人每月考勤补签次数不得超过3次。

12.乙方按照附件4《保安设备工具配置清单》为甲方现场配置安保作业所需的设备及工具。乙方提供的设备、工具和材料须为合格产品,须将设备、工具和材料放在甲方指定的地点,不得将其遗忘或放置在其他地方。

13.乙方人员的制服(包括工作鞋袜),样式须经甲方认可,乙方人员必须保证制服整齐、清洁、完整,员工证亦须按甲方指定统一佩戴于指定位置。如服装由甲方提供的,乙方负责清洗,出现丢失或损坏现象,乙方照价赔偿(自然磨损除外)。

14.乙方员工服装应跟随人员的到岗及时统一,并按照甲方关于员工仪容仪表规定严格执行;乙方新员工上岗需经过礼节礼仪、工作技能、工作标准等相关技能培训,必须遵守甲方员工手册、体系作业文件等管理制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着装及不符仪容仪表规定的,甲方有权按照《保安人员行为规范奖惩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

15.每月乙方需在当月25日前向甲方书面提交下月工作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的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每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保安服务供方月度评价表》中所提出的整改要求及建议,对于已确定的保安服务计划如需修正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照工作计划的时间节点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服务质量对乙方发出《供方不合格整改通知》,并实施处罚。

16.现场严禁有浪费水、电的行为,如发现长流水现象须立即通知甲方维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浪费水电等情况,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浪费水电情况,或发现未及时上报甲方等情况,甲方有权根据因浪费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扣款。

17.乙方员工进入放置或张贴有甲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场所进行时,不得翻阅、查看,乙方人员在履行此合同过程中应维护甲方形象,遵守保密管理。

18.乙方员工严禁向甲方客户索取小费及财物,因此造成的投诉或负面影响由乙方负责,甲方将视情节轻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9.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保证服务质量,并对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负责,防止其员工发生恶性群体事件:

(1) 人员伤害:如乙方人员在服务范围内发生事故而引起自身伤亡或因乙方人员行为不当及工作失误而引起他人伤亡,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立即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告知甲方。

(2) 财产损失:如因乙方人员在服务范围内发生事故因而引起自身的财产损失损坏或因乙方原因引起甲方或任何第三者发生不动产或财产的损失损坏,乙方应对此负责任。若上述财产损失情况发生,乙方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告知甲方。

20.如遇法定节假日、创卫、大型活动、重要检查、重要来宾参观等,应无条件配合安保质量和服务品质以达到甲方要求;遇有紧急情况和极端天气,乙方须协调人员配合甲方工作,不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21.乙方负责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并为员工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乙方员工在甲方工作场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对业主、甲方或任意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配备岗位人员,如因乙方安排等原因而导致岗位人员缺额的,乙方必须自行调整补足,并不得降低服务品质,缺岗按照《合同违约扣款清单》约定进行考核扣款。

23.乙方在工作过程中的设施、设备、工具或者个人防护用品等由乙方自理。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车辆、人员安全事故,全部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服务质量考核

1.月度考核评分及扣款:

(1)本项目月度考核达标分数设定为    分(甲方根据项目级别设定考核达标分数,可确定为95分、90分、85分)。

(2)甲方每月按照评估的达标率(达标率=当月考评得分/月度考核达标分)对乙方进行考核,形成《保安服务供方月度评价表》:

① 95%≤达标率 <100%,扣减当月合同款的1% ;

② 90%≤达标率<95%,扣减当月合同款的3% ;

③ 达标率< 90%,扣减当月合同款的 5%,且甲方有权更换乙方现场负责人。

2.月度岗位缺编扣款:

(1)如甲方证实乙方出勤岗位数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则按照以下规则从每月标准服务费中扣款:

① 新供方进场后2个月内,每天每岗缺编扣款=月岗位单价×100%/30;

② 2个月后,每天每岗缺编扣款=月岗位单价×110%/30(按照110%扣款)

(2)春节期间按现场需求进行人员合理排班,报项目负责人及区域公司运营管理部,则按照以下规则从每月标准服务费中扣款:

春节期间每天每岗缺编扣款=月岗位单价×100%/30

3.其他扣款及奖励按照附件6《合同违约扣款清单》、附件7《保安人员行为规范奖惩标准》相关条款执行。

4.以上考核发生的扣款或奖励费用,在乙方月度服务费用结算时予以兑现。

第九条履约担保

1.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形式。

2.乙方出现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若乙方对甲方自履约担保中扣除款项持有异议,双方争议范围仅限于是否应当扣除及扣除金额是否合理。因履约担保中扣除款项可能给乙方造成的其它影响不属于纠纷范围。如履约担保不能完全补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同时并不免除乙方的其他责任。

3.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日同本协议有效期截止日,履约保函形式为不可撤销、无条件保函。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被处以罚款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发生以下情况,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因乙方责任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给甲方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

(2)乙方或乙方员工发生涉及甲方品牌负面影响的聚众闹事等恶性群体事件的;

(3)发现乙方或乙方员工与他人勾结,造成甲方物业管理权丧失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员工或客户重伤、死亡的。

3.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5000元及以上)或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还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作为违约金。

4.由于乙方在保安过程中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保安中,若乙方或乙方保安人员给甲、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支付所有未支付之合同款项,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并共同签署合同解除协议。乙方擅自解约的,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6.乙方须严格要求其员工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保证其员工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需按照现行市价赔偿。

7.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员工资料信息、考勤数据、档案材料、投保资料等,如未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反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通知期限内纠正,如乙方仍无法妥善完成的,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外包服务费。

8.如乙方触及本合同约定的业务或经济红线项,甲方扣除乙方事发当月外包服务费的50%;如乙方触及本合同约定的业务黄线项,甲方扣除乙方事发当月外包服务费的20%。

(1)业务黄线项:

?乙方对人员信息、证书造假;

?乙方人员商业保险遗漏3次以上或单次10%以上人员未购买保险;

?因乙方问题,造成政府主管部门投诉,以至于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并造成罢工单次出现3天以内,或合作期间发生罢工并影响甲方现场正常运行。

(2)业务红线项:

?乙方发生恶意不履约,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拖延工作又不积极配合或补救,或故意停工,不达目的拒不复工;

?因乙方责任,泄露甲方信息(人员、公司机密、监控录像等)及甲方客户(含业主)信息,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并造成罢工单次出现3天以上,或合作期间发生罢工次数3次以上,并影响甲方现场正常运行。

(3)经济红线项:

?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

?乙方破产或因严重经济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查处;

?乙方支付其员工薪酬与合同约定出现严重偏离;

?乙方人员考勤、结算单被动或主动造假;

?乙方所有涉及审计底线问题。

9.若本合同终止,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撤离当前服务项目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日服务费3倍的场地占用费。迟延超过10日的,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自行处置乙方遗留物品,并且禁止乙方工作人员进入小区。

10.因乙方管理责任或其他过失行为,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失,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1.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权益的,违约方应承担对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

12.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可按本合同应付或在将来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项目安全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效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害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予以另行赔偿。

2.发现乙方2次未按时结算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所有未支付的合同款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对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应另行赔偿。

3.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或因业主有效投诉、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表决反对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5日内撤离服务的项目。

4.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肢解分包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所有未支付之合同款项,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另行承担。

5.本合同有效期间如因甲方同业主大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而发生变化,则按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相应调整。如因甲方不再对该小区/地块提供物业服务,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如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服务,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妥善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本合同自壹个月的通知期届满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之日终止(两者孰早为准),按照合同约定的账期据实结算费用,甲方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因乙方原因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需于事件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并共同签订合同解除协议。乙方擅自解约的,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8.乙方单项目退出机制(满足其中一条即执行)

1)违反业务或经济红线项1次;

2)累计违反业务黄线项2次。

9.乙方集中退出机制(满足其中一条即执行)

1)以城市为单位,半年或年度退出在管项目30%以上;

2)以城市为单位,拒接项目≥3次,以区域为单位≥5次;

3)因业务或经济红黄线项退出项目累计超过5个。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于合同终止日起三天内将乙方所有人员迁离服务范围区域,如有甲方提供设备、用具与材料等应原状还给甲方。如上述设备、用具有任何损毁,乙方必须照价赔偿(正常耗损除外)。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 30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任何一方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继续扩大,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五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书面告知对方。因一方消极行为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应向遭受损失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服务标准、管理制度及图表、小区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情况、物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本合同内容)及业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并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但因法院诉讼或行政命令以及律师需要除外;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该保密义务期限为本合同终止后五年。

2.若因乙方或乙方人员疏忽或故意而泄露、擅自利用或允许他人利用甲方商业秘密及业户信息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及名誉损失。

第十四条双方经营资格及承诺

1.双方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律实体。双方均符合本合同标的所需的资质等级要求和经营此合同标的所需的工商核准经营范围。

2.双方均拥有合法权利、许可【为本合同之目的,“许可”系指任何政府部门或主管部门(如有)颁发的任何执照、许可、登记注册、证书、同意、批准、批复、确认、备案及/或授权】和授权签订、履行本合同,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该方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执行的义务。

3.如在任何时候,乙方违反任何上述的陈述或保证,或其上述的,或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其他任何陈述或保证在任何方面成为不真实或不准确,则因此而导致及引起的甲方损失及/或损害应由乙方负责承担,并向甲方就该等损失及/或损害作出赔偿。

4.乙方有权利也有义务全面、清楚了解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一经签署本合同,乙方认可本合同不存在误导、欺诈或信息不对称,并认可本合同合法有效并愿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通知与送达

1.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特快专递或短信(微信)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指定联系号码(联系人)。如果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号码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各方发往上述通讯地址的通知仍视为有效送达,因此所致损失由受送达方自行承担。

2.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2)以特快专递发送的通知应于快递揽收后第五日视为有效送达;

(3)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发出的通知,在传送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本合同效力。

2.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承诺事项与本合同约定有相抵触的地方,按本合同约定内容执行;本合同未作约定事项,按照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内容执行。

3.本合同涉及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与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有冲突的地方(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可以高于物业服务合同,但低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应以物业服务合同为准)以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4.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连同附件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电子签署合同除外),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以打印稿为准,禁止在合同上手写添加任何内容。

第十七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保廉协议

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书

附件3:保安服务标准

附件4:保安设备工具配置清单

附件5:保安人员配置表

附件6:合同违约扣款清单

附件7:保安人员行为规范奖惩标准

附件8:保安服务供方月度评价表

附件9:供方保安员工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10:供方保安员工在岗抽查表

附件11:供方不合格整改通知单

附件12:保安日检表

附件13:乙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资料

附件14:报价清单及分项报价表

 

在签署本协议时,各当事人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以下无正文,为盖章页)

 

(本页为盖章页,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保廉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双方能够勤政廉洁地履行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二、双方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

三、双方要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

四、加强相互监督,对违反合同(协议)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卡)和物品;不得在乙方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借本人及家庭婚丧嫁娶、住房装修、子女就学等时机,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劳务、财务帮助。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安排亲友、子女到乙方单位工作或分包工程。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国内外观光旅游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多算业务量、多结业务款,不按合同(协议)规定规格、质量等要求进行验收和监督管理,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拒绝合同外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计量、结算、支付等职权,故意刁难乙方以谋取私利。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卡)。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邀请和资助甲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外出旅游、参观、学习。

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甲方上级纪检组织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建议调离原岗位,不再从事相关工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单位赔偿乙方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乙方交纳的部分保证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并取消乙方在甲方的经济业务投标或承揽经济业务的资格。

第五条 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1.本合同由崔朋娇负责监督,举报电话:010-58684485 ,监督举报邮箱:wyjw-re@powerchina.cn;由党委与行政中心负责本合同的验收。

2.双方其他约定:   无      。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与主合同一致。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做好项目安全作业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 及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工作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关于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实施作业前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落实安全教育规范安全行为,共同遵守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工作原则。

(四)如果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上报,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乙方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上报。

二、甲方的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健全,并认真予以落实执行。

(二)定期检查乙方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检查乙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驻现场作业的员工(以下简称乙方员工),督查安全生产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督查乙方员工是否按照行业要求持有专业医疗单位签发的《体检合格证》;

2.督查乙方员工是否接受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3.督查乙方员工操作技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身体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4.定期对乙方派驻甲方现场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督促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督促乙方员工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甲方对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录用的员工,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五)甲方在督查中发现乙方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现场存在各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停工或对具体人员进行调整的要求,并做好相关书面记录和存档。

三、乙方的职责

(一)乙方应明确驻场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负责人对服务合同约定的工作区域内治安、消防安全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及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所有驻场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人。

根据服务合同编制作业范围内工作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向甲方备案。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健全。

(二)乙方对其在甲方现场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督查。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对派驻甲方现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四)乙方派遣员工应持有专业医疗单位签发的《体检合格证》,身体条件应符合岗位要求。

(五)乙方员工必须掌握和遵守本工种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参加安全技术考核。

(六)乙方派驻甲方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经甲方审核备案后方可持证上岗。如现场有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七)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乙方员工发生任何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

(八)乙方员工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人员不得上岗,高空作业尤其应该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九)乙方现场使用的各种工(机)具、设备、器具,均应定期检查,并有记录可追溯,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工(机)具、设备、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十)乙方派驻甲方的现场负责人,在布置作业任务时应先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现场作业条件的安全性做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有权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发现乙方员工有不安全作业行为时应立即纠正,确保事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十一)合同期间,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乙方自身、乙方人员自身、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合同期间,乙方对现场的工具、设备、设施等承担全部管理责任,使用过程中造成乙方自身、乙方人员自身、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它

(一)甲方或乙方如因违约造成人员安全事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终止时,本协议自然失效。

(三)本协议数量与主合同一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保安服务标准

类别

分项内容

标准内容

进出管理

人员进入管理

1.      实行24小时安全管理制度,保安员岗位设置按管理方案执行。

2.      保安人员数量:按照项目相应情况进行岗位设置,如无事先告知,不得发生脱岗。

3.      危及人身安全处有明显标识和具体的防范措施。

4.      对出入内部专用通道的工作人员进行核查,对联系工作的外来人员进行核查、登记。

5.      夜间施工需要设定封闭区域,应有明显标识,阻止无关人员进入。

6.      24小时流动巡查:每小时确保有专人巡岗。

7.      工作规范,纪律严谨:仪容仪表端正;着装规范、统一;精神饱满。大门岗确保24小时有保安员站岗,不得有擅自离岗现象。

清场管理

1.      确定巡视路线,不留死角和盲区;

2.      要求业主/客户/租户检查确认租赁区域内无安全隐患。关闭门窗及水、电、燃气、空调开关;保险柜、展柜上锁,无遗留钥匙;商业内无明火、无火种、无滞留人员;

3.      人员离场后,对楼宇进行复查,重点检查电梯厅、卫生间、消防通道等易于藏人的部位;

4.      完成清场的区域应按要求进行由上至下逐层封闭,进行安全防范技术设防;

5.      清场过程宜采取全程录像跟踪,并保持清场检查记录,清场人员须在记录中签字确认。

巡逻管理

巡逻方案及路线

1.      明确巡视工作职责、流程,按商业物业的特点,设定巡逻路线,明确巡逻内容。保持巡更和巡逻记录。

2.      加强夜间巡查管理,按指定巡查路线巡视。

巡逻内容

1.      巡逻中应及时阻止偷盗、损坏物品、乱贴画等行为;

2.      巡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

3.      巡视应使用巡更设备,在监控中心保持巡更记录。如无巡更设备的,应尽量保证每层、重点部位、监控死角设有签到表;

4.      节假日、重大会议活动时,现场主动观察人群流向,防止拥挤、挤压、踩踏等人身伤害事故发生,必要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事件处理

1.      收到监控发出的指令后,应及时到达现场,并采取相应措施;

2.      巡视中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报告相关负责人,并在现场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随时准备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交通管理

车辆管理

1.      制定车场车库管理规定、维护保养办法、停车须知、应急处理预案(包括交通事故、盗窃、火灾、水淹等)等规章制度;

2.      停车场(库)及车辆进出通道应明确行驶路线,场地无杂物堆放;规范设置交通标识,标志齐全;

3.      停车场(库)通往商场的入口,宜张贴车库平面图(标注:入口处位置、停车车位编号、紧急疏散出口等信息);

4.      停车场(库)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及其他违禁品;

5.      引导进出管理区域的车辆按规定路线行驶,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做到及时有效,上、下班高峰期车辆畅通无阻。同时保持消防通道路线畅通;

6.      指挥进入停车场(库)的车辆停入泊位,及时提醒车主注意相关安全事项,特种车辆引导停放指定位置;

7.      非机动车应定点停放。

货物装卸管理

1.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制止违法行为。对装卸停放车辆进行定时巡查,有效防止车辆及车内物品被盗。货物装卸应按约定时间,在指定区域进行;

2.      维护货物装卸区域的正常秩序:阻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卸货车辆按序进入装卸平台,车辆在装卸区域等候时驾驶员不应离开现场,督促作业人员及时清除废弃物,保持卸货区和车辆周转区域的干净整洁,劝离完成卸货任务的车辆。

监控中心

基本要求

1.      监视监控设施应24小时开通,保持完整的监控记录,保证对项目安全出入口、内部重点区域的安全监控、录像;

2.      收到火情、险情及其他异常报警信号后,应通知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进行现场处理,如遇无法解决事件及时上报领导并报告相关政府部门;

3.      监控的录入资料至少保持30天,有特殊要求的参照相关规定或行业标准执行;

4.      保持监控中心电话畅通,接听及时(铃响三声内接听),接听记录清晰、完整;

5.      对商场关键区域或行政楼层应重点跟踪监视,对业主/客户/租户的设防进行确认,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有完整记录。

消防管理

基本要求

1.      建立健全消防管理防火安全责任制,按物业服务人员的30%组建志愿消防队,每季度组织一次以上的消防安全知识学习,定期演练,新员工上岗前消防宣传教育率达到100%,有培训记录;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取得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

2.      消防控制中心24小时值班,保持完整的时段记录。

3.      楼内应设置消防设施,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明显位置设有消防设施平面示意图及消防疏散示意图。

4.      消防设备定期保养,及时维修,以保证消防控制系统设备齐全,完好无损。

日常检查

1.      每月定期对消防设备、器材、安全标识、应急照明、疏散导向灯等进行检查,确保完好。消防带圈绕均匀,灭火器材保险栓及喷嘴外壳良好,压力指示在区域线范围内,器材不超过有效期,各类设备设施能正常运行与使用;检查记录详细,如发现消防器材有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调换或报修;失效灭火器不能同有效灭火器混放,必须有分区;

2.      除有特别注明外,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的消防安全检查,并保持检查记录,检查标准:

·无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化学危险品;

·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周边、防火卷帘门下及机房内无堆放物品(每天至少一次);

·防火门直观应无脱漆、无生锈、无变形、无损坏;闭门器应能自动灵活关闭,关闭后密闭性能好;门锁应开门容易、牢固;门轴应转动灵活;

·无乱接乱拉电线、超负荷用电;

·排油烟装置及烟道每年至少一次清洗,并有清洗记录;

·装修施工现场无安全隐患(每2小时巡视一次);

·火灾隐患的整改及防范措施(限时完成)。

3.      每年至少一次定期进行消防宣传和消防演习,消防演习应要求业主/客户/租户/客户/租户参与。

应急管理

应急预案及内容

1.      根据商业物业的特点,应配合业主/客户/租户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及社会安全等制定物业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并悬挂上墙,每年应组织不少于1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演习;

2.      常见的突发事件包括:停水、停电;溢水、水浸;燃气、燃油泄漏;火灾;电梯困人、自动扶梯逆行;盗窃、斗殴等治安时间;人群拥挤、踩踏;突发疾病、意外伤亡;车辆碰撞、交通堵塞等。

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指挥协调、信息报告、紧急处置、秩序维护、抢险救援、后勤保障等工作。(编制突发事件处理报告,内容包括处置过程、原因调查、结果评估、预案改进建议等,并向业主/客户/租户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预案培训及修订

定期开展应急预案的培训及演练,保持应急预案的适宜性、可操作性。

工作记录

1.      及时、清楚、完整;

2.      监控录像资料、报警记录不得删改及扩散,应当至少保留30日备查。

 

附件4:保安设备工具配置清单

设备工具名称

品牌

数量

是否专用

 

 

 

 

 

 

 

 

 

 

 

 

 

 

 

 

 

 

 

 

 

 

 

 

 

 

 

 

 

 

 

 

 

 

 

 

 

 

 

 

 

 

 

 

 

 

 

 

 

 

 

 

 

备注:

1、专用设备由乙方提供本项目专用,不得外借;如果设备损坏,应立即向甲方报备,并应在12小时内修复或调配;

2、各项目根据实际需求,双方确定后填入以上表格。

 

附件5:保安人员配置表

负责区域

岗位编制

主要工作

 

 

 

 

 

 

保安员

 

 

 

 

 

 

 

 

 

 

 

 

 

 

 

 

 

 

 

 

 

 

 

 

 

 

 

 

 

 

 

 

 

 

 

 

合计

 

 

备注:

各项目根据合同岗位配置填写上表,并列明各岗位负责区域及岗位编制数量。

 

附件6:合同违约扣款清单

序号

扣款条款

扣款额度

1

乙方人员超出年龄要求,进行相应处罚。

10元/人/天

2

现场管理人员更换未通知甲方。

500元/次

3

业主对服务质量不合格或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有效投诉(经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验证属实的投诉)。

200元/次,未在规定时间处理500元/次

4

当值期间发现有脱岗、串岗、睡岗、酒后上岗、岗位(工作范围内)吸烟、聊天、嬉笑打闹、玩手机、吃东西及其他不当的行为,每次违规行为均扣款

100元/次

5

如遇下雪天气乙方员工需根据甲方要求全员到岗,配合其他专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除雪工作

未到岗50元/人/次

未达标准200-500元/次

6

每月至少一次指派管理人员(城市经理级以上)到甲方现场检查承包范围内的服务情况,并须向甲方提供书面检查意见及处理结果,征询甲方意见,如乙方管理人员未能按月到现场,甲方将进行扣款。

100-300元/次/月

7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员工在媒体及网络上投诉,或因对乙方公司不满出现到甲方争取权益及闹事行为出现,甲方视情况进行扣款,同时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自行出面解决。如出现3人次(含)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00-2000元/次

8

未经告知甲方,乙方私自调离、减岗、换人

500元/人/次

9

驻场负责人因更换,导致项目现场无人对接超过3天

1000元/次

10

因管理疏忽因素,导致管理范围内发生盗窃事件(经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验证属实)

1000元/次

11

遭业户投诉且造成恶劣影响,乙方应配合甲方对投诉进行处理

500-2000元/起

12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行事。

2000元/次

13

与业主交流中有恐吓、辱骂等语言,与业主吵架或发生肢体冲突,影响甲方服务口碑的。

红线,扣罚当月合同总金额的1%

14

员工在园区内有偷盗行为的

15

利用职务索要或收受财物的

 

 

附件7:保安人员行为规范奖惩标准

1.目的

在工作中及时指出存在的失误和不足,对突出员工及时表彰鼓励,确保良好的安全环境,同时更好地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士气,提升凝聚力,特制订本细则。

2.总则

适用范围:本合同期所涉及的全体外包方员工(含驻场负责人、领班、员工)。

考核周期:每个自然月。

3.奖励条例

序号

奖励条例明细

奖励金额

备注

3.1

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员工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特别突出、工作特别积极主动,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得到甲方认可被评为优秀员工的

奖励50-100元

当月不重复发放

3.2

受到客户口头表扬、实名书面表扬或锦旗表扬,为公司争得良好口碑和荣誉的。

奖励50-200元

口头表扬及表扬信50元,锦旗200元

3.3

拾金不昧,价值在500元以上者。

奖励50-200元

视物品价值翻倍奖励,最高不超过200元

3.4

为甲方开源节流,降低成本或增收500元及以上的。

奖励50-200元

视节流或增收情况翻倍奖励,最高不超过200元

3.5

善于思考,有小创新小发明,能提高工作效率并被采纳的。

奖励200元

/

3.6

发现事故隐患果断采取措施消除,或遇突发事件果断行动,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损害程度。

奖励50-200元

视隐患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判定,不超过200元

3.7

为保护公司、业主、客户的生命财产挺身而出,不惧恶势力

奖励200元/人/次

 

3.8

发现有人在园区破坏、偷盗,及时报告并抓获的。

奖励200元/人/次

 

4.员工行为规范惩戒条例

内容

扣款条款

扣款额度/处罚措施

处罚对象

安全管理

队员在园区内有偷盗行为或打架斗殴

解除用工/移交公安机关

处罚500元/人/次

员工

未按时进行巡逻程序(含消防安全检查)

处罚50元/人/次

员工

未严格执行人员、物品、车辆进出制度

处罚50元/人/次

员工

周界测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到达现场或携带的器材不全的

处罚50元/人/次

员工

中控室值班发现问题没有及时上报或处置

处罚50元/人/次

员工

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集合时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

处罚100元/人/次

员工

门岗核查不严,公司测试闯岗成功一次

处罚100元/人/次

员工

服务品质

不当班时穿着制服在园区内外逗留并发生影响公司形象行为

处罚50元/人/次

员工

当班时串岗、睡岗、聊天、嬉笑打闹、玩手机、吃东西、饮酒及其他不当的行为

处罚50元/人/次

员工

员工宿舍管理混乱,环境脏乱、私拉电线等

处罚200元/次

员工

利用职务索要或收受财物、损害甲方利益

处罚500元/人/次

员工

因服务不到位,受到合作方、同事、业主有效投诉的

处罚100元/人/次

员工

捡拾物品藏匿不上缴

处罚200元/人/次

员工

遇访客咨询,敷衍了事或避不作答,用语不礼貌不文明

处罚50元/人/次

员工

不熟悉岗位职责、消防基本知识、消防设备位置及正确的使用方法

处罚100元/人/次

员工

不熟悉园区基本情况(户位、卫生间、电梯、逃生通道等位置)

处罚50元/人/次

员工

工作期间,使用不当或疏忽,造成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丢失的

根据损坏或丢失情况,限时修复或市场价(或折旧)赔偿

员工

内务管理

值班岗位物品摆放凌乱

处罚50元/人/次

员工

岗位各类登记表格,未按要求进行登记的

处罚50元/人/次

员工

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带领参观人员进入项目参观

处罚200元/人/次

员工

未经甲方现场秩序负责人同意,私自同意其他部门及客户等人员到中控室查看录像和拷贝录像

员工处罚200元/人/次

公司处罚1000元/人/次

员工

乙方单位

当班时着装不整、装配佩戴不齐全、衣物不洁、破损、缺失衣扣等,影响公司形象行为

处罚100元/人/次

员工

当班时面容不洁、头发不整齐、身有异味

处罚50元/人/次

员工

上班前饮酒,上班过程中有酒气的

处罚500元/人/次

员工

非工作时间在公司辖区工作场所、生活区域有赌博行为的

处罚500元/人/次

员工

煽动他人闹事或在公司内挑拨、闹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处罚500元/人/次

员工

考勤管理

代替他人考勤打卡的

处罚500元/人/次

员工

迟到1次,根据迟到时间,进行相应处罚,一个月连续无故超过3次迟到的,解除用工

处罚50—200元/人/次

员工

考勤弄虚作假

处罚100—500元/人/次

员工

 

附件8:保安服务供方月度评价表

       区域公司           项目

供方

名称

 

评价付款

时间段

 

供 方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填表人

 

填表时间

 

服务

项目

 

□保安服务 □其它(专项委托)                

评   价   内   容

评价

项目

评价细项

权重

评分标准及计算公式

本月得分

服务

品质

项目负责人

评分

20%

甲方满意度评分:得分=项目负责人打分*20%

 

现场品质

巡查

40%

《保安日检表》巡查评分:得分=日检表不合格项/总检查项*60%

 

问题整改

20%

及时整改率:得分=及时整改项/日检表不合格项*20%

 

应急

处置

突发事件

响应能力

5%

积极响应得5分、一般响应得3分、滞后响应得0分

 

物资

配置

物资配置

5%

未发生物资短缺事件得5分

发生物资配置短缺,但不影响现场得2分

因物资配置不及时,影响现场使用得0分

 

薪酬

保障

供方员工薪酬福利保障

10%

通过月度查看供方员工工资发放情况,供方公司按照约定及时将薪酬、福利发放给员工,没有克扣、没有拖延得10分

部分克扣、拖延,但保障大部分员工利益5-8分

克扣、拖延严重得0分

 

加减

分项

持证上岗

/

如消防中控员未持证上岗,每人次扣2分。

 

品质检查

/

公司各级品检保安单元得分,当月多次品检以层级较高为准,

未达本项目服务等级品检基准分,扣10分。

 

第三方

满意度

/

第三方满意度调查保安单元得分,未达底线值扣10分、未达目标值扣5分、达到目标值加2分、达到挑战值加5分。

 

第三方

神秘客

/

第三方神秘客户检查保安单元得分,未达底线值扣10分、未达目标值扣5分、达到目标值加2分、达到挑战值加5分。

 

客户投诉

/

每条保安相关有效投诉扣1分,5人以上群诉扣10分

 

人员满岗率

/

以月为单位

岗位<5岗的项目每月满岗率低于70%的,每低1%,扣2分

5岗≤岗位<20岗的项目每月满岗率低于90%的,每低1%,扣2分

20岗≤岗位的项目每月满岗率低于95%的,每低1%,扣2分

扣完为止

计算公式:

月满岗率=月度实际出勤工时数/月度应出勤工时数*100%

资料:每月考勤表(系统数据+线下考勤)

 

人员流失率

/

以月为单位

岗位≤5岗的项目每月流失率高于40%的扣2分;高于60%,扣5分

5岗<岗位<20岗的项目每月流失率高于20%的,扣2分;高于40%的,扣5分

20岗≤岗位的项目每月流失率高于15%的,扣2分;高于30% 扣5分

计算公式:

流失率=当月更换人数/总人数*100%

资料:《供方保安员工基本情况统计表》

 

业主肯定

/

获得业主授予的表扬信、锦旗等正向肯定

表扬信加0.5分、锦旗加1分,月度加分不超过5分

 

合计得分

 

 

综合评价:

 

 

 

 

 

 

项目保安负责人:

供应商负责人:

 

 

 

 

附件9:供方保安员工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籍贯

身份证号

工作资历

入职时间

职务

作业范围

离职日期

备注

 

 

 

 

 

 

 

 

 

 

 

 

 

 

 

 

 

 

 

 

 

 

 

 

 

 

 

 

 

 

 

 

 

 

 

 

 

 

 

 

 

 

 

 

 

 

 

 

 

 

 

 

 

 

 

 

 

 

 

 

 

 

 

 

 

 

 

 

 

 

 

 

 

 

 

 

 

 

 

 

 

 

 

 

 

 

 

 

 

 

 

 

 

 

 

 

 

 

 

 

 

 

 

 

 

 

 

 

 

 

 

 

 

 

 

 

 

 

 

 

 

 

 

 

 

 

 

 

 

 

 

 

备注:工作资历是指在保安行业工作年限。

 

附件10:供方保安员工在岗抽查表

 

项目名称:                           

供方名称:                                     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时间

岗位名称

在岗情况

员工签字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填写说明:“在岗情况”填写本岗员工姓名,如果出勤但通过验证未在岗,则在员工签字处填写“缺勤”。

 

 

检查人:                                  供方现场负责人确认:

 

 

附件11:供方不合格整改通知单

签发日期

 

编 号

 

项 目

 

供 方

 

 

问题及描述:

 

 

 

 

 

 

 

 

整改意见及完成时间要求:

 

 

 

 

 

 

 

签发人:

签收人:

 

具体整改措施:

 

 

 

 

 

 

 

验收确认:

 

 

 

 

 

 

 

说明:出具本通知并供方签收后,应一式两份,原件项目留存备案,复印件供方留存。

 

附件12:保安日检表

项目名称:                                                                                     月份:

日期

检查点位

检查情况描述

合格

不合格

检查人

整改

验证

期限

是否完成

整改人

是否完成

验证人

 

 

 

 

 

 

 

 

 

 

 

 

 

 

 

 

 

 

 

 

 

 

 

 

 

 

 

 

 

 

 

 

 

 

 

 

 

 

 

 

 

 

 

 

 

 

 

 

 

 

 

 

 

 

 

 

 

 

 

 

 

 

 

 

 

 

 

 

 

 

 

 

 

 

 

 

 

 

 

 

 

 

 

 

 

 

 

 

供方现场负责人

 

甲方现场

负责人

 

日期

 

日期

 

 

附件13:乙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资料

附件14:报价清单及分项报价表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一)招标范围

日常安保防范工作、公共设施设备及固定物品的看护、门卫、巡逻、守护、人群控制、车辆、消防等管理工作,并填写相关工作表单、配合处理扰乱甲方正常生产经营秩序的突发事件等。

(二)合作方式

1.本项目采用每月固定综合服务费用包干制合同,由投标人包工、包料、包工具、包设备;包安全生产所需的培训、必要的工具及材料的方式。秩序人员确定为15人。

2.综合服务费包括乙方按照本项目规定的管理范围、内容和要求进行管理所发生的劳务费、服务费及日常服务包干费等管理服务成本、利润、税金以及其他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三)人员要求

岗位

岗位职责

任职标准

数量

中控岗

1.熟悉消防安全常识,掌握消防技能,确保岗位安全;

2.做好公共区域各类设备设施、停车场与消防安全的日常巡查并做好记录,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3.发现任何设备、器材出现故障,通知有关人员进行维修,保证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4.熟悉各类消防设备的位置及运行状态;

5.熟练使用各类消防器材。

年龄:25-50岁,持有中级及以上消防中控证;有相关工作经验、退伍军人或消防退役人员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优先录取。

6人

礼宾岗(含1名队长)

1.根据招标人要求,负责做好物业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等工作,保障招标人有关利益,如发现可疑人和事及时上报并按照领导要求做出相应处置工作;

2.负责区域内的安全巡逻,公司日常的保安工作,避免刑事案件、治安事件发生,杜绝违章作业,防范以及防止物业内发生的各种突发事件,消除隐患于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

3.认真登记来访人员,不得让他人随意出入,无牌车辆进行登记;

4.负责服务区域车辆管理、停车场公共秩序管理等;了解监控设备的相关操作,当设备出现异常情况时,及时上报;

5.上班时应仔细检查监控设备是否正常运行等;

6.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队长:45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2年以上安全管理经验,身体健康,精神健硕,有良好表达能力,普通话沟通流畅;

形象岗:35岁以下,178cm以上,高中以上文化,身姿挺拔,精神健硕,对队列训练、值岗等熟悉,能说普通话,退役军人优先;

8人

夜值岗

1.夜间值岗人员需要在前台进行备岗,禁止出现脱岗、睡岗的情况;每日从21点开始进行巡查工作,21点之前需在前台做好值岗工作;

2.每班巡查时需要与中控室进行对讲机沟通,让中控室加强前台的关注,避免出现前台来人现场无人的情况,且巡查期间佩戴好对讲机,避免出现联系不到人的情况;

巡查期间需要针对现场灯光设备、门窗锁闭情况、电器设备、各强弱电间进行全面巡查,关闭一切多余设备、电器、空调,锁闭展厅所有出入口;

巡更打点每1.5小时一次,巡查结果反馈至内部沟通群;

3.如夜间值岗期间有施工人员进行施工;第一时间确认是否有施工通知,如有进行登记群内报备,针对施工区域进行巡查,确认不会破坏现场,施工结束后对施工情况进行检查,(是否维修好、是否对现场造成破坏、卫生是否清理干净)等情况进行如实反馈;

4.每班岗之间做好工作内容交接及传达,禁止出现随意传达和交接遗漏情况。

年龄:45岁以下,身高170以上,学历大专及以上,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从事过相关类型工作者优先考虑。

1人

 

(四)秩序人员服务标准

 

岗位

服务要求

礼宾岗

着装仪表

(1)统一着装、佩戴胸卡 (2)举止文明、大方端庄 (3)精神饱满、仪容整洁

每天进行检查

工作纪律

(1)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廉洁奉公 (2)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 (3)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嘻笑、打闹、会客、看书报 (4)讲原则、讲方法、文明当值

每天进行检查

工作态度

(1)微笑服务 (2)态度和蔼、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3)主动、热情、认真、耐心、周到、勤快

每天进行检查

服务质量

(1)案场无可疑人员、案场内无可疑气味、案场内无超时装修 (2)设备、设施有问题及时汇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有记录,有汇报 (3)认真负责,不因工作失职而出现盗窃案件、火灾事故 (4)不出现一起与租户争吵、打架事件 (5)接到报警,不超过3分钟必须赶到现场,同时报告领导

每天进行检查

工作能力

(1)熟练掌握案场的基本情况,包括楼宇结构各种设施、设备的具体位置、应知应会的及重点防范部位的情况 (2)善于发现、分析、处理各种安全隐患,如突发事件有较强的分析、判断、处理问题的能力

每天进行检查

中控

夜值

着装仪表

(1)统一着装、配戴胸卡 (2)举止文明、大方、端庄 (3)精神饱满、仪容整洁

每天进行检查

工作纪律

(1)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廉洁奉公 (2)按时交接班、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度 (3)禁止喝酒、吸烟、吃东西、嘻笑、打闹、会客、看书报 (4)讲原则、讲方法、文明当值

每天进行检查

工作态度

(1)微笑服务 (2)态度和蔼、礼貌待人、文明用语 (3)主动、热情、认真、耐心、周到、勤快

每天进行检查

服务质量

(1)监控记录必须完整清晰 (2)档案存放整齐划一 (3)监控室卫生干净整洁 (4)监控设备操作熟练准确

每天进行检查

工作

(1)熟悉案场所有监控点位情况 (2)熟练掌握监控设备的使用方法 (3)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每天进行检查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电建雄安智汇城销售案场项目秩序外包服务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第___号至第___号)以及有关附件,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1年,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在服务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若招标人与业主(或建设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失效(终止或期满),本招标所形成的合同自然失效,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完成 电建雄安智汇城销售案场项目秩序外包服务工作,服务质量达到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秩序人员服务标准》。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担保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投标担保

(5)报价清单及分项报价表

(6)商务、技术条款偏差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技术方案

(9)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实质性条款。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仅限委托招标代理招标项目);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我方在评标过程中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我方同意承担为此项目投标所花费的一切费用。

10.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招标相关的所有信息。

11.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条款名称

约定内容

备注

1

现场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2

服务期限

1年,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在服务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若招标人与业主(或建设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失效(终止或期满),本招标所形成的合同自然失效,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3

服务质量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秩序人员服务标准》。

 

4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5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本投标单位□认同□不认同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

 

6

权利义务

本投标单位□认同□不认同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

 

7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

本投标单位□认同□不认同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附,则为无效证明)

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本身份证明,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注: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系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身份证号码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其签名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在撤销本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一直有效。在授权书有效时间内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盖章。

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担保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于      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我公司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其他:        )方式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我方现无条件、不可撤销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1: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联系表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联系表

投标单位全称

(加盖公章)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招标编号

 

保证金金额

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提供形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收件地址

 

邮编

 

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

1、本表格由投标单位负责填写。

2、本表格作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若因投标人填写不完全、不清晰,或者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填写错误或遗漏导致的保证金退还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该表格应在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部分一并提供。


 

五、报价清单及分项报价表

(一)报价清单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含税(元)

大写:

小写:

投标总价不含税(元)

大写:

小写:

税率

□差额纳税,税率          ;

□全额纳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服务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期  年。

备注

声明:

1.本表中的“投标总价”是服务期内全部费用的报价,全部服务期内价格。

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表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3.投标报价统一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制。投标人要全面考虑所有满足合同文件要求的责任、义务及风险的费用,包括合同期内税收、市场价格波动、政策性工资调整(例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保险政策的调整)等变化的影响,要考虑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上涨等风险。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要求招标人进行支付。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姓名/职务)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分项报价表

表1 中控岗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支出类别

支出项目

计算依据

月分摊费用(元)

年支出合计(元)

人工费

1

 

 

 

 

2

 

 

 

 

3

 

 

 

 

4

 

 

 

 

小计

 

 

 

各种费用

1

 

 

 

 

2

 

 

 

 

3

 

 

 

 

小计

 

 

 

综合报价(一至二项年支出合计金额):         元(大写:      )

综合单价:     元/人月

注:

1.本次投标报价含招标内容所列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含人员工资、节假日值班、加班等费用,劳保用品费用、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及其他工具设备、管理费及合理利润等,再无其他任何调整费用。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出现的漏报、计算错误,招标人都将视为其费用已均匀分摊在各项分项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要求招标人进行支付。

2.综合报价=综合单价*总人数*服务期限(月)。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姓名/职务)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表2 礼宾岗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支出类别

支出项目

计算依据

月分摊费用(元)

年支出合计(元)

人工费

1

 

 

 

 

2

 

 

 

 

3

 

 

 

 

4

 

 

 

 

小计

 

 

 

各种费用

1

 

 

 

 

2

 

 

 

 

3

 

 

 

 

小计

 

 

 

综合报价(一至二项年支出合计):         元(大写:      )

综合单价:     元/人月

注:

1.本次投标报价含招标内容所列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含人员工资、节假日值班、加班等费用,劳保用品费用、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及其他工具设备、管理费及合理利润等,再无其他任何调整费用。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出现的漏报、计算错误,招标人都将视为其费用已均匀分摊在各项分项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要求招标人进行支付。

2.综合报价=综合单价*总人数*服务期限(月)。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姓名/职务)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表3 夜值岗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支出类别

支出项目

计算依据

月分摊费用(元)

年支出合计(元)

人工费

1

 

 

 

 

2

 

 

 

 

3

 

 

 

 

4

 

 

 

 

小计

 

 

 

各种费用

1

 

 

 

 

2

 

 

 

 

3

 

 

 

 

小计

 

 

 

综合报价(一至二项年支出合计):         元(大写:      )

综合单价:     元/人月

注:

1.本次投标报价含招标内容所列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含人员工资、节假日值班、加班等费用,劳保用品费用、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及其他工具设备、管理费及合理利润等,再无其他任何调整费用。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出现的漏报、计算错误,招标人都将视为其费用已均匀分摊在各项分项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要求招标人进行支付。

2.综合报价=综合单价*总人数*服务期限(月)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姓名/职务)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表4 报价明细表

序号

岗位

数量

月度综合单价

(元/人·月)

年度总价

(元,含税)

备注

1

中控岗

6人

 

 

 

2

礼宾岗

8人

 

 

 

3

夜值岗

1人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姓名/职务)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表5投入本项目的工具设备物资明细表

序号

工具设备名称

品牌

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月使用费(元)

合计

(总服务期)

1

 

 

 

 

 

 

 

2

 

 

 

 

 

 

 

……

 

 

 

 

 

 

 

合计:

 

 

 

注:

1.由投标人根据采购需求自行测算含在投标报价中;

2.上表中“数量”为整个服务期需要投入的数量;

3.对于总服务期内需要多次、多量购置的工具设备,须科学评估购置次数和数量,并分摊计入费用;

4.对于一次购置,长期使用的工具设备,应依照设备折旧标准计提月使用费和合计费用;

5.本表合计费用应等于分项报价表中对应项目报价,如不一致将影响方案的准确性。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姓名/职务)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六、商务条款偏差表

本投标人承诺:已逐条认真阅读并知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序号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离说明

一.商务部分

1

 

 

 

2

 

 

 

3

 

 

 

……

 

 

 

 

注:

1.请在本表“偏离说明”栏中说明差异的原因及撤回差异时如何引起价格的变化等。如没有偏离,则直接在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2.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汇总说明。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没有填入“差异表”中,不管投标人是否在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地方有其他描述,均不能免除投标人已经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责任。

3. 本表填写的偏离中,响应的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对于响应的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负偏离项目的处理方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12内容要求。

4.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营业执照号

 

注册资金

 

质量认证(如有)

 

开户银行

 

账号

 

纳税人类别

 

经营范围备注

 

备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姓名/职务)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财务状况

(人民币元)

近年

2021年

2022年

1.总资产

 

 

2.流动资产

 

 

3.总负债

 

 

4.流动负债

 

 

5.税前利润

 

 

6.税后利润

 

 

财务报表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姓名/职务)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三)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须提供近半年内(2023年6月至2023年11月)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费的银行回单或属地纳税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近三年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表

 

 

 

 

 

 

项目名称

委托方

联系方式

项目规模(物业面积等)

签订时间

完成时间

 

 

 

 

 

 

 

 

 

 

 

 

 

 

 

 

 

 

 

 

 

 

 

 

 

 

 

 

 

 

注:

1.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项目业绩指商业项目或案场项目秩序维护管理业绩;

3.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周期(服务周期)页、签订日期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未提供或信息不完整、不明确或不清晰的均为无效证明。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姓名/职务)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五)现场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职称

 

学历

 

参加工作时间

 

从事本职业年限

 

投标人单位任职时长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主要项目经历

项目名称

承担角色

参与时间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注:投标人须随此表附上现场负责人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学历证书、劳务合同、社保证明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姓名/职务)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二) 

(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工具设备物资表

序号

工具设备物资

名称

型号

规格

数量

国别

产地

制造

年份

用途

备注

 

 

 

 

 

 

 

 

 

 

 

 

 

 

 

 

 

 

 

 

 

 

 

 

 

 

 

 

 

 

 

 

 

 

 

 

 

 

 

 

 

 

 

 

 

 

 

 

 

 

 

 

 

 

 

 

 

 

 

 

 

 

 

 

 

 

 

 

 

 

 

 

 

 

 

 

 

 

 

 

 

 

 

 

 

 

 

 

 

 

 

 

 

 

 

 

 

 

 

 

 

 

 

 

 

 

 

 

 

 

 

 

注:

1、本表应填写主要工具设备物资的相关情况。

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7 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七)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投标人关于信誉情况的声明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进行投标。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资质证书,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我公司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  秩序外包服务 质量问题。

我公司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我公司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我公司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在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如果招标人发现我公司存在上述任何情况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后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声明!

 

附件: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8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政府官方网站截图等。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报告

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下载网页自动生成的pdf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网页报告生成时间应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2.“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及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截图,报告及截图应加盖单位盖章,报告生成时间和网页查询时间应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截图应加盖单位盖章,网页查询时间应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4.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11月0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查询渠道:

①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全称—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选择2020-11-01至查询当日—截图。

②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选择2020-11-01至查询当日—截图。

注:网页查询时间应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八)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

 

以框图方式表示。

 

说明

 

 

 


 

(九)保密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全称):

我方      (投标人全称),拟参加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的投标。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

1. 我方在投标活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中标,我方将与发包人签订保密协议,认真履行保密协议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3. 如中标,我方在签订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认真履行合同中承包人的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中标,我方将遵守合同约定的有关专利技术保密及使用要求。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十)投标人声明

 

1、本公司在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信业绩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可随时提供材料原件,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愿按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2、本公司承诺具有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

3、本公司承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市场不良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一) 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或上级管理单位名称

出资金额

出资比例

股东1

……

……

 

 

 

 

 

 

 

 

 

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应提供其股东(企业或自然人)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上级管理单位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截图;对提供虚假信息的投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判定为虚假投标。

 


 

(十二)相关承诺函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须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在岗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含12个月);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无犯罪记录承诺。

 


 

(十三)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雄安新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若有违反,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投标人本次投标资格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不利后果。

2.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若有违反,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投标人本次投标资格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不利后果。

3.保证投标文件无任何虚假内容、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若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情形,同意招标人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若中标之后发现投标人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投标人应依法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4.若本投标人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此项目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准时进驻项目。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保证中标之后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原则履约本项目合同。

 

投    标   人: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姓名/职务)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十四)投标人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文件的承诺书

(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五)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电建雄安智汇城销售案场项目秩序外包服务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技术条款偏差表

 

本投标人承诺:已逐条认真阅读并知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序号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偏离说明

一.技术部分

1

 

 

 

2

 

 

 

3

 

 

 

……

 

 

 

 

注:

1.请在本表“偏离说明”栏中说明差异的原因及撤回差异时如何引起价格的变化等。如没有偏离,则直接在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2.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汇总说明。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没有填入“差异表”中,不管投标人是否在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地方有其他描述,均不能免除投标人已经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责任。

3. 本表填写的偏离中,响应的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对于响应的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负偏离项目的处理方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12内容要求。

4.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技术方案

技术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服务方案

(1)公司简介、企业文化及组织架构;

(2)针对本项目的项目组织架构;

(3)针对本项目保安服务管理方案;

(4)针对本项目服务标准及保证措施;

(5)针对本项目工作计划

2.质量控制措施

3.信息资料管理措施

4.企业优势及和服务承诺

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理解及服务完善建议

6.人力资源保障机制

(6)员工招收、招聘来源与人员稳定措施;

(7)人员选拔标准;

(8)员工福利保障机制;

(9)岗位职责;

(10)拟派实施人员表;

(11)拟派人员证件;

7.公司管理制度(以下制度仅供参考)

(12)考勤管理制度;

(13)岗位责任制度;

(14)考核制度;

(15)奖惩制度;

(16)着装管理制度;

(17)应急管理制度;

(18)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8.针对本项目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9.其他内容

三、其他技术部分资料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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