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电建智汇城雄安奥特莱斯项目工程业务外包服务(二次)
(招标编号:ZDJWYGLYXGS-XAATLS-2023-01)
招标文件
招标人: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盖单位章)
日期: 2024 年 01 月 02 日
中国·(雄安)
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电建智汇城雄安奥特莱斯项目工程业务外包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DJWYGLYXGS-XAATLS-2023-01)
1.招标条件
本项目电建智汇城雄安奥特莱斯项目工程业务外包服务(二次)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河北省雄安新区容东片区金湖公园北侧。
2.2项目建设规模:纯商业业态,总建筑面积为127259.11平方米。
2.3项目服务期限:1年,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在服务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若招标人与业主(或建设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失效(终止或期满),本招标所形成的合同自然失效,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2.4招标范围:负责本项目(包括不限于)的房屋公共部分及供电、暖通空调、给排水、公共区域照明、电梯等公共设施设备以及所有消防设备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使本项目的房屋公共部位、供电、暖通空调、给排水、公共区域照明、电梯等设施设备以及所有消防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并做好正常维护。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共分一个标段。
2.6服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工程人员服务标准》。
2.7中标人数量:1个中标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业务外包服务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且具有履行合同的约定按时提供所需服务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服务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费的银行回单或属地纳税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具备至少2个商业项目或写字楼项目或公建项目的工程业务外包服务业绩或物业业绩,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关键页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框架合同、订单合同、单项服务合同等,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签订日期页及签字盖章页。)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服务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近三年内不存在违反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禁止行为;法人代表人在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没有刑事犯罪记录,没有行贿或者偷税漏税等欺诈行为。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1人,且在投标人单位在职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含12个月)且无犯罪记录,须提供相关承诺。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4年01月02日至2024年01月06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在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426号六楼627室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
(1) 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不便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电话联系招标代理人,通过电子邮箱获取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版)。
4.2未按本招标公告4.1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4.4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如有)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或书面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由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押金(含手续费)后 0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01 月 22 日9时00分整(北京时间),递交地点:河北省容城县容东片区1号地西组团项目E2路与N17路交叉口雄安容东智慧体验中心3层贵宾厅。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org.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双文街中国电建大厦7层
联系人:李偌仪
联系方式:18392579230
电子邮箱:117805522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中电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426号
联系人:熊女士
联系方式:15083551585
电子邮箱:805708081@qq.com
户 名:江西中电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昌金域名都支行
账 号:791905030110901
8.免责声明
参与本次投标的公司,如在招标信息的获取及投标过程中发生意外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等,责任自负,招标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标人: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24 年 01 月 02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北省容城县双文街中国电建大厦7层
联系人:李偌仪
电话:18392579230
邮箱:1178055220@qq.com |
1.1.3 |
招标项目名称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1.1.4 |
服务地点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1.1.5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以发布招标公告方式公开征集不特定的潜在投标人)
□邀请招标(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投标人) |
1.1.6 |
招标组织形式 |
□自行组织(由招标人依法自行组织招标工作)
■委托招标(由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中电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开发区京东大道426号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熊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083551585 |
1.1.7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预审,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资格预审公告”
■资格后审,资格条件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
1.2.1 |
资金来源及比例 |
■招标人自筹
□使用财政资金
□银行贷款
□国家融资
□其他:
比例:100% |
1.2.2 |
资金落实情况 |
■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已落实(指资金虽然没有到位,但资金来源已经确定,如:银行已经承诺贷款,已签订贷款协议) |
1.2.3 |
投标币种 |
人民币 |
1.3.1 |
招标范围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1.3.2 |
服务期限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1.3.3 |
服务质量标准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1.3.4 |
标段划分 |
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
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
■要求:详见第一章招标公告
□不要求
□不适用,本项目已进行资格预审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
除应符合本章第1.4.2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2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资质;
(3 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家;
(4 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 资质; |
1.4.3 |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
(1)没有从合法途径获得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
(2)被招标人列入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
1.5.2 |
招标代理服务费(仅限委托招标
方式) |
□否,本项目无招标代理服务费。
■是,本项目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要求如下:
交纳金额或标准: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299号文、《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详见1.5.2款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取费金额和取费费率表)。以上费用含入投标报价之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交纳期限及方式:在中标结果公示后、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 |
1.9.1 |
踏勘现场 |
□组织,踏勘现场要求:
踏勘现场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整(踏勘时长:半天/整天/其他: )
踏勘现场集中地点:
踏勘联系人:
联系方式: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不组织 |
1.10.1 |
投标预备会 |
□召开
招标预备会召开时间:
招标预备会召开地点:
(投标人参加招标预备会发生的费用自理)
■不召开 |
1.10.2 |
投标人在投标预备会前提出问题 |
时间: /
形式: / |
1.10.3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时间:在招标人收到投标人需澄清问题后,若认为有必要澄清,在 3 日内发出招标文件澄清。
形式: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电子邮箱。 |
1.11 |
分包 |
服务项目严禁分包 |
1.12.1 |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招标文件中标识“(此条为实质性条款)”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投标均将被否决。
另外,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属于实质性条款。 |
1.12.3 |
偏离 |
非实质性要求的偏离要求:
■不允许
□允许,可偏离的项目和范围:除招标文件中标注“本条不可偏离”
偏离范围:偏离幅度(或偏离最高项数或偏离调整方法)。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其他技术资料、澄清函、招标答疑等。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15天 |
形式: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在的疑问,须加盖公司公章后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
2.2.2 |
招标文件澄清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电子邮箱。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回复确认。(以发出时间为准) |
形式: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招标人是否收到招标文件澄清文件。 |
2.3.1 |
招标文件修改发出的形式 |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登记的电子邮箱。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 |
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回复确认。(以发出时间为准) |
形式:投标人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招标人是否收到招标文件修改文件。 |
3.1.1 |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资料 |
无 |
3.2.1 |
增值税税金的计算方法 |
一般计税方法。 |
3.2.3 |
报价方式 |
□固定总价方式
■固定单价方式
□固定费率(报百分比%,具体计价方式: )
□浮动费率(报百分比%,具体计价方式: )
□其他: |
3.2.4 |
最高投标限价(即招标控制价或拦标价)或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 |
□不设招标控制价
■设招标控制价,
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零捌万贰仟陆佰元整(小写:¥2,082,600.00元),此价格为含税价格。
或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注意: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和考核项目单项报价(如有)须低于(不含等于)招标人相应最高投标限价,且不得低于成本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3.2.5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1)投标人在开标前提交《投标报价变更函》修改报价必须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中已标价费用清单子目的标价,即必须要同时修改单价、合价、总价。如未同时修改已标价费用清单(单价、合价、总价),则视为《投标报价变更函》无效。”仍然以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报价为准进行开标。
(2)投标报价中使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3)投标报价一律为包含了增值税的价格。
(4)其他: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
3.3.1 |
投标有效期 |
90天(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3.4.1 |
投标担保 |
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担保:
□不要求
■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1)投标担保的金额: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小写:¥20000.00元)。
(2)投标担保的有效期: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投标担保的形式:
■投标保证金形式:
递交方式:投标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收取投标保证金的专用账户。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保证金汇款帐号信息如下:
收款单位:江西中电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南昌金域名都支行
银行账号:791905030110901
到账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时一律以银行转帐方式退回,不退现金。
□ 保函形式,包括银行保函或招标人接受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
递交方式:
出具保函的银行级别:
招标人认可的国内银行: (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等)
以银行保函或招标人接受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形式提交的,不退还利息。
银行保函或招标人接受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开具的保函的有效期为投标有效期再加 天延长期。
(4)其他注意事项:
①如采用银行汇款方式,银行汇款单上应注明“(招标项目名称简写)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②请各投标人注意银行转账时间差,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收到投标人足额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视为该投标人未按时缴纳本项目投标保证金。
③如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银行保函原件扫描件须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
3.4.4 |
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
(1)违反8.2对投标人纪律的相关要求,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2)不按照3.4.1条款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开标后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利息。 |
3.5 |
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 |
■无
□有,具体要求:
如:
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证书,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 等。
资质证明材料:应提供能够证明投标人具有承担本项目要求的资格或资质的相关资质证书,包括证书名称、颁发机构、等级、专业等。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两年(2021年至2022年) |
3.5.3 |
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情况的时间要求 |
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
3.5.5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时间要求 |
本项目不适用 |
3.6.1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本次招标不接受备选方案。
□允许,相关要求:
备选投标方案的编制要求和评审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 |
3.7.3(1) |
投标文件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则必须附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的授权(格式自制,且正本中必须附原件)。
(2)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签字”处均指本人书写签字不能以人名章、签字章、签名章、打印体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3)其他: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投标文件。 |
3.7.3(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电子版文件份数:U盘壹套
其他要求:电子版投标文件为投标文件正本盖章后的扫描件(PDF格式)和相应的电子文本(word或Excel格式)。
(U盘的相关要求:电子载体上应加贴标签,使用不褪色的材料清楚地标识投标信息(单位名称、项目名称等),U盘内文档保证能够正常读取和编辑且无病毒。) |
3.7.3(3) |
投标文件是否需分册装订 |
需求,分册装订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 |
3.7.3(4) |
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要求 |
纸质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复印件;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
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招标人名称(全称):
招标人地址: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招标项目投标文件
投标人名称: (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整(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得开启”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见招标公告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见招标公告 |
4.2.3 |
投标文件是否退还 |
否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5.2(4) |
开标程序 |
按照投标文件递交的正序顺序开标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 4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招标人依法组建 |
6.3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估法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中标候选人 3 家,且标明顺序 |
7.1 |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示媒介: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org.cn/)。
公示期限: 3 日 |
7.4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是,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
7.4.3 |
是否允许中标所有标段 |
□是
□否,最多中标标段数: (仅限多标段集中招标项目),投标人仅限参与 个标段的投标。
■不适用,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7.5 |
中标人数量 |
1个 |
7.5.2 |
中标结果公示媒介及期限 |
公告媒介: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org.cn/)
公告期限: 3 日 |
7.6.1 |
履约担保 |
是否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
□不需要提交
■需要提交
履约担保的形式:可自主选择以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金额的5%。
履约担保提交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其他要求:
(1)如采用银行保函时,招标人只接受地级市银行支行及以上分支机构或者招标人接受的第三方金融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保函。
(2)银行级别:国有四大行或者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 |
7.7.4 |
签订合同 |
时间: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 30 天内
地点:河北省容城县双文街中国电建大厦7层
注意:请准时派授权代表按照以上时间地点要求签订合同。 |
9.1 |
招标期间通讯要求 |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一直有效,以便及时收到招标人发出的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并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
9.2 |
补充内容 |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投标文件。如投标人无特殊声明,则视为投标人已全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条款。 |
1.总则
1.1招标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招标组织形式:本项目由招标人自行组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代理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组织形式、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资格预审:是指在投标前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资格条件已经在招标文件发出前的“资格预审文件”中做出规定。
(2)资格后审:是指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进行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规定资格审查标准和方法。资格后审一般包括资格要求、其他业绩要求、审查标准和方法。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2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3投标币种:投标币种: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和质量标准
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服务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服务所需工具设备物资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本章第 3.5 款的规定。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和联合体授权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及其他标段(多标段同时招标情况)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根据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共同完成投标文件,并由联合体牵头人统一提交给招标人。投标文件须由联合体各方均加盖公章,表明共同认可投标文件。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订合同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有权要求联合体任何一方承担联合体全部责任。
(6)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1.4.3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9)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资质证书;
(10)财产被接管或冻结,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重大工程业务外包服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招标人列入禁入承(分)包商名单或者不合格承(分)包商名单、暂停或取消合格资格承(分)包商名单,且在禁入期限内或资格暂停期、入库限制期内;
(13)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4)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5)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
(16)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的一切有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5.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投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费用标准或金额、交费时间和方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详见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取费金额和取费费率表。
招标代理服务费固定取费金额和取费费率表
中标金额(万元) |
服务类招标费率 |
100以下 |
1.5% |
100-500 |
0.8% |
500-1000 |
0.45% |
1000-5000 |
0.25% |
5000-10000 |
0.1% |
10000-50000 |
0.05% |
50000-100000 |
0.035% |
100000—500000 |
0.008% |
500000—1000000 |
0.006% |
1000000以上 |
0.004% |
注: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例如:某服务类项目中标金额为50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0.8%=3.2万元
(1000-500)万元×0.45%=2.25万元
(5000-1000)万元×0.25%=10万元
合计收费=(1.5+3.2+2.25+10)万元=16.95万元
1.5.3招标代理机构收取中标服务费后不因中标金额的变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价格变化、合同终止等情形而进行调整。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1.7.1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7.2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招标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资料和已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版本为准。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踏勘现场
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踏勘现场的,不影响踏勘现场的正常进行。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投标人可自愿参加踏勘现场活动。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招标人提供的本合同工程的参考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并不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应对自己就上述资料的解释、推论和应用负责,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承担任何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本项目严禁分包。
1.12响应和偏离
1.12.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方案(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
1.12.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投标文件超出可以偏离的范围和可以偏离的项数的,将被视为无效。
1.12.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视为投标文件存在偏差离。偏差包括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离,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差异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细微偏离(非实质性偏离):是指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但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结果。细微偏离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投标文件中的下列偏离可视为细微偏离:
(1)在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对投标价进行算术性错误修正后,最终投标报价未超过最高投标限价(如有)的情况下,出现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算术性错误;
(2)服务方案和项目管理机构不够完善;
(3)投标文件页码不连续、采用活页夹装订、个别文字(非关键性文字)有遗漏错误等不影响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偏离。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离按如下规定处理:
(1)对于本章第 1.12.4 项(1)目所述的细微偏离,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的规定予以修正并要求投标人进行确认;
(2)对于本章第 1.12.4 项(2)目所述的细微偏离,如果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应要求投标人对细微偏离进行澄清,只有投标人的澄清文件被评标委员会接受,投标人才能参加评标价的最终评比;如果采用综合打分法评标,评标委员会可在相关评分因素的评分中酌情扣分。
重大偏离(实质性偏离):
(1)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
(2)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3)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4)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服务标准的要求;
(5)投标文件载明的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6)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7)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为没有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作否决投标处理。招标文件对重大偏离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委托人要求;
(6)投标文件格式;
(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 1.10 款(投标预备会)、第 2.2 款(招标文件的澄清)和第 2.3 款(招标文件的修改)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1.2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当招标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招标公告”为准;当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与投标人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为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人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或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 2.2.1 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2.2.5澄清文件构成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3修改文件构成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4招标文件的异议
2.4.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4.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存在的疑问,须加盖公司公章后以电子邮箱的形式在上述规定时间前发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公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商务部分: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投标担保;
5)报价清单及分项报价表;
6)商务条款偏差表;
7)资格审查资料;
技术部分:
1)技术条款偏差表;
2)技术方案;
3)其他技术部分资料。
其他: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资料;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亲自参加开标的,投标文件不包括第3.1.1条所指的授权书;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条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1.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条所指的投标保证金。
3.1.4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2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为包括了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项目所在国税金的价格,同时应列明增值税的税率,报价表中应明确列出不含税价格和税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严格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报价清单及报价计算说明。
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工作内容和计划工作量,自行测算服务费用。投标报价应涵盖投标人完成招标范围内的服务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任何因投标人忽视或误解项目总体情况使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损失的,由投标人承担一切责任。
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本项目的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按“报价清单”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报价清单”中的相应报价及相关报价计算说明。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投标人的分项投标单价超过控制单价或者投标总价超过年度控制总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具体招标控制价金额如下:
人员类别 |
数量 |
控制单价(元/人·月) |
年度控制总价(元) |
工程文员 |
1人 |
8000.00 |
2,082,600.00 |
空水技工 |
4人 |
8100.00 |
高压运行维修电工 |
6人 |
8500.00 |
低压维修电工 |
4人 |
8100.00 |
综合维修 |
4人 |
8100.00 |
电梯安全管理员 |
1人 |
8750.00 |
装修管理员 |
1人 |
8600.00 |
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所提供的采购内容进行报价。含招标内容所列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含人员工资、节假日值班、加班等费用,劳保用品费用、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及其他工具设备、管理费及合理利润及服装费等,再无其他任何调整费用。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相应规定为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本次招标的实质目的,完全实现所应有的要求。投标人若存在任何无法正确理解之处,均应当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前的澄清等程序提出,否则,由此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报价清单”后附详细的报价计算说明,包括计算方法、取费依据等,以便招标人对投标人报价的合理性作判断。
(3)投标货币,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采用的币种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项。
(4)投标人应充分了解项目具体情况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等申请将不获批准。
(5)服务收费报价,应当符合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的相应服务收费标准。
(6)招标人在出售招标文件的同时向投标人提供报价清单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如有)。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循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严禁投标人修改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及运算定义。
(7)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报价时,应确服务理费用清单中每一分项报价的合理性。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于明显不合理的不平衡报价,有权要求投标人在总报价不变的情况下对其不平衡项目报价进行合理调整。
3.3投标有效期
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90 日。依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并且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投标人须在接到延长投标有效期要求后的 48 小时之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同意延长投标报价有效期。如在 48 小时内未书面答复,视同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其投标失效。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投标担保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担保格式递交投标担保,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担保,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严禁以个人名义电汇或其他公司名义代汇)。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担保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应提供招标人认可的地市级及以上分支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的保函原件,或招标人认可的其它机构出具的见索即付的投标担保原件(采用其它机构出具投标担保证件的,应在开标前致函招标人确认。如未获招标人的书面认可,该投标担保证件视为无效,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银行保函及招标人认可的其它机构出具的投标保函均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担保格式办理。采用保兑支票、银行汇票形式的,接受投标担保的单位名称、开户银行及银行帐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无论采取何种形式的投标担保,投标担保有效期均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3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也应相应延长。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
(3)投标人有串通投标、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等行为。
(4)投标人有腐败或欺诈的行为。
(5)投标人拒绝按规定修正报价。
(6)经查实投标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
(7)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
(8)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 1.4 款(投标人资格要求)规定的资质、财务、业绩、信誉等要求。并且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9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投标人须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投标人相关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等材料(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应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其他相关信息、颁发机构名称、投标人信息变更情况等关键页在内。
如投标人为依法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其“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所合一的证照)等材料。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5.3“近年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服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本项目不适用)
3.5.5“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投标人败诉的工程业务外包服务合同的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本项目不适用)
3.5.6“现场负责人简历表”应附现场负责人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学历证书、劳务合同、社保证明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5.7“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项目所需工具设备物资表”应填报满足本章第 1.4.1 项规定的工具设备物资。(本项目不适用)
3.5.8“信誉情况(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应附投标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其他权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及“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出具的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均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截图。
3.5.9其他要求:(招标人根据项目情况可做补充)
3.6备选投标方案
3.6.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只能提出唯一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推荐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其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3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3.6.4备选投标方案应当说明其对基本方案的改进意见和带来的效益,并附必要的图纸、设计计算、技术要求及其他有关资料,在封面上应当注明“备选投标方案”字样。
3.6.5招标文件允许提交备选方案的,投标人可以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备选方案的投标价格不得高于主选方案。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主选方案和备选方案,如果没有注明则以其投标方案中报价最高的方案为主选方案。备选投标方案应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备选投标方案应科学、合理、可行。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委托人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1)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进行签字和(或)盖章,其中投标函、投标函附录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盖章”处均指单位公章,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合同章”等代替。
招标文件中所有标注“签字”处均指本人书写签字不能以人名章、签字章、签名章、打印体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纸质版投标文件需加盖骑缝章,骑缝章必须覆盖所有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电子版文件。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或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
(3)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采用A4纸(图标页可例外)分别装订成册,在投标文件封面上增加“商务部分”或“技术部分”,并编制目录和页码,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穿孔式、文件夹式、订书机装订机式),采用胶装方式装订。
(4)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电子投标文件所附证书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扫描件。
(5)纸质投标文件除所附图纸、图表可采用其他规格纸张外,其余均采用 A4 规格纸张直接打印。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电子版的投标文件,电子版文件内容应与纸质版文件内容保持一致。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电子版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签章。投标文件正本及电子版封入同一个密封袋,投标文件副本封入同一个密封袋。
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4.2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与纸质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4.1.2项要求分别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人将拒收。
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根据本章第 4.1 款的规定,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只要出现应当拒收的情形,其投标文件予以拒收。
4.2.6 招标人如果决定推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延期通知送达所有投标人。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相应延后至新的投标截止时间。
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在本章第 4.2.1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撤回的,应在“电建交易系统”直接进行撤回操作;投标人对加密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项的要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对采用网上递交的加密的投标文件,以投标截止时间前最后完成上传的文件为准。
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5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
4.3.6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否则招标人有权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
5.开标
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投标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活动,视为该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无论投标人是否出席开标,均不影响整个开标过程的公开性和合法性。
5.2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采用现场开标时,应宣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已到,开标会开始。提醒参加会议的代表将手机设置为静音。介绍到会领导和招标人代表;介绍本次招标监督部门及监督人员职务、姓名);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服务期限及其他招标文件规定开标公布的内容,并记录在案;对未按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现场退回其已经递交的投标文件;
(5)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7)开标结束。(主持人介绍后续评标安排和发出澄清问题的计划时间和方式,提醒投标人代表保持通讯畅通。)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含资格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
6.1.4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保密。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用综合评估法的,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的投标,应当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量化标准和权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
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标候选人依法不超过3个,并标明顺序)。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合同授予
7.1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7.2评标结果异议
7.2.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2.2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应通过书面方式提出。
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投标人应当主动告知招标人。
7.4定标
7.4.1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依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
7.4.2在签订合同之前,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与招标人预期差距较大,或者对招标人明显不利的,招标人可以重新招标。
7.4.3对于多标段(标包)项目,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最多可中标的标段数量。
7.5中标通知和中标结果公告
7.5.1在本章第 3.3 款(投标有效期)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5.2《中标通知书》是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7.5.3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7.6履约担保
7.6.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形式、金额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履约担保为中标合同金额的10%。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
7.6.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6.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6.3采用银行保函时,应由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级别的银行开具,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应保证银行保函有效。
7.7签订合同
7.7.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7.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7.7.4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7.7.5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应按招标人要求按时履行合同。
7.7.6签约合同价原则上以开标公布的投标报价为准。若评标期间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规定对投标报价进行了修正,且相应修正报价经招标人和中标人书面签字盖章确认,确认的修正报价可作为签约合同价。
7.7.7招标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同时,须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签订《保廉协议》等,明确双方在廉政建设等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7.7.8中标人在合同签订阶段出现不同意、不认可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条款情形(如: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包括借故要求修改合同标的内容、价格、质量标准、服务期限等中标的实质性内容),视同为投标要约未能完全履行,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有权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7.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7.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
(2)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少于3个的;
(3)到投标截止时间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4)评标委员会否决所有投标,或否决部分投标后因有效投标少于3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而决定否决全部投标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重新招标的。
7.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依法不再进行招标,改为其他竞争性采购方式。
8.纪律和监督
关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弄虚作假投标等违法行为按照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惩处。
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8.2.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8.2.2 下列行为均属以他人名义投标:
(1)投标人挂靠其它服务单位。
(2)投标人从其它服务单位通过转让或租借的方式获取资格或资质证书。
(3)由其它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在自己编制的投标文件上加盖印章和签字的行为。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不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5)投标人拟在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不是本单位人员。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8.3.1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3.2参与评标的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严格自律,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投诉
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4 款(招标文件的异议)、第 5.3 款(开标异议)和第 7.2 款(评标结果异议)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 8.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8.5.3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件一:开标记录表
开标记录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年 月 日 时 分整
开标地点:
序号 |
投标人 |
密封
情况 |
投标保证金
(单位: ) |
投标报价
(单位: ) |
服务期限 |
备注 |
投标人代表
签名确认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招标人设置的最高投标限价或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 |
有, ; |
无 |
|
|
|
|
|
|
|
|
|
|
|
|
招标人代表: 记录人: 监标人:
年 月 日
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澄清编号: )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服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补正
1.
2.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地址)。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负责人或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问题澄清回复
问题澄清回复
(编号: )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服务招标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澄清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补正如下:
1.
2.
上述问题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改变我方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构成我方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名称):
你方于 (投标日期)所递交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服务招标的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
中标价: (单位: )。
服务期限: 。
项目负责人(如有): (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师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日内到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服务服务合同,在此之前,请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7.6 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递交金额:
履约担保递交时间:
履约担保递交形式:
(提示:如有必要,招标人自主决定是否需要将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作为附件。随附的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是本中标通知书的组成部分。)
特此通知。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五:确认通知
确认通知
(招标人名称):
你方于 年 月 日发出的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服务招标关于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的通知(第 号补遗书,正文共 页,共 项),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收到。
特此确认。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1 |
评标方法 |
中标候选人排序方法 |
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部分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3)服务项目业绩得分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市场监督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书一致。 |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3 款规定。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
报价唯一性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投标报价有效性 |
不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不低于成本价。 |
备选投标方案(如有) |
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
具备市场监督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5.1 项规定 |
资质要求 |
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财务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业绩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信誉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不得存在的情形 |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投标报价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投标内容范围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服务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3.3 项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投标担保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12.1 项规定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服务方案 |
符合第五章“委托人要求”规定 |
商务部分偏离 |
响应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偏离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规定 |
技术部分偏离 |
响应招标文件“技术标准及要求”,偏离标准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2款规定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商务部分:20分
技术部分:20分
投标报价:60分 |
2.2.2 |
评标价基准值(B)计算方法 |
以所有评标价格的平均值确定评标基准价:当参与计算的投标人超过6家(含6家)时,去掉一个最高报价和一个最低标价后,其余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下浮5%作为评标基准价;当参与计算的投标人少于6家时,所有有效报价的算数平均值下浮5%作为评标基准价。 |
2.2.3 |
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价基准值)/评标价基准值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2.2.4(1) |
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20分) |
商务投标文件质量 |
1.有目录索引、编页、排版等制作规范得2分,否则0分;
2.投标文件格式规范、装订整齐、无涂改插字现象,投标文件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完整得1分,否则0分;
3.正文内容清晰得1分,否则得0分。 |
4分 |
投标人注册资本实力 |
1.注册资本6000万元(含)以上得4分;
2.注册资本5000万元(含)-6000万元得2分;
3.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下被否决投标。 |
4分 |
服务项目业绩 |
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内(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商业项目或写字楼项目或公建项目的工程业务外包服务业绩或物业业绩合同不少于4个,可得6分,每少一个业绩扣2分,扣完为止。
注:须提供相关业绩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签订日期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未提供或信息不完整、不明确或不清晰的均为无效证明。 |
6分 |
财务情况 |
1.企业实收资本来源构成,科学、合理、安全性高得4分。
2.根据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的得2分,一般得1分,较差或无有效材料或审计报告结论有保留意见的得0分。 |
6分 |
2.2.4(2)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20分) |
服务方案 |
服务方案整体思路清晰,实施组织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有针对性,优得3-4(含)分,良得2-3(含)分,中得1-2(含)分,差得0分。 |
4分 |
质量控制措施 |
质量控制措施健全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需要,优得3-4(含)分,良得2-3(含)分,中得1-2(含)分,差得0分。 |
4分 |
信息资料管理措施 |
信息资料管理措施健全科学合理,满足项目需要,优得3-4(含)分,良得2-3(含)分,中得1-2(含)分,差得0分。 |
4分 |
企业优势及和服务承诺 |
企业优势明显、服务承诺合理,得4分;企业优势较明显、服务承诺较合理,得2-3分;企业优势、服务承诺一般,得1-2分;无企业优势、服务承诺不合理,得0分。 |
4分 |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理解及服务完善建议 |
理解全面,建议合理、针对性强,得4分;理解较全面,建议较合理、针对性较强,得2-3分;理解和建议一般,得1-2分;不合理、粗糙得0分。 |
4分 |
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60分) |
价格得分 |
投标人的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上浮或者下浮1%,减1分,在满分的基础上相应扣减,最高扣减分不超10分。计算浮动比例取整,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 |
60分 |
|
|
|
|
|
|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
2.评审标准
2.1初步评审标准
2.1.1形式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资格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2.1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2.1分值构成
(1)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评标基准价计算
评标价基准值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评分标准
(1)商务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技术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报价部分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其他因素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 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第 1.12 项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补充内容所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离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或最高项数;
(4)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法定的否决投标情形。
(5)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即:若用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则以文字表示的数额为准改正数字表示的数额。)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即:当报价表中某项目的“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则以该项标出的“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为准改正其“合价”。除非其“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此时则应以该项标出的“合价”为准改正和“数量”的乘积其“单价”。)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当报价汇总表中的各项目金额与其投标报价表中的相应项目金额不吻合时,则以各投标报价表中的项目金额为准,改正其报价汇总表中相应项目的金额。
3.2详细评审
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报价部分计算出得分 C;
(4)按本章第 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 D。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投标人得分=A+B+C+D。
3.2.4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3.3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或对细微偏离进行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不接受投标人在澄清回复中所对其投标文件所做的实质性修改内容(如报价等)。投标文件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评标委员会不得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投标。
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构成投标文件和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诱导投标人。
3.3.4评标委员会有权要求投标人提供《报价明细表》和《报价说明》,评标委员会应详细审核《报价明细表》的价格组成。如投标总价一致,且《报价明细表》的明细报价及分项内容均一致,同时投标人无法对报价一致的原因进行合理解释时,评标委员会可以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判断报价一致的投标人视为串通投标,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其投标。
3.3.5如投标人报价未包含增值税或增值税税额填写有误,评标委员会可直接按照投标人的纳税人属性计算其含税价格作为其评标价格,无需就此修正向投标人发出澄清函且无需由投标人签字盖章回复确认(此条为实质性条款)。
3.4评标结果
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本合同条款为招标文件实质性部分,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详见《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XXX项目工程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合 同 类 别: |
项目运营类(A) |
合 同 编 号: |
|
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X项目工程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
委 托 人 : |
河北雄安中电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受 托 人: |
请键入对方名称 |
项 目 名 称: |
XXXXXXXXX(**服务中心/销售案场) |
签 订 日 期: |
请键入签订时间(不晚于合同开始时间) |
工程业务外包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
|
|
|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单位地址: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
|
为加强物业服务工作,保证物业服务质量,甲方将其在管项目的工程业务外包服务工作委托给乙方,由乙方为本项目提供工程业务外包服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基础上,为明确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 ]项目”的工程业务外包服务事宜订立《工程业务外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服务范围和服务内容
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地点:
3.项目基础数据:项目业态 ,项目总管理面积 平方米。
4.服务内容:资料收集、空调和给排水系统、高压配电室、低压设备、电梯设备巡检、保养、维护、维修工作及装修工作等
5.服务范围:
(1)甲方项目内资料收集、文件归档、资料保存、核对等;
(2)甲方项目内空调和给排水系统、设备设施的巡检、保养、维护、维修工作;
(3)甲方项目内日常高压配电室运行;
(4)甲方项目内低压设备日常监测和维护;
(5)甲方项目内设备安全操作,保证维修质量;
(6)甲方项目内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维修和维护保养工作;
(7)甲方项目内整个项目装修的现场工作;
(8)甲方要求乙方配合的其他合理工作;
第二条服务期限
1.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前30天为考察期,考察期内,如乙方提供的工程人员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服务要求、人员要求、服务标准,无法按合同约定如质如数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可立即书面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自甲方通知送达乙方时本合同终止,双方按乙方实际提供服务的天数结算物业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费用或责任。
2.双方有意续签本合同的,可以在本合同期满前两个月就续签事宜进行协商。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就续签合同另行签订书面合同的,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第三条人员要求
1.乙方保证从【 】年【 】月【 】日起安排不少于【 】个服务岗位人员进驻甲方项目现场(详见附件3《工程人员配置表》),乙方应当根据项目需要,按照甲方需求提供人数充足的物业人员以完成甲方委托的物业服务工作。
2.乙方派驻工程人员应符合如下条件:
3.每日岗位作业时间为8小时,乙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排班,人员按照上下班时间落实考勤打卡。
4. 乙方需使用甲方提供的考勤设备进行考勤打卡,并接受甲方不定期抽查。如甲方对上班时间进行调整的,乙方应积极配合。乙方人员打卡行为仅为计算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时间和对乙方履约行为监督之用,不表示甲方对乙方物业人员进行人事管理。
5.乙方必须为员工购买社会保险或商业保险,要求最低理赔不低于 8 万元;应在员工进场服务后15个自然日内,向甲方提供相应员工保险证明。
第四条合同费用
1.本合同期内合同总价暂计为人民币(价税合计)[ ](小写:[ ]元)。其中,不含税价款为人民币[ ]元(小写:[ ]元);乙方为 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差额征税)),应向甲方提供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合同期内增值税总额为人民币[ ](小写:[ ]元);增值税率如遇国家税率政策变化,不含税价不变,税率随政策调整,合同总价随税率调整。
岗位 |
数量 |
单价 |
合计 |
|
|
|
|
|
|
|
|
|
|
注:明确单价单位,“岗”核算的单价单位为“元/岗/月”,“人”核算的单价单位为“元/人/月”。 |
2.每月标准服务费(含税价)为人民币[ ](小写:[ ]元),每个岗标准费用(含税价)见下表。乙方根据甲方需求长期增加或减少岗位数量(需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其费用结算按实际服务岗位和本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
3.乙方以包工的方式完成各项物业服务工作。前述费用总价包干,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不因任何原因调增,其中已包含人员成本(工资、保险、福利等)、保险费、服装费、管理费、酬金、税金等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物业服务及其他约定义务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无需就本合同向乙方支付任何其他费用。
第五条结算及付款
1.实际月度结算服务费用=月度标准服务费-月度考核扣款-月度缺编扣款-月度合同违约扣款-违约处罚±物业人员行为规范奖惩±其他费用
2.结算方式:按[ ]结算(月/季度/半年),甲方根据监督、检查、验收结果,乙方每[ ](月/季度首月/半年首月)的10日前提供结算资料与甲方确认上【】(月/季度/半年)的结算费用。因乙方原因,如乙方未按时提交结算资料、因资料不合格导致退回等乙方未及时办理结算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3.结算办理完毕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正规合法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如甲方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乙方必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和资料15个工作日(如遇非工作日,结算及支付时间顺延)内以【 】(电汇/电建融信)方式将款项划转到乙方指定账户内。
4.乙方如若提供的发票不合法合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由此引起的风险由乙方承担,乙方需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交予甲方后方可支付费用,因重新开具发票所产生的税费成本均由乙方承担。
5.如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涉及重大信息变更,如公司名称、税务登记变更等,应在变更前【7】日书面预通知对方拟变更事项,在完成变更后【7】日内书面告知对方,并提供变更后的书面资料;若因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有误或未及时通知变更导致甲方无法按时支付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乙方收款信息:
(1)单位名称:
(2)银行名称:
(3)人行联行号码:
(4)银行账号:
7.甲方按照乙方实际到岗情况结算费用,具体实到岗位数以经甲方和乙方共同确认的考勤表作为附件凭证;若乙方人员实到岗位数小于本合同配置岗位数时,按实际到岗岗位数量结算费用。
8.甲方在每月5日前依据《合同违约扣款清单》《排班考勤表》《物业服务供方月度评价表》等填写上月《物业外包费用月度结算单》,双方于10日前完成签字、盖章。
9.物业人员行为规范奖惩金额在甲方向乙方结算月度费用时兑现,乙方在向相应员工发放月度工资时体现。
第六条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监督标准等,以保证乙方按照合同及其他双方议定要求运作。甲方有权向乙方索取其对本项目的物业工作计划、管理方案和专业操作规程;甲方有权适时修改服务标准、工作内容等,并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调整内容落实。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乙方物业人员进行管理、教育、培训,以保证乙方物业人员对甲方的规章管理制度有充分了解,由此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及服务标准对乙方的物业服务质量进行检查、监督、验收及考核。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对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定及未达到服务质量标准的项目提出限期整改要求,乙方应积极落实,甲方有权按本合同附件规定内容对乙方进行扣款等处罚处理。
5.如乙方工作质量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标准,经甲方要求整改后仍未能达标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实施,款项将从甲方尚未支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如未付款项不足以支付,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6.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驻现场的现场负责人和乙方物业人员的能力及技能进行必要的评估;若乙方人员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乙方必须服从,并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日内予以更换。
7.甲方有权根据项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工作时间,临时调用乙方岗位人员协助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或进行其他工程工作及活动,但需要通知乙方现场负责人;如遇特殊需要时,需提前通知乙方安排岗位人员。
8.若因乙方人员使用不当或疏忽,造成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丢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
9.甲方严禁乙方雇佣不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人员,包括未成年人、三无人员、患有任何传染性疾病人员等,如乙方违反规定雇佣以上人员,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而受牵连,则乙方须同时赔偿甲方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10.甲方有权利对乙方服务人员进行面试,对其职业形象、身体状况、业务水平、年龄等进行考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人员,甲方有权拒绝其进场。所有进入甲方管理区域工作的乙方人员,甲方需要留存身份证复印件、十指手纹等资料,乙方应给予配合,否则拒绝进场。
11.甲方在每月5日前依据乙方上月员工出勤情况、现场服务品质、员工流失率、团队管理、应急响应等对乙方进行月度服务评估,填写《物业服务供方月度评价表》,当月甲方就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作出的违约处罚应在该报告中体现,并交乙方书面确认。
12.甲方随机抽查乙方员工在岗情况,并填写《供方物业员工在岗抽查表》,作为员工考勤真实性验证措施。
13.乙方每月5日前将物料耗材采购至甲方项目,并在仓库保存,甲方有权调阅乙方物料出入库记录,监督其物料提供及使用情况;甲方保留对“乙方员工工资、社保福利的发放”进行查验的权利。
14.甲方为乙方现场配置工程作业所需的设备及工具。甲方提供的设备、工具和材料须为合格产品,须将设备、工具和材料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将其遗忘或放置在其他地方。
15.管控重点:客户服务满意度;火灾事故;电力设施停运次数;设备设施设备超时停运次数;安全生产事故;负面事件发生次数;红线要求违规次数;管理指标完成率;人员行为达标率;安全达标率安全;设备设施完好率;维修保养执行率;报修处理及时率;维修返修及违规率;档案、物资、库房现场管理合规率;日常记录合规率。
16.甲方指派 为甲方代表(联系电话: ),负责本合同的执行,对履约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任何确认履约责任或履约记录的文件,必须由甲方代表亲笔正楷签字确认,方为有效。任何确认结算的文件,必须由甲方项目负责人和乙方本合同负责人二人共同亲笔正楷签字确认方为有效,如仅由其中一人签字的,则该文件无效。其他任何人员的口头承诺或书面签字,均不得视为甲方对上述事项的认可或者确认。
第七条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保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定的一切合法证照、执照、资质或许可,能够合法地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服务。
2.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相关条款和范围、标准及服务频率的规定进行相关服务,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3.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对作业区域内的作业活动进行事实记录,记录需字迹清晰、记录完善、内容真实,按月装订并及时上报甲方。
4.乙方派驻的物业人员必须符合本合同相关约定;乙方负责办理物业人员的相关证件、保险,若因乙方未能及时办理而导致相关政府部门处罚或惩戒,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向甲方提供所派驻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保险证明、体检报告或健康证明复印件等;因乙方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证件,导致雇佣不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人员,包括未成年人、三无人员、患有任何传染性疾病人员等,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因此而受牵连,则乙方须同时赔偿甲方的名誉及经济损失。
6.乙方应依法与其员工建立劳动合同关系,并保证该劳动合同关系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合法存续。甲方不承担任何乙方与其员工劳动合同项下责任,乙方处理与其员工劳动纠纷不得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乙方违反本款约定的由其承担违约责任。
7.乙方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向其员工支付工资、加班费、奖金、餐费、保险等费用,以上不受甲方向乙方支付费用进度的影响;乙方自行承担日常耗材(办公用品、工程用品)、设备折旧、税金等所有费用支出;前述费用支出是乙方的经营成本,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无权要求甲方额外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8.乙方应指派一名现场负责人员,具体安排及全面督导工程业务外包服务工作,巡检现场物业情况并做好记录,及时处理甲方投诉并保持与甲方相关负责人的日常联系。
9.乙方派驻现场人员(含现场负责人)须专职于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工作;工作时间内未经甲方事先批准,乙方人员不得擅自离岗;乙方每月向甲方递交当月物业员月度排班表,甲方对乙方提交的月度排班表进行批阅和确认。
10.乙方应保证其物业人员总数及个体稳定若乙方自行更换物业人员,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如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增减乙方人员,乙方应保证在3日内完成。
11.在确保符合合同标准的情况下,乙方自行合理安排员工倒休。乙方需保证在岗岗位数量符合合同要求,岗位出勤不因节假日、员工休息等因素影响;对考勤异常情况需得到甲方管理人员书面确认,乙方员工每人每月考勤补签次数不得超过3次。
12.乙方人员的制服(包括工作鞋袜),样式须经甲方认可,乙方人员必须保证制服整齐、清洁、完整,员工证亦须按甲方指定统一佩戴于指定位置。
13.乙方员工服装应跟随人员的到岗及时统一,并按照甲方关于员工仪容仪表规定严格执行;乙方新员工上岗需经过礼节礼仪、工作技能、工作标准等相关技能培训,必须遵守甲方员工手册、体系作业文件等管理制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统一着装及不符仪容仪表规定的,甲方有权按照《物业人员行为规范奖惩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
14.每月乙方需在当月25日前向甲方书面提交下月工作计划,甲方根据乙方的计划落实情况进行跟踪与反馈;每月10日前以书面形式回复甲方《物业服务供方月度评价表》中所提出的整改要求及建议,对于已确定的物业服务计划如需修正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如乙方未按照工作计划的时间节点完成,甲方有权根据服务质量对乙方发出《供方不合格整改通知》,并实施处罚。
15.现场严禁有浪费水、电的行为,如发现长流水现象须立即通知甲方维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浪费水电等情况,应该发现而没有发现的浪费水电情况,或发现未及时上报甲方等情况,甲方有权根据因浪费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扣款。
16.乙方员工进入放置或张贴有甲方规章制度、信息资料等文件的场所进行时,不得翻阅、查看,乙方人员在履行此合同过程中应维护甲方形象,遵守保密管理。
17.乙方员工严禁向甲方客户索取小费及财物,因此造成的投诉或负面影响由乙方负责,甲方将视情节轻重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18.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保证服务质量,并对其工作人员的行为负责,防止其员工发生恶性群体事件:
(1) 人员伤害:如乙方人员在服务范围内发生事故而引起自身伤亡或因乙方人员行为不当及工作失误而引起他人伤亡,乙方应对此承担一切责任,同时立即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告知甲方。
(2) 财产损失:如因乙方人员在服务范围内发生事故因而引起自身的财产损失损坏或因乙方原因引起甲方或任何第三者发生不动产或财产的损失损坏,乙方应对此负责任。若上述财产损失情况发生,乙方须立即以书面形式将事故告知甲方。
19.如遇法定节假日、创卫、大型活动、重要检查、重要来宾参观等,应无条件配合工程质量和服务品质以达到甲方要求;遇有紧急情况和极端天气,乙方须协调人员配合甲方工作,不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
20.乙方负责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并为员工购买第三方责任保险。乙方员工在甲方工作场所发生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因乙方或其工作人员对业主、甲方或任意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服务范围配备岗位人员,如因乙方安排等原因而导致岗位人员缺额的,乙方必须自行调整补足,并不得降低服务品质,缺岗按照《合同违约扣款清单》约定进行考核扣款。
22.乙方在运输过程中所发生的车辆、人员安全事故,全部费用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八条服务质量考核
1.月度考核评分及扣款:
(1)本项目月度考核达标分数设定为 分(甲方根据项目级别设定考核达标分数,可确定为95分、90分、85分)。
(2)甲方每月按照评估的达标率(达标率=当月考评得分/月度考核达标分)对乙方进行考核,形成《物业服务供方月度评价表》:
① 95%≤达标率 <100%,扣减当月合同款的1% ;
② 90%≤达标率<95%,扣减当月合同款的3% ;
③ 达标率< 90%,扣减当月合同款的 5%,且甲方有权更换乙方现场负责人。
2.月度岗位缺编扣款:
(1)如甲方证实乙方出勤岗位数量不满足合同要求,则按照以下规则从每月标准服务费中扣款:
① 新供方进场后2个月内,每天每岗缺编扣款=月岗位单价×100%/30;
② 2个月后,每天每岗缺编扣款=月岗位单价×110%/30(按照110%扣款)
(2)春节期间按现场需求进行人员合理排班,报项目负责人及区域公司运营管理部,则按照以下规则从每月标准服务费中扣款:
春节期间每天每岗缺编扣款=月岗位单价×100%/30
3.其他扣款及奖励按照附件4《合同违约扣款清单》、附件5《物业人员行为规范奖惩标准》相关条款执行。
4.以上考核发生的扣款或奖励费用,在乙方月度服务费用结算时予以兑现。
第九条履约担保
1.本协议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金额为签约合同金额的5%。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或履约保函形式。
2.乙方出现违约情况时,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担保中扣除;若乙方对甲方自履约担保中扣除款项持有异议,双方争议范围仅限于是否应当扣除及扣除金额是否合理。因履约担保中扣除款项可能给乙方造成的其它影响不属于纠纷范围。如履约担保不能完全补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同时并不免除乙方的其他责任。
3.履约担保有效期截止日同本协议有效期截止日,履约保函形式为不可撤销、无条件保函。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因未履行合同约定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被处以罚款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发生以下情况,甲方可立即终止合同,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且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1)因乙方责任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给甲方造成重大负面社会影响的;
(2)乙方或乙方员工发生涉及甲方品牌负面影响的聚众闹事等恶性群体事件的;
(3)发现乙方或乙方员工与他人勾结,造成甲方物业管理权丧失的;
(4)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员工或客户重伤、死亡的。
3.乙方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导致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5000元及以上)或严重损害甲方声誉的,乙方需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还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20%作为违约金。
4.由于乙方在物业过程中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物业中,若乙方或乙方物业人员给甲、乙方或任何第三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且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合同,不支付所有未支付之合同款项,并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5.因乙方原因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并共同签署合同解除协议。乙方擅自解约的,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6.乙方须严格要求其员工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乙方保证其员工维护甲方一切公共设施设备,如有损坏,乙方需按照现行市价赔偿。
7.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向甲方提供乙方员工资料信息、考勤数据、档案材料、投保资料等,如未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反馈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通知期限内纠正,如乙方仍无法妥善完成的,则甲方有权拒付乙方当月外包服务费。
8.如乙方触及本合同约定的业务或经济红线项,甲方扣除乙方事发当月外包服务费的50%;如乙方触及本合同约定的业务黄线项,甲方扣除乙方事发当月外包服务费的20%。
(1)业务黄线项:
?乙方对人员信息、证书造假;
?乙方人员商业保险遗漏3次以上或单次10%以上人员未购买保险;
?因乙方问题,造成政府主管部门投诉,以至于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并造成罢工单次出现3天以内,或合作期间发生罢工并影响甲方现场正常运行。
(2)业务红线项:
?乙方发生恶意不履约,履约过程中出现严重拖延工作又不积极配合或补救,或故意停工,不达目的拒不复工;
?因乙方责任,泄露甲方信息(人员、公司机密、监控录像等)及甲方客户(含业主)信息,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
?因乙方责任造成的火灾;高低压变配电出现非供电局计划性停运;空调系统、供热制冷系统、电梯系统、消防中控系统设备运行停运(3 小时内未修复);出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事故;出现恶劣影响的舆情事件;
?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并造成罢工单次出现3天以上,或合作期间发生罢工次数3次以上,并影响甲方现场正常运行。
?乙方服务员工与客户发生语言冲突及肢体冲突;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或酒后上岗;不得私自收取客户费用或收受贿赂予人方便;不得从楼内带出不属于个人物品的;严格考勤管理制度,杜绝考勤弄虚作假者;未对业主信息进行保密,私自泄露、私自对接外部公司或 行政机构,造成损失的行为。
(3)经济红线项:
?乙方向甲方人员行贿;
?乙方破产或因严重经济问题被政府主管部门查处;
?乙方支付其员工薪酬与合同约定出现严重偏离;
?乙方人员考勤、结算单被动或主动造假;
?乙方所有涉及审计底线问题。
9.若本合同终止,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撤离当前服务项目的,每迟延一天,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日服务费3倍的场地占用费。迟延超过10日的,乙方同意甲方可以自行处置乙方遗留物品,并且禁止乙方工作人员进入小区。
10.因乙方管理责任或其他过失行为,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及第三方的损失,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11.因任何一方违约致使对方采取诉讼方式实现权益的,违约方应承担对方为此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证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
12.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或赔偿金,甲方可按本合同应付或在将来应付乙方的款项中或乙方履约保证金(如有)中直接扣除。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及终止
1.乙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影响项目安全或导致甲方其他方面的严重损害,经甲方书面警告仍无效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害超过违约金的,乙方应予以另行赔偿。
2.发现乙方2次未按时结算员工工资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所有未支付的合同款项,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对甲方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乙方应另行赔偿。
3.合同履行期间,因甲方失去物业管理权或因业主有效投诉、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表决反对本合同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应当在合同终止之日起5日内撤离服务的项目。
4.乙方将本合同权利义务分包或变相肢解分包的,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合同,不支付所有未支付之合同款项,且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乙方另行承担。
5.本合同有效期间如因甲方同业主大会签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而发生变化,则按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进行相应调整。如因甲方不再对该小区/地块提供物业服务,则本合同自动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6.如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服务,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妥善与甲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本合同自壹个月的通知期届满或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之日终止(两者孰早为准),按照合同约定的账期据实结算费用,甲方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7.因乙方原因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提前60天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而无法继续履行合同时,需于事件发生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认可并共同签订合同解除协议。乙方擅自解约的,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由乙方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
8.乙方单项目退出机制(满足其中一条即执行)
1)违反业务或经济红线项1次;
2)累计违反业务黄线项2次。
9.乙方集中退出机制(满足其中一条即执行)
1)以城市为单位,半年或年度退出在管项目30%以上;
2)以城市为单位,拒接项目≥3次,以区域为单位≥5次;
3)因业务或经济红黄线项退出项目累计超过5个。
10.本合同终止时,乙方须于合同终止日起三天内将乙方所有人员迁离服务范围区域,如有甲方提供设备、用具与材料等应原状还给甲方。如上述设备、用具有任何损毁,乙方必须照价赔偿(正常耗损除外)。
第十二条不可抗力
1.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他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应在 30 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
2.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任何一方遭遇不可抗力的,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继续扩大,并在不可抗力因素消除后五日内,提供有效证明文件书面告知对方。因一方消极行为导致损失扩大的,对损失扩大部分应向遭受损失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对因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获悉的另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服务标准、管理制度及图表、小区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情况、物业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本合同内容)及业户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因履行本合同需要外,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将对方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并不得用于本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但因法院诉讼或行政命令以及律师需要除外;该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有效,该保密义务期限为本合同终止后五年。
2.若因乙方或乙方人员疏忽或故意而泄露、擅自利用或允许他人利用甲方商业秘密及业户信息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另行赔偿甲方及第三方因此遭受的一切经济及名誉损失。
第十四条双方经营资格及承诺
1.双方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律实体。双方均符合本合同标的所需的资质等级要求和经营此合同标的所需的工商核准经营范围。
2.双方均拥有合法权利、许可【为本合同之目的,“许可”系指任何政府部门或主管部门(如有)颁发的任何执照、许可、登记注册、证书、同意、批准、批复、确认、备案及/或授权】和授权签订、履行本合同,且本合同一经签署即构成对该方有效、有约束力、并可执行的义务。
3.如在任何时候,乙方违反任何上述的陈述或保证,或其上述的,或在本合同中所作的其他任何陈述或保证在任何方面成为不真实或不准确,则因此而导致及引起的甲方损失及/或损害应由乙方负责承担,并向甲方就该等损失及/或损害作出赔偿。
4.乙方有权利也有义务全面、清楚了解本合同的相关信息,应认真阅读并理解本合同所有条款内容,一经签署本合同,乙方认可本合同不存在误导、欺诈或信息不对称,并认可本合同合法有效并愿遵照执行。
第十五条通知与送达
1.以本合同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递交、特快专递或短信(微信)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指定联系号码(联系人)。如果合同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号码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通知的,各方发往上述通讯地址的通知仍视为有效送达,因此所致损失由受送达方自行承担。
2.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确定:
(1)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2)以特快专递发送的通知应于快递揽收后第五日视为有效送达;
(3)以电子邮件、短信(微信)发出的通知,在传送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
第十六条其他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补充协议效力等同于本合同效力。
2.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承诺事项与本合同约定有相抵触的地方,按本合同约定内容执行;本合同未作约定事项,按照甲方招标书、乙方投标书中内容执行。
3.本合同涉及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与本项目的物业服务合同有冲突的地方(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可以高于物业服务合同,但低于物业服务合同的应以物业服务合同为准)以物业服务合同为准。
4.因本合同签订及履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本合同连同附件壹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电子签署合同除外),均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自双方加盖公章/合同专用章后生效。本合同以打印稿为准,禁止在合同上手写添加任何内容。
第十七条附件
下列附件是本合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保廉协议
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书
附件3:工程人员配置表
附件4:合同违约扣款清单
附件5:物业人员行为规范奖惩标准
附件6:物业服务供方月度评价表
附件7:供方物业员工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8:供方物业员工在岗抽查表
附件9:供方不合格整改通知单
附件10:物业日检表
附件11:乙方营业执照及资质资料
附件12:报价清单及分项报价表
在签署本协议时,各当事人对协议的所有条款已经阅悉,均无异议,并对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有关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
法定代表人或 |
授权委托人(签字): |
授权委托人(签字):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1:保廉协议
保廉协议
甲方:
乙方:
为确保双方能够勤政廉洁地履行合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
二、双方本着公开、公正、诚信的原则,自觉按合同办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利益以及个人合法权益。
三、双方要建立健全廉政制度,经常开展廉政教育,加强对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监督工作。
四、加强相互监督,对违反合同(协议)行为及时提醒并予以纠正,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二条 甲方义务
一、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提供的礼金、有价证券(卡)和物品;不得在乙方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各种费用。
二、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借本人及家庭婚丧嫁娶、住房装修、子女就学等时机,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劳务、财务帮助。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安排亲友、子女到乙方单位工作或分包工程。
四、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宴请、高消费娱乐活动及国内外观光旅游活动。
五、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为乙方多算业务量、多结业务款,不按合同(协议)规定规格、质量等要求进行验收和监督管理,并从中收受回扣,谋取私利。
六、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因乙方拒绝合同外的不合理要求,而故意刁难乙方。
七、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计量、结算、支付等职权,故意刁难乙方以谋取私利。
第三条 乙方责任
一、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工作人员赠送现金、礼品或有价证券(卡)。
二、乙方工作人员不得为甲方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三、乙方工作人员不得邀请和资助甲方工作人员及家属外出旅游、参观、学习。
四、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利用黄、赌、贿等各种手段拉拢腐蚀甲方工作人员。
第四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由甲方上级纪检组织监察部门给予诫勉谈话;情节较重并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据有关规定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经济处罚,并建议调离原岗位,不再从事相关工作;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单位赔偿乙方单位直接经济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乙方单位或个人有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情节轻微的,收缴乙方交纳的部分保证金;情节较重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甲方直接经济损失,并取消乙方在甲方的经济业务投标或承揽经济业务的资格。
第五条 双方约定如下事项:
1.本合同由陈小蓉负责监督,举报电话:010- 58684485 ,监督举报邮箱:wyjw-re@powerchina.cn;由党委与行政中心负责本合同的验收。
2.双方其他约定: 无 。
第六条 本合同作为主合同的一部分,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有效期与主合同一致。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
法定代表人或 |
授权委托人(签字): |
授权委托人(签字):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2:安全生产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为了切实做好项目安全作业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谁主管、谁负责” 及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工作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安全生产协议书。
一、甲、乙双方共同义务
(一)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关于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实施作业前先落实安全保护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三)落实安全教育规范安全行为,共同遵守安全生产“四不放过”工作原则。
(四)如果发生事故,立即采取措施保护现场,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并应分别及时上报,组织事故调查小组,查清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乙方应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上报。
二、甲方的职责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健全,并认真予以落实执行。
(二)定期检查乙方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落实检查乙方作业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派驻现场作业的员工(以下简称乙方员工),督查安全生产情况,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督查乙方员工是否按照行业要求持有专业医疗单位签发的《体检合格证》;
2.督查乙方员工是否接受过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3.督查乙方员工操作技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身体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4.定期对乙方派驻甲方现场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进行验证,督促乙方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工作,制止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5.督促乙方员工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甲方对乙方未按上述要求录用的员工,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更换。
(五)甲方在督查中发现乙方违反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现场存在各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停工或对具体人员进行调整的要求,并做好相关书面记录和存档。
三、乙方的职责
(一)乙方应明确驻场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乙方负责人对服务合同约定的工作区域内工程设备安全负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 及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树立安全责任意识,加强对所有驻场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安全责任逐级落实到人。
根据服务合同编制作业范围内工作方案和安全防护措施,向甲方备案。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本企业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健全。
(二)乙方对其在甲方现场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并接受甲方的安全督查。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对派驻甲方现场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四)乙方派遣员工应持有专业医疗单位签发的《体检合格证》,身体条件应符合岗位要求。
(五)乙方员工必须掌握和遵守本工种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参加安全技术考核。
(六)乙方派驻甲方现场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经甲方审核备案后方可持证上岗。如现场有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乙方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七)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乙方员工发生任何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行为。
(八)乙方员工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不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人员不得上岗,高空作业尤其应该按规定穿戴安全帽和安全带。
(九)乙方现场使用的各种工(机)具、设备、器具,均应定期检查,并有记录可追溯,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工(机)具、设备、器具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十)乙方派驻甲方的现场负责人,在布置作业任务时应先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并对现场作业条件的安全性做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有权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发现乙方员工有不安全作业行为时应立即纠正,确保事先消除安全生产隐患。
(十一)合同期间,因乙方管理责任造成乙方自身、乙方人员自身、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合同期间,乙方对现场的工具、设备、设施等承担全部管理责任,使用过程中造成乙方自身、乙方人员自身、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及人身伤害,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四、其它
(一)甲方或乙方如因违约造成人员安全事故,应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
(二)本协议与主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终止时,本协议自然失效。
(三)本协议数量与主合同一致,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
法定代表人或 |
授权委托人(签字): |
授权委托人(签字): |
项目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附件3:工程人员配置表
工程人员配置表
备注:
各项目根据合同岗位配置填写上表,并列明各岗位负责区域及岗位编制数量。
附件4:合同违约扣款清单
合同违约扣款清单
序号 |
扣款条款 |
扣款额度 |
1 |
乙方人员超出年龄要求,进行相应处罚。 |
10元/人/天 |
2 |
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专业资质超出有效期或假冒专业资质文件; |
1000元/次-解除用工 |
3 |
现场管理人员更换未通知甲方。 |
500元/次 |
4 |
业主对服务质量不合格或违反员工行为规范的有效投诉(经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验证属实的投诉)。 |
200元/次,未在规定时间处理500元/次 |
5 |
工作期间发现有酒后上岗、岗位(工作范围内)吸烟、聊天、嬉笑打闹、玩手机、吃东西及其他不当的行为,每次违规行为均扣款 |
100元/次 |
6 |
每月至少一次指派管理人员(城市经理级以上)到甲方现场检查承包范围内的服务情况,并须向甲方提供书面检查意见及处理结果,征询甲方意见,如乙方管理人员未能按月到现场,甲方将进行扣款。 |
100-300元/次/月 |
7 |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员工在媒体及网络上投诉,或因对乙方公司不满出现到甲方争取权益及闹事行为出现,甲方视情况进行扣款,同时乙方需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自行出面解决。如出现3人次(含)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500-2000元/次 |
8 |
未经告知甲方,乙方私自调离、减岗、换人 |
500元/人/次 |
9 |
驻场负责人因更换,导致项目现场无人对接超过3天 |
1000元/次 |
10 |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超出甲方授权范围行事。 |
2000元/次 |
11 |
与业主交流中有恐吓、辱骂等语言,与业主吵架或发生肢体冲突,影响甲方服务口碑的。 |
红线,扣罚当月合同总金额的1% |
12 |
员工在园区内有偷盗行为的 |
13 |
利用职务索要或收受财物的 |
附件5:物业人员行为规范奖惩标准
物业人员行为规范奖惩标准
1.目的
在工作中及时指出存在的失误和不足,对突出员工及时表彰鼓励,确保良好的安全环境,同时更好地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士气,提升凝聚力,特制订本细则。
2.总则
适用范围:本合同期所涉及的全体外包方员工(含驻场负责人、领班、员工)。
考核周期:每个自然月。
3.奖励条例
序号 |
奖励条例明细 |
奖励金额 |
备注 |
3.1 |
在一个考核周期内员工在本职岗位上表现特别突出、工作特别积极主动,起到模范表率作用,得到甲方认可被评为优秀员工的 |
奖励50-100元 |
当月不重复发放 |
3.2 |
受到客户口头表扬、实名书面表扬或锦旗表扬,为公司争得良好口碑和荣誉的。 |
奖励50-200元 |
口头表扬及表扬信50元,锦旗200元 |
3.3 |
拾金不昧,价值在500元以上者。 |
奖励50-200元 |
视物品价值翻倍奖励,最高不超过200元 |
3.4 |
为甲方开源节流,降低成本或增收500元及以上的。 |
奖励50-200元 |
视节流或增收情况翻倍奖励,最高不超过200元 |
3.5 |
善于思考,有小创新小发明,能提高工作效率并被采纳的。 |
奖励200元 |
/ |
3.6 |
发现事故隐患果断采取措施消除,或遇突发事件果断行动,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降低事故损害程度。 |
奖励50-200元 |
视隐患程度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判定,不超过200元 |
3.7 |
为保护公司、业主、客户的生命财产挺身而出,不惧恶势力 |
奖励200元/人/次 |
|
3.8 |
发现有人在园区破坏、偷盗,及时发现并报告的。 |
奖励200元/人/次 |
|
4.员工行为规范惩戒条例
内容 |
扣款条款 |
扣款额度/处罚措施 |
处罚对象 |
安全管理 |
队员在园区内有偷盗行为或打架斗殴 |
解除用工/移交公安机关
处罚500元/人/次 |
员工 |
未严格执行人员、物品、车辆进出制度 |
处罚50元/人/次 |
员工 |
发生突发事件或紧急集合时未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 |
处罚100元/人/次 |
员工 |
服务品质 |
不当班时穿着制服在园区内外逗留并发生影响公司形象行为 |
处罚50元/人/次 |
员工 |
当班时聊天、嬉笑打闹、玩手机、吃东西、饮酒及其他不当的行为 |
处罚50元/人/次 |
员工 |
利用职务索要或收受财物、损害甲方利益 |
处罚500元/人/次 |
员工 |
因服务不到位,受到合作方、同事、业主有效投诉的 |
处罚100元/人/次 |
员工 |
捡拾物品藏匿不上缴 |
处罚200元/人/次 |
员工 |
遇访客咨询,敷衍了事或避不作答,用语不礼貌不文明 |
处罚50元/人/次 |
员工 |
不熟悉岗位职责、查验器材正确的使用方法 |
处罚100元/人/次 |
员工 |
不熟悉园区基本情况(户位、卫生间、电梯、逃生通道、配电室、机房等位置) |
处罚50元/人/次 |
员工 |
工作期间,使用不当或疏忽,造成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及公共设备设施损坏或丢失的 |
根据损坏或丢失情况,限时修复或市场价(或折旧)赔偿 |
员工 |
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带领参观人员进入项目参观 |
处罚200元/人/次 |
员工 |
当班时着装不整、装配佩戴不齐全、衣物不洁、破损、缺失衣扣等,影响公司形象行为 |
处罚100元/人/次 |
员工 |
当班时面容不洁、头发不整齐、身有异味 |
处罚50元/人/次 |
员工 |
上班前饮酒,上班过程中有酒气的 |
处罚500元/人/次 |
员工 |
非工作时间在公司辖区工作场所、生活区域有赌博行为的 |
处罚500元/人/次 |
员工 |
煽动他人闹事或在公司内挑拨、闹事造成不良影响的 |
处罚500元/人/次 |
员工 |
考勤管理 |
代替他人考勤打卡的 |
处罚500元/人/次 |
员工 |
迟到1次,根据迟到时间,进行相应处罚,一个月连续无故超过3次迟到的,解除用工 |
处罚50—200元/人/次 |
员工 |
考勤弄虚作假 |
处罚100—500元/人/次 |
员工 |
附件6:物业服务供方月度评价表
物业服务供方月度评价表
区域公司 项目
供方
名称 |
|
评价付款
时间段 |
|
供 方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填表人 |
|
填表时间 |
|
服务
项目 |
|
□物业服务 □其它(专项委托) |
|
评 价 内 容 |
|
|
序号 |
项目 |
承诺指标 |
基本内容 |
指标性质 |
权重 |
|
|
1 |
客户服务满意度 |
≥80% |
满意度调查形式(每月不低于10 人次)、对信息收集及意见回访 |
关键指标 |
10% |
|
|
2 |
管理指标完成率 |
100% |
1、设定工作目标,制定年度、月度工作计划,要求计划符合 项目实际情况;2、根据目标及工作计划制定各模块月度、周工作计划;3、制定培训计划并落实到位,设定专人负责及查验;4、按时间节点提报计划,并按期完成计划任务并提供相应证 明材料;5、月报、周报按照约定时间提报。 |
关键指标 |
22% |
|
|
3 |
人员行为达标率 |
≥90% |
1、人员上岗需统一着装,佩戴工牌, 发型、颜色、妆容、配 饰物等符合岗位要求及标准;2、工作期间不得在岗位打瞌睡、闲聊、玩手机等做与工作无 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时间空岗,禁止私自离岗;3、站姿、坐姿、走姿、岗位问询、电话接听、回答客户问题 等符合岗位礼仪要求,服务微笑主动问好;及时解决客户的难 题,态度亲切、热情;使用标准礼貌用语。 |
常规指标 |
15% |
|
|
4 |
安全达标率安全 |
≥99 % |
管理措施完善及落实 |
关键指标 |
10% |
|
|
5 |
设备设施完好率 |
≥95 % |
(运行次数-故障次数)/运行次数;确保系统设备运行状况始终处于完好状 态,包括但不限于 高低压变配电系统、空调系统、供热制冷系统、电梯系统、消 防中控系统设备。 |
常规指标 |
10% |
|
|
6 |
维修保养执行率 |
≥99 % |
已完成量/计划执行量; 制定维修保养。计划,计划内容明确且可量化,执行者且唯一,保证维修保养及时有效 |
常规指标 |
8% |
|
|
7 |
报修处理及时率 |
≥98 % |
接到维修单在承诺时间内到达现场,零修、急修及时完成,小修不过夜,现场管理合格,有详实的维修记录,并及时反馈报 修热线。 |
常规指标 |
13% |
|
|
8 |
维修返修及违规率 |
≤5 % |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行为:1. 未按照工序进行操作,造成多次返工;2. 特种作业无安全防护措施,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3. 未按照行业安全规范进行操作的。 |
关键指标 |
6% |
|
|
9 |
档案、物资、库房现 场管理合规率 |
≥95 % |
档案、物资、库房现场管理合规,建立台账名录,档案归档、 物资入出库须登记,记录真实有效,每月进行盘点。 |
常规指标 |
3% |
|
|
10 |
日常记录合规率 |
≥98% |
包括但不限于运行、巡检记录,保证数据记录完整、无空缺项、 填写完整、工作事项备注,月度存档。 |
常规指标 |
3% |
|
|
11 |
火灾事故 |
0次 |
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的火灾 |
底线指标 |
|
|
|
12 |
电力设施停运次数 |
0次 |
禁止高低压变配电出现非供电局计划性停运 |
底线指标 |
|
|
|
13 |
设备设施设备超时停运次数 |
0次 |
空调系统、供热制冷系统、电梯系统、消防中控系统设备运行 平稳无停运(3 小时内修复) |
底线指标 |
|
|
|
14 |
安全生产事故 |
0次 |
禁止出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事故 |
底线指标 |
|
|
|
15 |
负面事件发生次数 |
0次 |
禁止出现恶劣影响的舆情事件 |
底线指标 |
|
|
|
16 |
红线要求违规次数 |
0次 |
1、服务员工与客户发生语言冲突及肢体冲突;2、不得在工作时间饮酒或酒后上岗;3、不得私自收取客户费用或收受贿赂予人方便;4、不得从楼内带出不属于个人物品的;5、严格考勤管理制度,杜绝考勤弄虚作假者;6、未对业主信息进行保密,私自泄露、私自对接外部公司或 行政机构,造成损失的行为。 |
底线指标 |
|
|
|
合计得分 |
|
|
综合评价: |
|
|
|
|
项目物业负责人: |
供应商负责人: |
|
|
|
|
|
|
|
|
|
|
|
|
附件7:供方物业员工基本情况统计表
供方物业员工基本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籍贯 |
身份证号 |
工作资历 |
入职时间 |
职务 |
作业范围 |
离职日期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工作资历是指在物业行业工作年限。 |
附件8:供方物业员工在岗抽查表
供方物业员工在岗抽查表
|
序号 |
检查时间 |
岗位名称 |
在岗情况 |
员工签字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5 |
|
|
|
|
6 |
|
|
|
|
7 |
|
|
|
|
8 |
|
|
|
|
9 |
|
|
|
|
10 |
|
|
|
|
11 |
|
|
|
|
12 |
|
|
|
|
13 |
|
|
|
|
14 |
|
|
|
|
15 |
|
|
|
|
16 |
|
|
|
|
17 |
|
|
|
|
18 |
|
|
|
|
填写说明:“在岗情况”填写本岗员工姓名,如果出勤但通过验证未在岗,则在员工签字处填写“缺勤”。
检查人: 供方现场负责人确认: |
附件9:供方不合格整改通知单
供方不合格整改通知单
签发日期 |
|
编 号 |
|
项 目 |
|
供 方 |
|
问题及描述:
|
整改意见及完成时间要求:
|
签发人: |
签收人: |
具体整改措施:
|
验收确认:
|
|
|
|
|
|
说明:出具本通知并供方签收后,应一式两份,原件项目留存备案,复印件供方留存。
附件10:物业日检表
物业日检表
项目名称: 月份: |
日期 |
检查点位 |
检查情况描述 |
合格 |
不合格 |
检查人 |
整改 |
验证 |
期限 |
是否完成 |
整改人 |
是否完成 |
验证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供方现场负责人 |
|
甲方现场
负责人 |
|
日期 |
|
日期 |
|
|
|
|
|
|
|
|
|
|
|
|
附件12:报价清单及分项报价表
第五章委托人要求
(一)招标范围
负责本项目(包括不限于)的房屋公共部分及供电、暖通空调、给排水、公共区域照明、电梯等公共设施设备以及所有消防设备系统的维护保养工作,以使本项目的房屋公共部位、供电、暖通空调、给排水、公共区域照明、电梯等设施设备以及所有消防设备系统的正常运作,并做好正常维护。
(二)合作方式
1.本项目采用每月固定综合服务费用包干制合同,由投标人包工,招标人包工具、包设备、包服装费、包安全生产所需的培训、必要的工具及材料的方式。工程人员确定为21人。
2.综合服务费包括乙方按照本项目规定的管理范围、内容和要求进行服务所发生的劳务费、服务费及日常服务包干费等管理服务成本、利润、税金以及其他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
(三)人员要求
岗位 |
岗位职责 |
任职标准 |
数量 |
工程文员 |
1.负责做好前期工程遗留问题整改跟踪工作; 2.负责部门日常文书工作,包括资料收集、文件归档等; 3.负责设备设施台账建立与维护,确保日常维护及时,降低损耗; 4.负责配合上级领导检查、监督本部门相关制度的日常落实情况及本部门质量体系的日常执行情况; 5.负责本部门员工的考勤工作统计; |
1.25-40岁,身体健康、品貌端正,具有较强的亲和力; 2.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 具有物业管理工作经验至少一年; 3.了解物业管理工程方面相关知识及大厦设备设施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具备较强的应变能力。 |
1人 |
空水技工 |
1.负责区域空调和给排水系统、设备设施的巡检、保养、维护、维修工作,确保所负责的系统和设备安全、稳定、良好运行; 2.主要负责供水系统、排水系统、水景系统、消防水系统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修保养,严格做到三干净(设备干净、机房干净、工作场地干净)、四不漏(不漏电、不漏油、不漏水、不漏气)、五良好(使用性能良好、密封良好、润滑良好、紧固良好、调整良好); 3.熟悉给排水系统(各种水泵、管道、阀门、控制设施)和各种机械设备、供气供水设备的情况,掌握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知识,按要求正确使用; |
1.55岁以下,身体健康。 2.1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3.空水技工上岗时须持有健康证;
4.高压运行维修电工须持有高压证;
5.低压维修电工须持有低压证或高压证。 |
4人 |
高压运行维修电工 |
1.负责高压配电设施、设备及运行的管理工作; 2.协助制定高压配电设备定期维护保养计划、安全操作规程、工程设备大修改造方案等; 3.负责处理运行故障; 4.负责监督高压配电设备外委保养工作,及时现隐患,及时上报; 5.履行技术管理和监督职能; |
6人 |
低压维修电工 |
1.设备日常运行监测和维护; 2.故障排除和维修; 3.对低压设备日常运行进行记录; 4.严格遵守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 |
4人 |
综合维修 |
1.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服从工程主管及工程技工调度和安排,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注意安全操作,保证维修质量,尽量作到让业主满意; 3.遵守操作维修持程序,作到高效、优质、安全地完成维修任务; 4.努力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总结维修经验,提高思想素质和技术业务水平,做好各项质量记录; |
4人 |
电梯安全管理员 |
1.进行电梯运行的口常巡视,记录电梯的口常使用状况; 2.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划;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和清楚; 3.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目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 4.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救援; 5.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对维保单位的维修记录签字确认; |
1.25-45岁以下,身体协调,体能良好; 2.具有类似工作经验1年以上; 3.持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电梯修理)。 |
1人 |
装修管理员 |
1.负责整个项目装修的现场工作; 2.协调本专业与其它专业的关系; 3.熟悉施工图纸,参与图纸会审,审理和解决图纸中的疑难问题; 4.负责现场装修及零星土建工作; 5.负责施工组织及实施,深入施工现场,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的技术问题; 6.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施工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 |
1.3年以上建筑装饰行业相关岗位工作经验,有商业地产装修,公装经验者优先夸虑。 2.工程管理.装饰装修等相关专业。 3.品行端正,工作勤奋,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责任心强。 4.工作有条理,有较强协调能力。 |
1人 |
(四)工程人员服务标准
符合招标《工程人员服务标准》。
设备管理 |
基本要求 |
建立设备设施台账,健全设备设施管理基础档案,及时更新设备设施管理基础档案;
有年度和月度维修保养计划,须经审批后按规定进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留存记录;
明确设备设施责任人,有设备设施巡视、运行记录;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突发设备故障制定应急预案;
特种设备应按规定定期检验检测并有相应记录;
对重要设备,特别是进口设备的易损零部件,做好备件或替代备件的适量储备,确保发生故障时的及时处理。 |
设备房管理 |
设置集水底坑的设备房,应保持排水通畅;地下设备房内的控制室入口处应有防止水浸的措施;
设备房应配备应急灯、灭火器,应按照每25平方米配置1个5公斤的灭火器、每个机房不少于3具的标准配备,灭火器应设置稳固、标识朝外;
墙面悬挂设备的巡视运行、维修、保养作业文件、管理制度、必要的《应急预案》及其他特殊要求需要张贴的文件、证书;
设备房入口处应设置挡鼠板、机房内放置鼠药或粘鼠板;
设备房内应配置对讲或内线电话,便于紧急情况联系,无人值守的设备房必须加锁;
设备房实行门禁制度,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
机房环境 |
供、配电设备房内墙、地面洁净,无异味、灰尘、杂物,设备表面无油污、粉尘;
绝缘胶垫无灰尘,无破损;
通风良好,设备房内配置通风设施,悬挂干湿温度计,环境温湿度符合设备规定要求;
严禁堆放易燃、易爆及无关物品,工具、用品及器具摆放整齐。 |
标识 |
设备房门上应有“机房重地”或类似标识;
设备设施标识、标牌齐全。设备房内的开关、阀门等要有明显的状态标识。管道要有流向标识,操作有危险的设备、部件要有“危险!勿靠近!”、“危险!勿操作!”等警示标识。 |
设备运行管理 |
冷水机组 |
机组表面卫生清洁,无明显积尘或污垢;
机组保温层检查,保温层无破坏、冷凝水结露现象;
压缩机运行电压与电流检测,电压:额定电压±10%;电流:≤额定电流,三相电流不平衡≤10%;
压缩机润滑油油压,应参照厂家说明书具体数据;
油量,油位在视镜1/3~1/2之间;
油质检查,油色无明显变色;
机组的排吸气压力/温度,应符合厂家技术说明书;
运行制冷机组,进行操作检查,操作面板及各开关操作灵活;
马达电源端子检查,电源接线端无松动过热现象;
冷却水及冷冻水流量、压差开关检查,检测流量开关通断状况,并调整;
机组电机前后轴承回油视镜回油检查,回油镜内能看到回油状况;
噪音、振动及温度检查。
Y型水过滤器清洗,无脏堵;
冷冻机振动检测,振动速度/加速度符合厂家规定;
压力传感器调校,与已标定的机械压力表读数比较无偏差;
温度探头调校,电阻符合规定要求,与标定的温度计读数比较小于1℃;
油加热器、加热器套管状态检查,套管外表干净、无老化或损坏;
启动柜及其他电气部件检查,肉眼观察无明显积灰。 |
水质处理 |
空调水系统第三方水质监测,达到国家水质标准要求;
冷冻水Y型过滤器清洗,过滤器压降小于规定要求,无污垢、网格无破损;
冷冻水管路内部结垢、腐蚀检查,无明显结垢及腐蚀;
冷冻水排污,末端无明显脏污排出;
防冻剂投放,浓度符合要求;
乙二醇系统、热水系统过滤器清洗,过滤器压降小于规定要求,无污垢、网格无破损;
乙二醇系统、热水系统管路内部结垢、腐蚀检查,无明显结垢及腐蚀。 |
直流屏 |
信号屏表面及内部清洁,表面清洁、内部无尘;
模拟屏内置后备电源检查,后备电源无异常;
模拟屏显示器件检查,显示器件正常显示;
模拟屏线路、控制器的检查,线路无故障;
信号屏各项保护检查(闪光系统、绝缘监察系统、电压监视系统、光字牌、声响),各系统报警显示功能正常;
直流屏控制母线和动力母线绝缘测试,绝缘值不低于10MΩ(500V摇表);
直流屏自动充电装置充、放电功能检查,充、放电功能正常;
直流屏电池放电终止电压测试;电池放电正常;
直流屏电池容量测试及内阻测试,电池容量未降低,内阻无异常升高。 |
高压配电柜 |
触头无氧化或电弧烧痕,表面清洁;
熔断器连接状况完好,表面清洁。
柜体内(断路器室、低压室、母线室、电缆室)、外表面清洁;
继电保护装置保护能按设定的动作值、动作时间可靠动作;
断路器机械特性测试,各相触头动作基本同步,合闸时间小于等于70ms,分闸时间小于等于45ms,三相不同期不大于2ms;
自动投切功能测试,当一路电源失压时,母联能自动投入运行;
主触头接触电阻测试,与出厂值比较无明显变化;
断路器相间及对地绝缘电阻,大于等于2000MΩ;
机械传动机构传动可靠,活动部位润滑到位;
电动操作机构动作可靠;
互感器表面完好,绝缘电阻>400MΩ(2500V摇表测量);
避雷器检查,表面完好,绝缘电阻>2500MΩ(2500V摇表测量);
断路器、隔离开关及隔离插头的导电回路电阻符测量,符合制造厂规定;
开关绝缘电阻合闸时各相对地及相间;分闸时各相断口;
开关手动分、合闸试验三次操作均准确无误;
继电保护装置的整定值检查,调整,符合现场实际需要;
电流表、电压表的调校与标准检测电流、电压计指示相同;
紧固导电部分各连接点螺丝连接点螺丝紧固;
五防性能检查完好;
电压电流表指示检查指示正常,无超负荷;
绝缘子表面无污垢、无裂纹、无破损及无爬电闪络痕迹;
铠装电缆铠接地,接地阻值小于1Ω。 |
UPS |
UPS内部清洁,目视无明显积灰/脏污;
电池表面清洁,目视无明显积灰/脏污;
UPS转旁路测试逆变旁路之间切换正常;
UPS关机测试,UPS开关机正常;
校验电池充电电压,电流,充电电压,电池达到UPS的标准;
检查UPS内部温度应正常;
UPS保护接地装置与金属外壳的接地螺钉间的电气连接检查,连接电阻不大于0.1?;
UPS的输入端、输出端对地绝缘电阻检查,500V直流电压,绝缘电阻应大于2M?。 |
锅炉 |
储油罐呼吸阀清洁(燃油锅炉),清洁无堵塞;
燃料过滤器清洁,清洁无堵塞;
Y型过滤器清洁,无脏污累积,过滤网无破损/变形;
火侧或水侧管道清洁清洁,无烟灰或水垢或其他脏污;
电气系统清洁,目视无明显积灰;
电机电阻测量,绝缘电阻≥2MΩ;
锅炉本体检验,按要求定期委外检测;
热工仪表检验,按要求定期委外检测;
阀门检查操作灵活且无跑冒滴漏现象;
控制柜及接线检查,柜内整洁,接线牢固可靠、触摸屏完好,接线及电气元件无变色;
锅炉控制电路检查,检查锅炉控制电路各接点是否松动;
火管火或水管壁厚检查,无腐蚀、变形、无积垢、裂缝或其他缺陷;
低水位切断装置检查,无腐蚀、无积垢其他缺陷。 |
电梯系统 |
层门\轿门地坎清理,无杂物;
机房、滑轮间环境,清洁,门窗完好、照明正常;
手动紧急操作装置,齐全,在指定位置;
曳引机,运行时无异常振动和异常声响;
制动器各销轴部位润滑,动作灵活;
编码器检查清洁,安装牢固;
限速器各销轴部位检查润滑,转动灵活,电气开关正常;
轿顶清洁,防护栏安全可靠;
对重块及其压板检查无松动,压板紧固;
井道照明齐全、正常;
轿厢照明、风扇、应急照明工作正常;
轿内显示、指令按钮齐全、有效;
轿门安全装置(安全触板,光幕、光电等)功能有效;
轿门门锁电气触点清洁, 触点接触良好,接线可靠;
轿门运行开启和关闭工作正常;
轿厢平层精度符合标准(偏差不大于±15mm);
层门地坎清洁;
层门门锁自动复位用层门钥匙打开手动开锁装置释放后,层门门锁能自动复位;
底坑环境清洁,无渗水、积水,照明正常;
底坑急停开关工作正常。 |
避雷系统 |
清洁避雷器,表面清洁,无积尘;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绝缘电阻测试,35kV以上,不低于2500MΩ,35kV及以下,不低于1000MΩ,测量数据与同类避雷器(或上次测量数据)无明显变化。
金属氧化物避雷器检查放电计数器均应正常动作,测试后计数器指示应调到“0”;
阀式避雷器运行中避雷器的红外测温,参照DL/T664-1999《带电设备红外诊断技术应用导则》。 |
楼宇自控系统 |
中央操作站(或服务器)、工作站周边设备及未端控制设备定期清洁,设备保持清洁、干燥;
NCU网络控制单元定期清洁,设备保持清洁、干燥;
DDC控制器及传输、扩展模块定期清洁,设备保持清洁、干燥;
执行器定期清洁,设备保持清洁、干燥无垢;
系统通讯状态定期测试,中央站、网络控制单元、DDC之间通讯正常,无OFFLINE现象。
空调与通风系统功能定期测试,传感器(温度、湿度、静压等)反馈数据正确,满足精度要求,执行器(风阀、水阀等)动作准确、可靠,能根据设计要求进行温度/湿度/压力/频率等参数的自动调节,调节效果平滑稳定,能根据时间程序或者手动控制要求正确开关设备。
变配电系统功能定期测试,中央站与第三方配电接口通讯正常。
公共照明系统功能定期测试,照明回路能根据照度或时间程序自动开关,照明回路反馈状态正确可靠。
给排水系统功能定期测试,液位、压力等参数检测准确。运行状态、故障等监控点反馈信息准确无误,控制命令可以按中央站手动命令或控制逻辑准确执行,控制功能逻辑正确。
热源和热交换系统功能定期测试,对热源和热交换系统进行系统负荷调节、预定时间表自动启停和节能优化控制。
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功能检测定期测试,电梯和自动扶梯系统监测正常;
建筑设备监控系统与子系统(设备)间的数据通信接口功能定期测试,BAS与带有通信接口的各子系统以数据通信的方式相联时功能正常;
VAV(CAV)控制器检查、功能定期测试,风量均衡测试,各VAV均可在最大、最小风量内调节;
传感器、变送器(各种传感器检查、数据校正)定期调校;
执行器(执行器)检查、功能测试定期调校;
中央站软、硬件定期检查,UPS放电时间符合设计要求;冗余功能、报警功能、历史纪录、软件控制点位、数据备份功能正常。 |
消防系统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火灾报警主机进行自检、故障、报警、消音、复位、火警优先、报警记忆、打印机、备用电池等功能测试,主机各种功能正常;
控制器指示灯、按钮等的检查,指示灯完好,按钮操作可靠;
警铃进行模拟火灾状态下警铃报警正常;
图形终端软件,报警后能自动显示或自动切换到报警区域的点位图,自动记录系统故障和火灾报警信息的功能;
对系统内各接线端子和信号(电源)线进行检查维护,各端连接牢固,不松动,导线无破损、老化;
对报警控制器内部进行除尘,目视无明显灰尘;
探测器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抽检,探测器报警正常;
手动报警按钮进行模拟火灾响应试验抽检,手报报警正常;
备用电池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能正常切换,并保证备用电连续供电不少24小时;
消防联动测试,测试区域联动关系中相关设备能准确及时动作,包括且不限于:强切非消防电源;启动警铃、紧急广播;防火卷帘迫降;开启电动排烟窗、排烟阀;启动排烟风机、正压风机;电梯迫降;打开门禁锁等;
根据报警主机提供信息清洗,每3年烟感全部清洗至少一遍。 |
消防广播系统 |
各切换器、控制器等通电试验,转换工作正常;
各放大器放音试听音质,音量,音质、音量良好;
广播主机能自动切换到消防广播状态,主机切换正常;
控制器指示灯、按钮等检查,指示灯完好,按钮操作可靠;
每月按安装数量的30%试验选层(或选区)广播,检查广播音质,音量;每季覆盖一次,扬声器音量清晰;
对系统内各接线端子和信号(电源)线进行检查维护,各端连接牢固,不松动,导线无破损、老化;
对主机柜内各设备进行内部进行除尘,无尘。 |
消防系统 |
防火卷帘 |
控制柜内外保持干净整洁;
手动控制盒保持内外干净整洁;
卷帘门卷轴箱外表面整洁美观;
开关绝缘电阻测试,1)试验电压施加方式:合闸时各相对地及相间;分闸时各相断开;2)相间、相对地及断开的试验电压值相同。
防火卷帘运行测试,开关手动分、合闸三次操作均准确无误,卷帘门能在上下限位点停止动作,手动控制盒能控制卷帘门的升降;卷帘门手链断电情况下能控制卷帘门的升降,控制箱蜂鸣器正常工作,位于通道的卷帘门二步降的延时与设定相符;
卷帘门限位调校,上下限位保证卷帘门稳定运行;
控制箱的检查无变形、损伤、腐蚀,线路图及操作说明齐全,开关无变形、损伤、标志脱落、处于正常状态,继电器无脱落、松动,接点无烧损,转换开关应处于自动状态,控制箱的指示灯正常,各导线连接处无松脱,包皮无损伤;
帘板无机械损伤,无污染,油漆无脱落、无被腐蚀现象;
外观检查门轨、门扇应无变形、卡阻现象,手动按钮良好上锁。 |
应急照明&疏散指示 |
备用电池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能正常切换,并保证备用电连续供电不少2小时。 |
防排烟系统 |
排烟窗、控制器内部进行除尘,无尘;
风机皮带检查,无松动、打滑情况;
风机震动、噪声,无异常,噪声值<80分贝;
排烟阀手动开启测试,手动开启顺畅;
防火阀手动关闭测试,手动关闭顺畅;
电动机绝缘电阻测试,相间、相对地及断开的试验电压值相同;
风机轴承加油,转动顺畅,无锈蚀;
电动排烟窗执行器加油,动作顺畅,无锈蚀;
风机叶片定期检查,安装牢固。 |
气体灭火系统 |
烟感温感定期测试,报警功能正常;
手自动转换功能定期测试,转换功能正常;
模拟喷气灭火功能定期测试,一路火警报警,两路火警输出24V。
完成灭火空间气密性测试定期测试,房间灭火剂浓度保持时间不小于规定值。
烟感温感定期清洁(2年1次),无尘;
压力表定期调校(3年1次),与校验合格的压力表比较,压力表读数偏差不超过标准压力表读数的3%。 |
可燃气体报警系统 |
控制器与探头清洁,目视无明显脏污;
传感器校验,符合厂家要求;
检查控制器,无腐蚀,接头牢固,无脏污,接线与线路板无变色,无异味。 |
消防水系统 |
消防水泵定期测试,作正常、切换功能正常,水流指示器定期测试, 反馈信号正常;
消防联动测试, 联动功能正常;
消火栓定期检查,外观正常,按钮启动消火栓泵测试, 消火栓泵启动正常;
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启动喷淋泵测试, 喷淋泵启动正常;
喷头定期检查, 1m处目视无明显异物;
消防水带定期检查, 不漏水不坏。
消防泵清洁,无明显赃物;
消防水池、水箱定期检查,储水量、外观正常。 |
给排水系统 |
给水系统 |
检查水箱中有无泥沙,焊渣,铁锈,青苔,生活水清澈;
检查水泵,电机运行是否有噪音,轴承温度无异常噪音/振动,轴承温升不超过40℃;
检查水泵联轴器是否运行良好,同轴度符合水泵技术要求,联轴器减振块无明显磨损;
水泵各部分有无破损,固定螺拴无松动。
电机电压:额定电压±7%;电流:≤额定电流,三相电流不平衡≤10%;
水泵进出水压力,水泵扬程不大于水泵的额定扬程;
电机与水泵轴承加油,加注量按设备要求;
检查基础减振装置减振器压缩量一致,无卡死及腐蚀现象;
生活水箱清洗水箱底部无泥沙,铁锈,焊渣,青苔;
生活水质监测,水箱中不能有铁锈,水箱中的水质菌落总数,总大肠菌落,游离氯,浑浊度不能超出国家标准;
自动补水阀,不漏水,无损坏;
清洁电机散热风叶目前无可见脏污;
热水器底部无水垢;
电机绝缘电阻测量,对地绝缘电阻大于2MΩ;
清洁所有相关电气元件与接头,目前无可见脏污;
清洁启动柜及其他电气部件,目视观察无明显积灰;
变频器目视观察无明显积灰;
阀门井、管网泄漏、水表,管道阀门开度符合要求,开关灵活,无泄漏,固定支架有无松动,放气阀正常。管道阀门开关灵活,阀杆裸露,必要时添加润滑油。 |
管网及管件 |
Y型过滤器清洁无脏堵,滤网无变形及破损;
风口清洁目视,无可见脏污;
阀门转动部件检查开关灵活,无卡滞现象;
停止运行管道防护措施检查应有防腐蚀、防冻等措施;
管道阀门开度符合系统运行要求,阀门转动灵活,无缺损;
水管及管道配件、附件运行正常,无损坏,无泄漏,无腐蚀;
保温无破损,保温效果良好;
管道支架牢固,无损坏;
裸露管道无腐蚀;
排气阀排气正常,不漏水;
管沟、井盖、爬梯、封堵等土建结构无破损,无腐蚀,不渗漏。 |
排水系统 |
隔油池检查,油污无满溢现象;
隔油池清理,隔油池无跑油现象,确保油脂不进入污水管网;
排污泵污水泵排水功能正常;
排水管网无排水缓慢或堵塞无泄漏;
污水井、雨水井、雨水沟隔油池、化粪池盖板及附件,盖板以及附件完好,密封严实,周围无堆放异物、垃圾、泥沙等可落入异物;
化粪池排水正常,无堵塞现象;
化粪池清理保证污水进行厌氧消化处理,确保污水符合污水排放要求
餐厅厨房室内污水排放沟渠、沉渣池、污水集水井清理污水井无满溢现象、排污泵排水畅通;
污水水质排放(测试项目按照当地环保检查部门规定为准)
感应式洗脸盆、感应式大便器、感应式小便器冲洗时间及冲洗水量满足冲洗水量要求,避免浪费和冲洗时间不足;
明管防腐明装管道防腐层、保温层良好;
室外雨水井、落水井、污水井管井进出水口无堵塞排水畅通;
室外天沟、檐沟、雨水口、雨水沟清理雨水口、雨水沟排水畅通;
餐厅室外含油脂污水排放管网清理,管壁内部无沉积物以避免降低污水排放能力。 |
安防系统 |
监控设备 |
楼宇内的所有视频图像正常、清晰,视频图像监视的位置在合理范围内,未被移动(固定式);
视频录像机正常录制视频图像,回放录像效果清晰,录像保存时长应达到30天以上;
矩阵控制主机控制云台正常,操作键盘及云台控制通讯连接线连接牢固,时间、日期、与当前时间符合,矩阵主机风扇转速声音正常;
指挥中心机房电源无过热或插座及电源接触不良等状况;
设备连接视频电缆接头(摄像机、视频分配器、矩阵)等输入或输出视频头,无脱焊或接触不好现象;
每月对UPS电源系统进行放电测试,避免因长期过充而导致电池组蓄电能力下降;
车库出入口监控,能做到出入口车辆识别功能。 |
楼宇对讲及门禁设备 |
门口主机固定牢固,外观无破损;
门口主机与指挥中心管理机通话正常(带有视频图像的管理机,视频图像应清晰),对讲主机每月清洁保养1次;
楼宇大堂门门禁能正常锁住,开门按钮使用正常,每月对按钮触点进行除尘,避免触点表面形成氧化;
楼宇大堂门闭门器(地弹簧)无松动,每季度对闭门器开门段及闭门器段进行调节,确保开闭状态正常;
楼宇大堂门口读卡器刷卡正常;
每季度对楼宇对讲弱电箱线缆进行梳理,线缆与接插件部位采取焊接,使用热缩管进行绝缘处理,线缆梳理后采用尼龙扎带进行固定。 |
停车场管理设备 |
电动闸机及各个部位定期加固,杜绝因为螺栓松动而产生机械性故障,每周对闸机限位开关进行调整,使道闸杆处于水平状态;
显示屏、读卡器表面无尘;
停车场系统主机、读卡器、探测器动作灵敏可靠,地感线圈检查区域无盲区,防砸功能有效;
智能卡软件电脑主机工作正常,对已办理智能卡业务资料进行备份;
停车场管理系统带有读卡器通讯系统的需要定期提取记录及视频图像,每月对停车场系统服务数据进行备份。 |
周界报警设备 |
周界报警主机工作正常,打印功能正常,视频联动功能正常;
围墙探测器无松动,投光、受光器之间无阻挡物(树枝、爬墙虎);
周界报警设备每季度进行全面维护保养,测试受光器电压,电压保持在1.5-2.5伏。 |
装修管理 |
施工现场管理 |
施工现场需设置对客提示标识,必要时设围挡;
施工时间应选择夜间完成;
施工期间及作业完毕后做到 “工完场清”;
明确现场监管人员,每天不少于2次现场巡查,发现违规现象,通知施工单位立即整改;
参与过程监控和工程验收工作;
外来单位进行外立面及搭架高空作业时,应做好作业前的防护设施检查,现场设置围栏与警示性标识,督促作业方配备监护人员;作业过程中明确安全防护检查周期;作业完毕后做好“工完场清”。 |
施工巡查管理 |
查看是否擅自改动原有系统(结构、空调、水、电、消防等),施工是否按图施工,作业安全及违章施工等。
对涉及水、电、空调、消防和结构等隐蔽工程,每天不少于二次现场巡视和检查,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对隐蔽工程及质量问题应做好记录。 |
一、商务部分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电建智汇城雄安奥特莱斯项目
工程业务外包服务
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 (招标人名称)
1. (投标人名称) (以下称“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或者修改文件(第___号至第___号)以及有关附件,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元(¥ 元)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1年,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在服务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若招标人与业主(或建设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失效(终止或期满),本招标所形成的合同自然失效,双方不负违约责任)。按合同约定完成 电建智汇城雄安奥特莱斯项目工程业务外包服务工作,服务质量达到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工程人员服务标准》。我方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递交符合要求的全部投标文件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随同本投标函递交投标担保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2. 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3)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4)投标担保
(5)报价清单及分项报价表
(6)商务、技术条款偏差表
(7)资格审查资料
(8)技术方案
(9)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完全响应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实质性条款。
3.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不撤销投标文件。
4.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仅限委托招标代理招标项目);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6.我方承诺,与买方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均无关联。
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8.我方在评标过程中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提供的符合相关规定的澄清文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9.我方同意承担为此项目投标所花费的一切费用。
10.我方承诺不向第三方透露与招标相关的所有信息。
11. (其他补充说明)。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网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投标函附录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1 |
现场负责人 |
姓名:
身份证号码: |
|
2 |
服务期限 |
1年,2024年2月1日至2025年1月31日(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在服务期限内,无论何种原因,若招标人与业主(或建设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失效(终止或期满),本招标所形成的合同自然失效,双方不负违约责任)。 |
|
3 |
服务质量 |
符合招标文件第五章委托人要求中《工程人员服务标准》。 |
|
4 |
投标有效期 |
日历天(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算) |
|
5 |
合同价款确定方式 |
本投标单位□认同□不认同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 |
|
6 |
权利义务 |
本投标单位□认同□不认同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 |
|
7 |
对招标文件的认同程度 |
本投标单位□认同□不认同招标文件的各项条款要求。 |
|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注: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投标人名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不附,则为无效证明)
需同时提供正面及背面本身份证明,并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三、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注: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 系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代表本公司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身份证号码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投标。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其签名如本授权委托书末尾所示,我单位均予以承认。在撤销本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一直有效。在授权书有效时间内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在授权书上签字或盖章。
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年 月 日
四、投标担保
(一)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我方”)于 年 月 日参加(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的投标,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元)。
本投标人承诺所交纳投标保证金是从我公司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支票、□银行电汇、□其他: )方式交纳的,若有虚假,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均由我公司承担。
我方现无条件、不可撤销地保证:我方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的,或者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或者发生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其他情形,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注1: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年 月 日
(二)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联系表
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联系表
投标单位全称 |
(加盖公章) |
项目名称 |
|
标段名称 |
|
招标编号 |
|
保证金金额 |
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 |
提供形式 |
|
联系人 |
|
联系电话 |
|
收件地址 |
|
邮编 |
|
单位名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注:
1、本表格由投标单位负责填写。
2、本表格作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退还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必须按要求完整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3.若因投标人填写不完全、不清晰,或者由于投标人的自身填写错误或遗漏导致的保证金退还失误,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该表格应在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相关要求部分一并提供。
五、报价清单及分项报价表
(一)报价清单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
|
投标总价含税(元) |
大写:
小写: |
投标总价不含税(元) |
大写:
小写: |
税率 |
□差额纳税,税率 ;
□全额纳税,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 |
服务期限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服务期 年。 |
备注 |
声明:
1.本表中的“投标总价”是服务期内全部费用的报价,全部服务期内价格。
2.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表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从而导致该投标被拒绝。
3.投标报价统一采用综合单价包干制。投标方要全面考虑所有满足合同文件要求的责任、义务及风险的费用,包括合同期内税收、市场价格波动、政策性工资调整(例如,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保险政策的调整)等变化的影响,要考虑与该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上涨等风险。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要求招标人进行支付。 |
投 标 人: |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姓名/职务) |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
(二)分项报价表
表1 工程文员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支出类别 |
支出项目 |
计算依据 |
月分摊费用(元) |
年支出合计(元) |
一 |
人工费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小计 |
|
|
|
二 |
各种费用 |
1 |
|
|
|
|
2 |
|
|
|
|
3 |
|
|
|
|
小计 |
|
|
|
备注: |
综合报价(一至二项年支出合计金额): 元(大写: )
综合单价: 元/人月 |
注:
1.本次投标报价含招标内容所列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含人员工资、节假日值班、加班等费用,劳保用品费用、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及其他工具设备、管理费及合理利润等,再无其他任何调整费用。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出现的漏报、计算错误,招标人都将视为其费用已均匀分摊在各项分项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要求招标人进行支付。
2.综合报价=综合单价*总人数*服务期限(月)。
投 标 人:
|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姓名/职务) |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
表2 空水技工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支出类别 |
支出项目 |
计算依据 |
月分摊费用(元) |
年支出合计(元) |
一 |
人工费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小计 |
|
|
|
二 |
各种费用 |
1 |
|
|
|
|
2 |
|
|
|
|
3 |
|
|
|
|
小计 |
|
|
|
综合报价(一至二项年支出合计金额): 元(大写: )
综合单价: 元/人月 |
注:
1.本次投标报价含招标内容所列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含人员工资、节假日值班、加班等费用,劳保用品费用、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及其他工具设备、管理费及合理利润等,再无其他任何调整费用。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出现的漏报、计算错误,招标人都将视为其费用已均匀分摊在各项分项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要求招标人进行支付。
2.综合报价=综合单价*总人数*服务期限(月)。
投 标 人:
|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姓名/职务) |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
表3 高压运行维修电工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支出类别 |
支出项目 |
计算依据 |
月分摊费用(元) |
年支出合计(元) |
一 |
人工费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小计 |
|
|
|
二 |
各种费用 |
1 |
|
|
|
|
2 |
|
|
|
|
3 |
|
|
|
|
小计 |
|
|
|
综合报价(一至二项年支出合计金额): 元(大写: )
综合单价: 元/人月 |
注:
1.本次投标报价含招标内容所列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含人员工资、节假日值班、加班等费用,劳保用品费用、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及其他工具设备、管理费及合理利润等,再无其他任何调整费用。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出现的漏报、计算错误,招标人都将视为其费用已均匀分摊在各项分项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要求招标人进行支付。
2.综合报价=综合单价*总人数*服务期限(月)。
投 标 人:
|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姓名/职务) |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
表4 低压维修电工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支出类别 |
支出项目 |
计算依据 |
月分摊费用(元) |
年支出合计(元) |
一 |
人工费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小计 |
|
|
|
二 |
各种费用 |
1 |
|
|
|
|
2 |
|
|
|
|
3 |
|
|
|
|
小计 |
|
|
|
综合报价(一至二项年支出合计金额): 元(大写: )
综合单价: 元/人月 |
注:
1.本次投标报价含招标内容所列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含人员工资、节假日值班、加班等费用,劳保用品费用、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及其他工具设备、管理费及合理利润等,再无其他任何调整费用。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出现的漏报、计算错误,招标人都将视为其费用已均匀分摊在各项分项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要求招标人进行支付。
2.综合报价=综合单价*总人数*服务期限(月)。
投 标 人:
|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姓名/职务) |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
表5 综合维修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支出类别 |
支出项目 |
计算依据 |
月分摊费用(元) |
年支出合计(元) |
一 |
人工费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小计 |
|
|
|
二 |
各种费用 |
1 |
|
|
|
|
2 |
|
|
|
|
3 |
|
|
|
|
小计 |
|
|
|
综合报价(一至二项年支出合计金额): 元(大写: )
综合单价: 元/人月 |
注:
1.本次投标报价含招标内容所列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含人员工资、节假日值班、加班等费用,劳保用品费用、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及其他工具设备、管理费及合理利润等,再无其他任何调整费用。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出现的漏报、计算错误,招标人都将视为其费用已均匀分摊在各项分项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要求招标人进行支付。
2.综合报价=综合单价*总人数*服务期限(月)。
投 标 人:
|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姓名/职务) |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
表6 电梯安全管理员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支出类别 |
支出项目 |
计算依据 |
月分摊费用(元) |
年支出合计(元) |
一 |
人工费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小计 |
|
|
|
二 |
各种费用 |
1 |
|
|
|
|
2 |
|
|
|
|
3 |
|
|
|
|
小计 |
|
|
|
综合报价(一至二项年支出合计金额): 元(大写: )
综合单价: 元/人月 |
注:
1.本次投标报价含招标内容所列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含人员工资、节假日值班、加班等费用,劳保用品费用、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及其他工具设备、管理费及合理利润等,再无其他任何调整费用。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出现的漏报、计算错误,招标人都将视为其费用已均匀分摊在各项分项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要求招标人进行支付。
2.综合报价=综合单价*总人数*服务期限(月)。
投 标 人:
|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姓名/职务) |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
表7 装修管理员投标分项报价表
序号 |
支出类别 |
支出项目 |
计算依据 |
月分摊费用(元) |
年支出合计(元) |
一 |
人工费 |
1 |
|
|
|
|
2 |
|
|
|
|
3 |
|
|
|
|
4 |
|
|
|
|
小计 |
|
|
|
二 |
各种费用 |
1 |
|
|
|
|
2 |
|
|
|
|
3 |
|
|
|
|
小计 |
|
|
|
综合报价(一至二项年支出合计金额): 元(大写: )
综合单价: 元/人月 |
注:
1.本次投标报价含招标内容所列管理和服务人员的工资(含人员工资、节假日值班、加班等费用,劳保用品费用、社会保险、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及其他工具设备、管理费及合理利润等,再无其他任何调整费用。投标人在报价表中出现的漏报、计算错误,招标人都将视为其费用已均匀分摊在各项分项单价和合价中。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再要求招标人进行支付。
2.综合报价=综合单价*总人数*服务期限(月)。
投 标 人:
|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姓名/职务) |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
表8 报价明细表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月度综合单价 |
年度总价 |
备注 |
(元/人·月) |
(元,含税) |
1 |
工程文员 |
1人 |
|
|
|
2 |
空水技工 |
4人 |
|
|
|
3 |
高压运行维修电工 |
6人 |
|
|
|
4 |
低压维修电工 |
4人 |
|
|
|
5 |
综合维修 |
4人 |
|
|
|
6 |
电梯安全管理员 |
1人 |
|
|
|
7 |
装修管理员 |
1人 |
|
|
|
投 标 人:
|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姓名/职务) |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
六、商务条款偏差表
本投标人承诺:已逐条认真阅读并知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序号 |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离说明 |
一.商务部分 |
1 |
|
|
|
2 |
|
|
|
3 |
|
|
|
…… |
|
|
|
注:
1.请在本表“偏离说明”栏中说明差异的原因及撤回差异时如何引起价格的变化等。如没有偏离,则直接在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2.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汇总说明。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没有填入“差异表”中,不管投标人是否在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地方有其他描述,均不能免除投标人已经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责任。
3. 本表填写的偏离中,响应的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对于响应的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负偏离项目的处理方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12内容要求。
4.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七、资格审查资料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
电话 |
|
传真 |
|
网址 |
|
法定代表人 |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
员工总人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注册资金 |
|
质量认证(如有)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
纳税人类别 |
□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 |
经营范围 |
|
|
|
|
|
|
备注: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如有)、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附后。
投 标 人: |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姓名/职务) |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财务状况
(人民币元) |
近年 |
2021年 |
2022年 |
1.总资产 |
|
|
2.流动资产 |
|
|
3.总负债 |
|
|
4.流动负债 |
|
|
5.税前利润 |
|
|
6.税后利润 |
|
|
财务报表 |
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缺失任何一项视为未提供。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
投 标 人: |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姓名/职务) |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
(三)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
须提供近半年内(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记录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缴费的银行回单或属地纳税机构开具的证明文件,自行编写无效)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近三年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表
|
|
|
|
|
|
项目名称 |
委托方 |
联系方式 |
项目规模 |
签订时间 |
完成时间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
1.近三年指合同签订日期在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项目业绩指商业项目或写字楼项目或公建项目的工程业务外包服务业绩或物业业绩。
3.须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需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签订日期页及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未提供或信息不完整、不明确或不清晰的均为无效证明。
投 标 人: |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姓名/职务) |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
(五)现场负责人简历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职务 |
|
职称 |
|
学历 |
|
参加工作时间 |
|
从事本职业年限 |
|
投标人单位任职时长 |
|
在本项目拟任职务 |
|
主要项目经历 |
项目名称 |
承担角色 |
参与时间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注:投标人须随此表附上现场负责人的身份证、执业资格证书(如有)、学历证书、劳务合同、社保证明相关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投 标 人: |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姓名/职务) |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
(二)
(六)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 (招标人名称)
我公司愿意针对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进行投标。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被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资质证书,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状态,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我公司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发生重大 工程业务外包服务 质量问题。
我公司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
我公司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我公司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
在参与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中,如果招标人发现我公司存在上述任何情况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
(后附相关证明文件)
特此声明!
附件:相关证明文件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注: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5.8项的要求附相关证明材料,如政府官方网站截图等。
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报告
投标人须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下载网页自动生成的pdf版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加盖公章。网页报告生成时间应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2.“信用中国”查询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及投标人“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经营异常名录信息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的网页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的“失信被执行人”网页查询截图,报告及截图应加盖单位盖章,报告生成时间和网页查询时间应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分别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执行人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截图应加盖单位盖章,网页查询时间应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4.无行贿犯罪行为查询记录
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0年11月0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情况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公章。
查询渠道:
①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全称—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选择2020-11-01至查询当日—截图。
②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全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案由—选择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选择2020-11-01至查询当日—截图。
注:网页查询时间应为发布招标公告日期之后,投标截止时间前。
(七)投标人企业组织结构框图
(八)保密承诺书
________________(招标人全称):
我方 (投标人全称),拟参加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招标的投标。现就有关保密事宜承诺如下:
1. 我方在投标活动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中标,我方将与发包人签订保密协议,认真履行保密协议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3. 如中标,我方在签订合同、执行合同过程中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认真履行合同中承包人的保密义务,否则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如中标,我方将遵守合同约定的有关专利技术保密及使用要求。
投标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九)投标人声明
1、本公司在本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信业绩材料均为真实有效,可随时提供材料原件,接受招投标监督管理机构的核查,如有弄虚作假,愿按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罚。
2、本公司承诺具有项目所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自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服务质量问题,公司主要资产不存在被法院强制执行、查封、扣押、冻结等情形。
3、本公司承诺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市场不良行为。
特此声明。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十) 股东出资情况
股东或上级管理单位名称 |
出资金额 |
出资比例 |
股东1 |
…… |
…… |
|
|
|
|
|
|
|
|
|
如投标人为企业单位应提供其股东(企业或自然人)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应提供上级管理单位名称及详细出资情况,并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下载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中的股东及出资信息的截图;对提供虚假信息的投标人,将取消其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资格,并判定为虚假投标。
(十一)相关承诺函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须包含以下内容: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投标人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服务质量问题;
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换;
拟派项目现场负责人在投标人单位在岗时间不得少于12个月(含12个月);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无犯罪记录承诺;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上岗后将提供有效的健康证。
投 标 人: |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姓名/职务) |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
(十二)投标承诺书
致: (招标人名称)
本投标人已详细阅读了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自愿参加上述项目投标,现就有关事项向招标人郑重承诺如下: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雄安新区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自觉维护市场秩序。若有违反,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投标人本次投标资格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不利后果。
2.接受招标文件全部内容,若有违反,招标人有权取消本投标人本次投标资格并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与不利后果。
3.保证投标文件无任何虚假内容、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形。若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存在虚假情形,同意招标人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若中标之后发现投标人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投标人应依法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赔偿责任。
4.若本投标人中标,保证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签订此项目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准时进驻项目。如有违反,同意接受招标人违约处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5.保证中标之后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合同约定原则履约本项目合同。
投 标 人: |
(全称)(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委托代理人: |
(姓名/职务) |
|
(签字或盖章) |
日 期: |
年 月 日 |
(十三)投标人完全响应本次招标文件的承诺书
(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四)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说明和资料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二、技术部分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电建智汇城雄安奥特莱斯项目
工程业务外包服务
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投 标 人: (全称) (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一、技术条款偏差表
本投标人承诺:已逐条认真阅读并知悉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评标办法”、“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委托人要求”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并做出实质性响应。
序号 |
招标文件
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离说明 |
一.技术部分 |
1 |
|
|
|
2 |
|
|
|
3 |
|
|
|
…… |
|
|
|
注:
1.请在本表“偏离说明”栏中说明差异的原因及撤回差异时如何引起价格的变化等。如没有偏离,则直接在表中填写“无偏离”即可。
2.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汇总说明。如果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没有填入“差异表”中,不管投标人是否在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地方有其他描述,均不能免除投标人已经承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责任。
3. 本表填写的偏离中,响应的内容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正偏离项目不作扣分处理;对于响应的内容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负偏离项目的处理方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1.12内容要求。
4.投标人保证:除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列出的偏离外,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投标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技术方案
要求包含但不限于:
1.服务方案
(1)公司介绍、企业文化及组织架构;
(2)针对本项目项目组织架构;
(3)针对本项目工程服务管理方案;
(4)针对本项目服务标准及保证措施;
(5)针对本项目工作计划。
2.质量控制措施
3.信息资料管理措施
4.企业优势及和服务承诺
5.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理解及服务完善建议
6.人力资源保障机制
(6)员工员招收、招聘来源于人员稳定措施;
(7)人员选拔标准;
(8)员工福利保障机制;
(9)岗位职责;
(10)拟派实施人员表;
(11)拟派人员证件;
7.公司管理制度(以下制度仅供参考)
(12)考勤管理制度;
(13)岗位责任制度;
(14)考核制度;
(15)奖惩制度;
(16)着装管理制度;
(17)应急管理制度;
(18)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8.针对本项目应急突发事件处置预案
9.其他内容
三、其他技术部分资料
(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