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1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2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6)《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7)《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20〕31号);(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9)《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10)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1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无不良记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合同包2(白水县人民检察院执法执勤车辆采购项目2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机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需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无不良记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时间: 2023年12月22日 至 2023年12月2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1:3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注:1、购买时间: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购买招标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