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黑山垃圾场厨余垃圾处理车间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大黑山垃圾场厨余垃圾处理车间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 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 2、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每个岗位各1 人,分别提供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及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 的身份证复印件(有效期内)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与投标单位已签订的劳动合同,投标单位为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缴纳2023年1月至今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信息。
时间: 2023年11月20日 至 2023年11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受理投诉单位: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
受理投诉方式:书面材料;
联系部门:元宝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股;
联系电话:0476-3522496;
通讯地址:赤峰市元宝山区财政局408室。
监督电话:0476-3522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