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B1地块建设及综合治理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8]222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05月29日 受文单位: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丰台区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B1地块建设及综合治理项目核准批复延期的请示》(京丰台发改[核]〔2018〕53号)收悉。根据《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土地储备前期整理)》(2013规条整字0003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规划意见复函》(2017规复函字0040号)、《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市规划国土丰预〔2018〕17号)、《北京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丰台区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B1地块继续实施土地一级开发有关问题的批复》(京国土储函〔2016〕613号)等相关文件,经研究,同意北京丽泽金都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继续实施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B1地块建设及综合治理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B1地块建设及综合治理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6〕172号)有效期延长至2019年7月4日。其他相关事宜仍按《关于北京丽泽金融商务区北区B1地块建设及综合治理项目重新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16〕172号)执行。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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