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聂康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兴延高速昌平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京发改(核)[2018]121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04月11日 受文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你公司《关于核准聂康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兴延高速昌平段)工程项目的请示》(京电发展〔2018〕15号)和《关于核准聂康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兴延高速昌平段)工程招标方案的请示》(京电招标〔2018〕21号)收悉。依据《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市政基础设施工程)》(2017规条市政字0178号)文件,经研究,同意你公司实施聂康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兴延高速昌平段)工程。现就有关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聂康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兴延高速昌平段)工程。 二、建设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三、建设地点:昌平区马池口乡。 四、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新建双回架空线路1100米,新建铁塔6基(以上规模以市规划国土部门行政许可为准)。 五、投资情况:项目总投资401.75万元。资金由你公司自筹解决。 六、在建设过程中,请严格执行输变电工程技术标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七、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有关规定,确保安全设计、安全建设、安全投产;项目投产后,按照行业管理部门要求,做好安全运行等工作。 八、本批复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的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九、本批复有效期2年。请据此办理项目其它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4月4日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聂康一、二110千伏线路迁改(兴延高速昌平段)工程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工程勘察 未达到招标限额 设计 工程设计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土建施工 无 施工 变电安装 无 施工 线路安装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土建监理 无 监理 安装监理 未达到招标限额 设备 变电 无 重要材料 线路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其他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根据《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0号令),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应当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或者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等国家确定的发布媒介发布。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等信息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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