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养老产业项目核准的函 京发改(核)[2018]30号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01月31日
受文单位:北京市民政局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批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养老产业项目项目申请报告的函》(京民规函〔2017〕506号)、《关于申请核准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养老产业项目招标方案的函》(京民规函〔2017〕507号)及所附文件收悉。根据原市规划委《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2016规选字0013号)、市国土局丰台分局《关于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养老产业项目用地预审情况的函》(京国土丰函〔2018〕18号),经研究,同意核准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建设养老产业项目。现就有关核准事项函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丰台区久敬庄路甲1号、甲3号。具体用地范围由规划管理部门确定。 二、建设规模和内容:拆除现有9600平方米建筑,新建地上建筑面积579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以审定设计方案为准。建设内容为康复理疗用房、综合性养老及护理用房、自理及介助老人养老院等。拟设计养老床位1400张。 三、总投资和资金来源:总投资45068.24万元,全部由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自筹解决。 四、本批准文件附《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1份,请项目单位据此依法开展招标工作。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已核准招标方案的,应当报我委重新核准。 五、本批准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办理年度投资计划或未取得延期批复的,逾期自动失效。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附件 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项目名称:北京市民政工业总公司养老产业项目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北京市民政局 采购细项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自行招标或委托招标) 不采用招标形式 备 注 勘察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计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施工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监理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设备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与施工工程一起招标 重要材料 全部 公开招标 委托招标 与施工工程一起招标 其他 核准意见说明: 注意事项: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项目单位应当至少在一家政府指定媒介(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人民日报、中国日报、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上发布招标公告。 2.政府投资项目,项目单位应当将招标公告、资格预审公告及结果、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等招投标信息全过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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