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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专员办:凝神聚力 稳步推进 圆满完成决算审核工作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17年04月19日 07:46

湖北专员办:凝神聚力 稳步推进 圆满完成决算审核工作   

  按照《财政部关于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185号)和《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审核2016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财库〔2016〕228号)有关要求,湖北专员办积极部署,周密准备,创新方法,注重规范,圆满完成了属地中央预算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审核工作,构筑起部门预算闭环监管的全链条。

  一、统筹谋划,夯实基础,积极做好准备工作

  (一)结合日常监管,优选重点单位。结合2017年预算编制审核、直接支付审核和授权支付监控中发现的疑点和问题以及银行账户年检工作需要,按照“重点明确、稳步推进、发挥优势、逐年覆盖”的工作思路,选取15户属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作为2016年度决算审核对象。

  (二)建立联动机制,加强宣传沟通。一是印发工作文件。及时印发《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关于开展2016年度部门决算审核工作的通知》(财驻鄂监〔2017〕7号),明确了审核范围、内容、方式及资料报送要求等。二是建立联络人制度。全办指定1名联络人,负责与财政部国库司衔接。各相关处分别指定1名联络人,与对口中央预算单位衔接。驻地各中央预算单位也分别指定1名联络人,负责决算审核具体事项衔接。三是坚持定期沟通。随时关注国库司的具体要求和政策口径,及时了解决算审核重点单位决算编制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制定工作方案作准备。四是提前介入,参与会审。派员参与湖北省国税局、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部门决算会审工作,掌握系统填报情况,为正式开展决算审核做准备。

  (三)注重能力提升,规范工作流程。为做好决算审核工作,苦练内功,加强内控。一是开展培训交流,集中组织学习财政部国库司提供的制度汇编和“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软件”操作指南,研究熟悉2016年决算报表。各相关处对决算审核方式方法进行经验交流,互相启发,取长补短。二是制定审核工作方案。合理划分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职责、工作方法和审核流程,对照《专员办业务工作考核暂行办法》,落实责任,层层分解,树立创新意识和精品意识,为决算审核工作有序开展奠定基础。

  二、发挥优势,组合发力,认真完成审核任务

  (一)利用资料分析,核实基础数据。一是对照填报要求和填报说明,审核决算资料的完整性,对填报说明和分析报告内容不完整的,要求立即调整重新上报。二是对照2016年预算批复和2015年决算批复,审核相关预算指标的准确性,分析“三公”经费、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否存在超预算的情况。三是结合2017年部门预算审核和2016年度资产清产结果,审核机构编制人员信息和资产管理信息填报的准确性,对填报不准确的,提出调整意见。

  (二)开展现场审核,做实闭环管理。为构建预算监管闭环,在资料审核的基础上,按照问题导向原则,集中力量对15户单位2016年度决算开展现场审核,重点审核决算指标的准确性和执行相关制度的规范性。一是全面核实决算收支数据,对照会计报表、账簿和凭证,审核科目列支是否规范,决算数据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二是全面评估项目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将项目支出预算编制和预算批复情况与实际支出内容进行比对分析,不仅排查出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互相挤占以及预算执行缓慢等问题,而且也掌握了项目支出的实际需求和执行绩效,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审核提供参考和借鉴。三是重点关注授权支付监控中发现的疑点问题,例如,结合部分基层预算单位存在零余额账户资金直接支付至个人账户的现象,在现场审核中,重点关注培训费、维修费、劳务费、办公费等科目列支情况,判断支出内容和支出方式是否合理合规,在提出管理建议的同时,也为今后的授权支付监控进一步明确了方向。

  (三)注重程序规范,防范审核风险。按照“四个及时”“两个严格”的要求,规范工作流程,促进决算审核工作顺利完成。一是及时记录发现的问题,并复印相关凭证资料交预算单位盖章确认,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二是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集体讨论,提出初步处理审核意见。三是及时将问题及初步处理意见与被审核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双方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督促预算单位及时调整账务及决算。双方暂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详细记录问题事实及分歧情况。四是及时将问题进行汇总并向分管办领导汇报,集体研究确定后填制《2016年度专员办决算审核工作底稿》,并形成审核意见按时上报。五是严格工作纪律,要求审核人员按照工作流程开展工作,一律不得将工作情况及有关资料对外泄露。六是严格廉政纪律,实行廉政联络员负责制,实行全程监督,现场审核结束按要求向党办报送《专项工作廉政情况表》,将主体责任贯穿审核工作始终。

  三、结果运用,闭环管理,全面提升审核成效

  (一)督促认真整改,促进内控建设。针对决算审核中发现的问题,对于涉及到调整账表的,经沟通协调达成一致意见后,及时进行了调整处理。对于属于预算管理、财务核算以及账户资金管理方面的问题,分部门进行通报反馈,按照《财政部关于全面严肃财经纪律严格中央部门预算管理的通知》(财预〔2016〕126号)和《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的通知》(财会〔2012〕21号)有关要求,提出整改意见,并要求二级预算单位在全系统进一步开展自查,举一反三,进行系统整改纠正,进一步提高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预算管理意识和内控管理水平。

  (二)运用审核结果,助力日常监管。一是进一步健全了属地中央预算单位预算管理基础数据库,为2018年部门预算审核提供了更加详实准确的基础数据。二是进一步熟悉了属地中央基层预算单位支出特点和处理方法,有利于更好地指导今后的授权支付监控工作。三是加大了对决算相关数据信息的分析和研究力度,进一步熟悉掌握属地中央预算单位支出结构和需求,积累了监管经验,便于有的放矢地开展预算全过程监管。  来源:湖北专员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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