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财金〔2021〕4号
渤海银行,天津银行,天津农村商业银行,天津滨海农村商业银行,天津金城银行,企业银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财政部工作要求,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的决定性作用,激励商业银行更加有效响应国家政策,增强商业银行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微观经济的能力,引导和促进商业银行高质量发展,现将《财政部关于印<商业银行绩效评价办法>的通知》(财金〔2020〕124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执行。
请于每年4月15日前一式两份向我局报送全套绩效评价数据资料,于每年5月15日前一式两份向我局报送绩效评价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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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