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站首页| |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资讯中心| |采购机构| |项目中心| |供应商库| |会员中心| |招标助手| |专家库 |
信息搜索

河南专员办:把握好十种关系 提升预算监管成效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发布时间: 2017年09月13日 08:41

河南专员办:把握好十种关系 提升预算监管成效  
  当前,财税体制改革向纵深推进,进入“深水区”,要啃“硬骨头”,给财政管理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给专员办工作转型提出了新课题。河南专员办在监管实践中,深刻认识到实现专员办监管工作的常规化、日常化、程序化,提升监管工作成效,更好地服务财政工作大局,必须把握好十种关系。

  一、授权监管和主动作为的关系。《财政部关于专员办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52号)和《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财预〔2016〕38号)对专员办开展预算监管工作进行了充分的授权。专员办要改变坐等工作安排的工作习惯,发挥主动性,在财政部授权范围内,围绕财政工作重点,尤其是部党组关注的焦点,主动作为,以高度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专员办的就地就近优势。

  二、业务全覆盖和重点监管的关系。《财政部关于专员办进一步加强财政预算监管工作的意见》(财预〔2016〕38号)明确提出“逐步实现专员办财政业务监管全覆盖”。部里每年通过下发工作要点安排重点监管计划。专员办在保证监管对象、财政资金、管理流程全覆盖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把党中央、国务院关心及部党组关注的工作放在首位,做出预算监管工作的成效和亮点。

  三、上、下级之间的关系。专员办转型以后,上级业务管理部门由部监督检查局为主,调整为财政部预算司总体协调和各个业务司局归口指导。专员办要把握好与预算司、监督检查局等业务司局的关系。“财政预算管理的问题在哪里,专员办的工作重心就在哪里”,专员办要主动同预算司和各个部门司沟通、请示、汇报,了解财政部各个司局的工作特点和关注重点,做到有的放矢,为上级部门决策和完善政策提供参考,提高预算监管的成果利用。

  四、专员办和属地中央预算单位的关系。专员办和属地中央预算单位之间既是监管关系又是服务关系。按照财政部要求,专员办在预算监管中既要加强对属地中央二级及以下单位预算的管理力度,从预算编制、执行到决算进行全方位监管,及时制止和纠正发现的问题,强化预算硬约束;同时又要主动服务,对属地中央单位存在的困难要积极反映,热情帮助预算单位解决问题,共同把预算监管工作做出成效。

  五、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的关系。专员办作为财政部的派驻机构,在与地方财政部门打交道过程中,要以维护中央利益为核心,服务地方经济发展为职责。专员办在预算监管工作中,既要吃透政策,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敢于碰硬;同时,对地方财政存在的困难也充分反映,给予政策指导和合理建议。专员办和地方财政部门要建立“横向联动”机制,积极探索,信息共享,各履其责,共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

  六、业务推进和风险防控的关系。专员办的转型还处于在不断深化的“探索期”和“爬坡期”,在业务工作不断拓展和推进的过程中,业务和管理风险也在不断增加。专员办要不断推进内控建设,强化内部监督,修订完善本单位内控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内控主体责任,明晰专员办和业务司之间的职责、权限和责任边界,在内控制度和业务制度上做到有效衔接;全面查找监管工作风险点,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有效防范各种风险。

  七、日常监管和专项检查的关系。转型以后,专员办工作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链条中,实现工作的常态化、日常化、程序化,主要精力放在了日常监管工作上。但专项检查是专员办财政预算监管的重要手段,要始终牢牢握在手中,用好这把“枪”。专员办要合理分配力量,处理好两种业务工作的关系,在实现预算监管全覆盖的同时,监督检查的阵地也不能丢,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进一步整饬财政纲纪。

  八、人员少和工作多的关系。从目前看,专员办“人少事多”的矛盾短期内无法彻底解决,要积极主动解决问题,缓解矛盾。一方面要突出重点,有保有压,合理分配工作力量。另一方面借助外力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借调、短期聘用等形式开展预算监管工作;同时提升自身能力加强培训学习,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九、专员办相互之间的关系。全国专员办的工作具有同质性特点,这就更要求树立全国一盘棋的思想,统一工作标准和原则,大大提高工作成果的利用率。部里相关司局要加强对全国专员办的工作指导,各专员办之间也要加强沟通协调,相互协作,信息共享。在工作安排上,根据各地特点,有重点有区别地进行,将有限的资源发挥出最大的效用。

  十、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的关系。专员办要落实肖捷部长在专员办党建座谈会上提出的“使专员办真正成为推进财税改革、强化预算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严肃财经纪律的‘尖兵’和‘铁军’”的要求。坚持党建工作和业务开展“两手抓两手硬”,以党的建设统领推动全局工作,以业务开展实绩彰显党的建设成效,实现业务开展到哪里,党建就延伸到哪里,推动党建与业务互融互促。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

|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展会推荐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自助友情链接 | 机构文件 | 汇款帐号 | 网站律师 | 联系我们 |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2000-2023 本站网络实名/中文域名:"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中文网 政府采购网.中文网 招标网.中文网"
本网站域名:www.chinabidding.org.cn 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京ICP备2021005469  京公网安备11010602005260
技术支持:北京中政发科学技术研究中心 政府采购信息服务:政采标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网站管理:政府采购招标中心 联系电话:010-68282024 83684022 传真:010-83684022 更多联系电话...
标讯接收邮箱:service@gov-cg.org.cn 供应商邮箱:zfcgzb@gov-cg.org.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