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商务厅委托组织福建红曲酒企业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会服务类采购项目结果公告(合同包[3500]HMY[DY]2021002-1)
一、项目编号:[3500]HMY[DY]2021002 二、项目名称:福建省商务厅委托组织福建红曲酒企业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会服务类采购项目 三、采购结果 [3500]HMY[DY]2021002-1 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单位:元) |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 |
771000.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3500]HMY[DY]2021002-1 包1
福建省贸易促进中心: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 (元) |
1-1 |
C060299 其他会展服务 |
其他会展服务 |
组织福建红曲酒企业参加第十七届中国国际酒业博览会 |
1、租赁上海国家会展中心6.1号展馆,面积需达到210平米(光地)。 2、整体需按照特装方式进行布展。 3、为进一步树立消费者对“福建红曲酒”的认知度和信任度,扩大红曲酒的影响力,参展期间需要在现场进行广告宣传(宣传物料,含宣传册1000本、纸质手提袋2000个、酒博会宣传视频制作等)。 4、需安排专人负责项目的全程对接、跟踪和执行(工作人员3名,每人工作2个月)。 5、需安排展会期间的商务用车(往返展馆和酒店)。 6、需租赁展会筹备期间需要使用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 |
1 |
项 |
按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规定完成服务交付 |
771000.0000 | 五、评标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陈秋明 (包1) |
评审专家: |
陈嘉元,陈同熙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成交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11.3)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标准: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标准: 1.50%,100-500 (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8%,500-1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45%,1000-50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0.25%。以下为招标代理服务费缴交账户信息: 开户名: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帐 号:1402 0281 1960 0095 82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3500]HMY[DY]2021002-1 包1 :11565元 收取对象: 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商务厅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118号 联系方式:0591-88522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连江县浦口镇塔头村天街2号8# 联系方式:0591-88883586 3.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人:周敏 林方昊 郭燕 黄兰英 电 话:0591-88883586
福建恒茂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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