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鳌路龙山大村至南窝洛子村绿化带改造提升
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登记日期: 2018.4.11 公告号:SDSW2018020
项目名称:蓝鳌路龙山大村至南窝洛子村绿化带改造提升设计施工总承包
工程地点:蓝鳌路龙山大村至南窝洛子村道路两侧
项目总投资:约3000 万元
招标单位:青岛市即墨区龙山街道办事处
招标单位联系人:谭希诺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0532-86583271
招标代理单位: 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 姜蕾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0532-88531818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概况:本工程位于蓝鳌路龙山大村至南窝洛子村道路两侧绿化带,施工总面积约16万平方米 。
2.招标内容:蓝鳌路龙山大村至南窝洛子村两侧绿化带范围内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现场服务等全部工作,以及根据最终设计成果完成工程施工。
二、投标企业投标要求
1、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2)营业执照中营业范围包括:园林绿化施工相关内容;
2.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含与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均不得以单独的身份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加本工程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派出一名设计负责人及一名项目经理:
(1)设计负责人要求: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备经市(厅)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公布的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为本单位正式职工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备经市(厅)级人事主管部门确认公布的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应提供体现专业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2.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相互之间不得兼任;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限设计与施工总承包两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须提供联合体两方共同投标的协议,协议中须明确施工总承包为牵头人,须约定联合体两方的分工。
五、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无
六、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分标段。
七、同类工程界定
无
八、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上发布。
九、招标文件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18年4月11日9时00分至 2018年4月17日16时30分前,携带以下资料到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市即墨区蓝鳌路788号德馨大厦17A-05室;)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受理。(每套售价为人民币 300 元,售后不退,不提供邮寄服务),逾期不购买招标文件的视为放弃本次投标(每天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9:00至11:30;14:00至16:3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受理)。
1.企业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十、其他
1.本工程无保密内容。
2.咨询电话:0532-88531818
3.上一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一年的1月1日,上两年是指从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前两年的1月1日,以此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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