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
2、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4、要求承担本工程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有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5、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