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健身器材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一、采购项目编号:ZHH-F[2017]207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健身器材
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健身器材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比选申请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比选。
五、比选文件发售时间
购买比选文件时间及地点:2017年11月21日-11月22日(工作时间09:30-17:00)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福年广场T1-908号购买。
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比选资格不能转让)。
六、保证金
2017年11月22日17:00前,比选申请人应向招标代理公司提交人民币伍佰元的保证金。保证金应以现金方式提交。
七、比选时间
2017年11月24日上午10:00点。比选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比选申请书递交至成都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五楼办公室(成都市天韵路8号)。逾期送达的比选申请书将被拒绝。
八、供应商在购买比选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白老师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电话传真:028-85185219
项目联系人:苏女士、杨先生
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招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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