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新民社区土地整理,企业拆迁,集体资产补赔偿资产评估采购项目
一、采购项目编号:ZHH-F〔2017〕187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政府龙潭街道办事处新民社区土地整理,企业拆迁,集体资产补赔偿资产评估采购项目
三、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10月31日
四、采购内容:
A包:新民社区一、二、三组土地整理,企业拆迁,集体资产补赔偿资产评估
B包:新民社区四、五、六组土地整理,企业拆迁,集体资产补赔偿资产评估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
(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伙制类型并有效存续的供应商。
(四)公司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
购买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自2017年10月31日至2017年11月6日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七、保证金
在2017年11月9日17:00前,供应商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A包伍仟元整;B包伍仟元整的磋商保证金。磋商保证金应以银行转帐的方式提交,不接受以现金及个人名义汇款交纳的磋商保证金。
八、磋商时间
2017年11月10日上午10:30点。磋商申请人于截止时间前,将密封并标记的磋商申请书递交至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福年广场T1-908号。逾期送达的磋商申请书将被拒绝。
九、供应商在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28-85185219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正汇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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