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暖煤询价采购公告(2017-ZLCZ-1701)
2017.10.10
现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询价。
一、项目名称:取暖煤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7-ZLCZ-1701
三、采购内容:
取暖沫煤350吨,首次供货时间须在2017年10月28日前。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2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具备投标货物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一定数量的专业技术人员。
五、询价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17年10月10日至10月15日(8:30—12:00,14: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正常发售)。
(二)发售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技术东开发区。
(三)发售方式:供应商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发售价格:免费。
领取时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同时提供复印件一套。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19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技术东开发区。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采购评审时间、地点
(一)采购评审时间:2017 年10月19日 15 时 30 分。(如评审时间与我部任务有冲突,我部将提前告知投标单位具体评审时间)。
(二)采购评审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高新技术东开发区。
八、本公告发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hinabidding.org.cn)。
九、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贵铭
电话:18691778682,0917-8958120
二〇一七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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